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又一次被人利用了

  • 关键的核心问题在于,法律是为了统治阶级服务,不存在一个先天的至高无上的法律。
    所以,服刑完毕的罪犯成为人民一份子,这并不能天然等同于子女就不需要政审,或者说政审时就不需要看父母背景。

    既然是讨论这个“大政”,那么所有的一切都得是以“大政”为重。
    否则就会有各种伦理矛盾。

    比如那个“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段子,我们姑且以它的“人文核心”来讨论吧。
    如果卫兵真的枪口抬高一厘米,那么偷渡者的确可能免于一死。就卫兵和偷渡者个人之间而言,看似的确完成了良心的救赎。
    但是我们把背景稍微挪动到“一年准备,两年反攻,三年扫荡,五年成功”的时期,再来看看呢?
    卫兵如果只是以一己之小善,放过了偷渡者去对面,他能保证这个“平民”身份的偷渡者真的没有携带什么机密情报吗?如果因此造成沿海人民的损失和伤亡,他对沿海人民的良心又去了哪里?

    所以,只要是对事不对人,那么政审在“大政”上就无可指摘。
    说白了,如果这样做会有代价,那么就是所有信奉这句话的人都愿意付出代价。
    就像我在过马路时,相信红灯停,绿灯行,也愿意为此付出有人闯红灯导致我受伤的代价一样,因为相信这样,会让我在更大的几率下更安全。
    非如此,就总有人会试图“取其轻,谋其重”,比如鼓吹人生而自由,何时行走,何地行走,都是人的自由,所以闯红灯不该被责备一样。

回复1

  • “但是我们把背景稍微挪动到“一年准备,两年反攻,三年扫荡,五年成功”的时期,再来看看呢?卫兵如果只是以一己之小善,放过了偷渡者去对面,他能保证这个“平民”身份的偷渡者真的没有携带什么机密情报吗?如果因此造成沿海人民的损失和伤亡,他对沿海人民的良心又去了哪里?”

    我理解这段话的是意思是“宁可错sha1000,不可放过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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