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采流传的非议越来越多,作为从业者和真正受益的患者家属,实在觉得这事令人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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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采不是问题,维低价论是问题,事后监督是问题,但是现在普遍是高标准立法,低标准守法,选择性执法,跌破成本的绝对低价下不可能监管得过来的(监管资源也无法全覆盖),内卷之下,集采好歹考虑成本之上的合理利润。
  • 又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从来就是不可能的事。
  • 这和学校是一回事,学习不好,主要都是学生主观能动性和学习能力问题,但是如果一个班的学生都学不好,那你老师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是不是也有你教学的问题?
  • h2002 观念与年龄无关,与学历无关,与思想有关。
        多年前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全国范围此类纠纷产生一个问题:你在百货大楼买了一双皮鞋,穿了没几天就发现质量问题,去讨个说法,销售人员说是皮鞋厂的问题,皮鞋厂说是进货渠道的皮革厂鞣革质量问题,皮革厂说是收购渠道的牛皮猪皮有问题……,于是规定:最终与买家交易的卖家要先承担责任,然后再逐级递进追诉。
        集采的负责机构是医保局,医保局牵头搞集中采购,然后把中选的仿制药、医疗器械耗材等等分配给各公立医院。而且医保局负责管理医保资金。一线医生和老年病慢性病长期服药患者发现集采仿制药的药效问题,却无反映渠道,那要找医保局,而不是药监局。药监局当然在此事情中也跑不掉,不能置身局外。

  • 当然是集采的问题,低价能有高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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