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斯莱斯被现代撞 豪车主人:卖房吧

  • 阁下犯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逻辑错误,那就是法律不可能遇见你撞的到底是奇瑞QQ还是布加迪威龙,所以在法律层面上不可能去区别对待,只能一视同仁
    而阁下所谓的“就不得不考虑豪车的超乎寻常的价格(其实实质上就是金钱)对于公平正义的影响了”本身也很滑稽,因为按照这逻辑,你刮倒一个年轻人与刮倒一个老人所要赔付的医药费可能也是天渊之别,难道你就因为说老人上路也该多交点税了?

回复1

  • 我认为这里并没有逻辑错误,而是您举例不恰当啊。
    如您刚才所举例,我刮倒年轻人和刮倒老年人,这两者之间医药费的“天渊之别”,为何会出现?是体现在年轻人与老年人不同的金钱价值上吗?因为老年人更值钱,所以我赔付的医药费更贵?当然不是吧。这个差别是因为老年人身体更脆弱,同样的刮蹭可能导致更严重的伤害,从而产生了更高的医药费,这个例子与新闻中所说的“同样的责任,豪车的价值高昂导致更不公平的赔付”,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是么?
    法律的确不可能遇见我撞的是豪车还是一般车,但是法律的制定却可以在更普适的层面上排除豪车(即金钱)对法律结果造成的影响啊,比如,赔付的结果部分排除豪车的价值,或者由保险承担超额部分等等(只是假设,不一定对)。

    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在这一点上“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这一政治教科书式的说法,的确有相当正确的部分。在如美国这种体现富人统治的国家内,法律不管怎么宣称程序正义,实质上就是受到律师阶层+高额诉讼费用操纵的工具,用俗话说就是金钱的影响至上;而在如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法律的制定更多的是需要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问题。
    还是借用一下您举的例子,为何国内机动车和行人碰撞,哪怕机动车无责也需要承担10%的赔偿?这不就是考虑到行人作为道路交通的弱势一方,让无责但是强势的机动车一方也多承担一些社会公平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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