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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又来个冒充南京人的?如果你真是南京人,我看你文化知识水平也不高。来来来,给你科普一下:
    1、南京本身是副省级城市,有整套的公检法系统和医疗鉴定系统且不说,他是江苏省省会,江苏省的整套公检法(比如江苏省高院)都在南京。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三巡回法庭(辖区华东五省市,类似于高院分院)也在南京。另外还有大量的中央派驻督查机构(比如审计署南京特派办)驻南京。
    2、此事因为影响较大,已是省级公检法和公安部督导案件了。第一次鉴定,出自专业的三甲医院江苏省脑科医院,第二次鉴定,出自中国政法大学鉴定机构。在国内,这几乎是最高级别的鉴定机构了!
    3、某些人,对于以上各级公检法和专业机构的结论统统不信,凭臆测妄想的在网络上编造谣言,什么顶包,什么背景深厚。那么我就问,以后办案,是不是都不需要公检法,都不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就是网友网上投票决定就行了?
    4、你是不是真正的南京人我不知道,如果是,你的言论给这城市丢脸了。哦,再说一遍,在网上造谣不是不需要负责任的。

回复3

  • 不管我信还是不信。反正你是信了。
  • 我个人认为法是为了维护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而诞生,它是让所有在这个社会生活的人在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得到保证的正义之剑。它用自己的利刃保护这个社会最起码的公德,它的每一次挥出都必须体现出它的公平和正义,并且让绝大多数的个体满意,最起码无话可说。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法的尊严。而不是想反。否则它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并且会产生巨大影响,而以此带来的恶果绝对是整个社会来承担。所以从这点来说,法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我毫不怀疑这一点。任何一件事情都会出现对某些人是公平的,而对某些人就不会公平,这就像是硬币的两面。要想寻求绝对的公平是不可能的。所以法官的作用应该是如和做到让绝大多数的个体满意,最起码无话可说。你用这1、2、3、4顶大帽子来压人,我看不太合适吧。
  • 事实摆在面前,急性短暂性。。。。我觉得法律有必要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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