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陕西汉阴县蒲溪初级中学老师打学生”?官方:涉事教师已停课

  • 我是看不出在这个案子上法律的问题在哪里。
    老师出手的那一巴掌,违法了!有问题吗?试想如果每个出言不逊的人都可以被合法的殴打,社会会是什么样子?弱肉强食、森林法则?,可能会出现一些大快人心的场面,但最终受害的是弱势、底层的民众。
    全体过敏是对玩劣的未成年人教育问题,但教育不包括打耳光。我承认现在有问题的未成年人很多,但哪个时代不多呢?看到有好多网友留言说当年怎样,但谁能保证当年那种家庭、学校教育方式下教育出来的孩子就比今天这种模式下优秀呢?能找出论据吗?虽然现在教育问题很多,但人才培养率去除经济发展的红利外也是在提升的。不用对比别的,用犯罪率这个反向对比就可以看出,当年的教育方式问题比今天的更大。
    我的感觉,近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是在进步的,对人身权利的保护就是进步性的一个方面。孩子旷课,违反校规,自然有校规处理。孩子出言不逊,乃至辱骂老师,也可能达到违法程度,如果认为需要法律介入也是可以的。老师错就错在动手打人,升级了态势。作为一个成年人,还是一个教育工作者,应该知道打人的后果,遑论打的还是未成年人。就算家长不报警,学校也应该主动报警。
    动用法律武器来纠正或者预防对任何人合法利益、包括身体的侵害,这才应该是常识。我不知道你心目中理想的法律是什么样子的,但如果是可以出于某些特定原因,发生在某些特定个体之间,就可以出现打人不被追责乃至教育的法律环境,我是不想生活在存在这种法律的社会。
    再说说上面这位家长的留言,孩子有问题可以让老师打,但孩子顽劣到了这个程度他做家长的责任尽到了吗?孩子的问题都需要交给老师去解决吗?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古话都明确了教育家长、老师都有责任。所以,这不是在推卸责任吗?
    最后,法律如果有问题,还是大问题,一定会出现严重后果,现行法律如果有大问题,严重的后果在哪里?对比近几十年的社会现状,除了资本有点抬头,没看出法律哪里出了大问题!精神文明建设有没有问题这个要见仁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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