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斯莱斯被现代撞 豪车主人:卖房吧

  • 我认为这里并没有逻辑错误,而是您举例不恰当啊。
    如您刚才所举例,我刮倒年轻人和刮倒老年人,这两者之间医药费的“天渊之别”,为何会出现?是体现在年轻人与老年人不同的金钱价值上吗?因为老年人更值钱,所以我赔付的医药费更贵?当然不是吧。这个差别是因为老年人身体更脆弱,同样的刮蹭可能导致更严重的伤害,从而产生了更高的医药费,这个例子与新闻中所说的“同样的责任,豪车的价值高昂导致更不公平的赔付”,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不是么?
    法律的确不可能遇见我撞的是豪车还是一般车,但是法律的制定却可以在更普适的层面上排除豪车(即金钱)对法律结果造成的影响啊,比如,赔付的结果部分排除豪车的价值,或者由保险承担超额部分等等(只是假设,不一定对)。

    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律在这一点上“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这一政治教科书式的说法,的确有相当正确的部分。在如美国这种体现富人统治的国家内,法律不管怎么宣称程序正义,实质上就是受到律师阶层+高额诉讼费用操纵的工具,用俗话说就是金钱的影响至上;而在如我国这样的社会主义国家,法律的制定更多的是需要考虑到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问题。
    还是借用一下您举的例子,为何国内机动车和行人碰撞,哪怕机动车无责也需要承担10%的赔偿?这不就是考虑到行人作为道路交通的弱势一方,让无责但是强势的机动车一方也多承担一些社会公平正义吗?

回复1

  • 请问怎么就变成“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了?你刮倒老人赔更多的钱是因为“更高的医药费”,你撞了豪车赔更多的钱,也是因为“更高的维修费”哦。
    其实就是阁下一直就是变着法子想要其他人来帮加害者来承担责任,请问这凭什么?凭什么别人要帮加害者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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