此文章已被删除

  • 现行规定就是不允许。政府对车辆经营客运业务范围有明确的规定。单位自备的上下班接送车辆只能接送本单位的职工上下班,不能从事其他商业盈利性业务。旅游大巴也一样,只能从事旅游公司接送旅客业务,不能经营其他客运业务。否则,按“非法营运”处罚。
    包车接送职工上下班,只能与汽车客运公司、租车公司签订合同。旅游公司的旅游大巴没有经营此业务的营运资格。

回复1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