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江苏卖甘蔗老人遭强制驱逐”事件?

  • 我是南通人,恰好在事发地区。
    大家在评论前请不要带情绪,让子弹飞一会。
    事发地区是一个双车道,属于家纺集散中心,人流很杂。5年前,这里没有市容管理,乱到什么程度?马路两边自搭建摊铺,路边都是卖小吃的,一到下午2点至6点,那马路堵得水泄不通,双车道堵成人行道。群众意见极大。
    周边都是安置小区,住的都是外地打工的,治安很乱。晚上会看见有人打群架。
    路两边都是小吃摊贩,但是并没有做美食街类似的管理,每天一路的垃圾,给卫生管理带来很大负担。知道为什么要商铺门前三包吗?这样减少清洁工的负担,但是这条路流动摊贩哪管这些,垃圾随便丢。
    治安、卫生、环境都不好,所以让区政府下决心来管理。
    成立了一个市容管理大队,请了几十个黑衣服的壮劳力来做管理。
    1.清理了沿街商铺的非法的 广告牌,非法搭建的摊位。把道路清出来了。道路畅通了
    2.每天都有几队排成一队的黑衣队员巡街,治安变好了。
    3.少了流动摊贩,有些卖烧烤的老板租了门面,在门面里做生意了,垃圾知道自己清理了。卫生搞好了
    4.流动摊贩变少了,路面垃圾少了。
    ————————————————————————————————————
    现在来论事:
    大家现在的情绪都是,他只是个老人啊~
    但是我们问一问,不管他是不是老人,流动摊贩到底合法吗?
    不管你们在哪个城市,流动摊贩都是要受到管理的,哪怕你在国外摆摊也要有许可证的,就像美国的沿街热狗摊也要有许可证的。

    论管理:
    许多人喷的是管理执法粗暴。
    我实话说,说这些话的人都是没有做过市容管理,我在这里的店面也遇到这些老人,摊贩,太不讲道理了。就是一副我弱我有理的嘴脸。你和他说这个违法,他说我不懂法。和这些老头讲道理没用,只能跟她凶。
    遇到这些人,泥人都有三分火

    为什么要这么严格处理,这里有个破窗效应,你让一个摊贩在那里卖货,就有许多摊贩闻风而来,更难管理。

    这条街只是个乡镇,老百姓素质不高的。真的什么事都有。
    —————————————————————————————————————
    讲政府管理:
    很多人说政府把市容卖了,如何如何。
    政府也在寻找最小管理成本。政府需要表现出亲民,爱民的一面。但是严格管理市容,是一件扯不清的事情。涉及到立法,经济支出,卫生。治安等,小小的一件事政府所有部门都有分,但是这件事没什么利益又麻烦,所以政府嫌烦。

    我打个比方,这件事就像你带孩子,你爱这个孩子,但是孩子太皮了(太脏了),你好好说他不听,他不懂法,你又不好打他,你一动手周围的人都说你,所以你只好委托给老师教育(外包),老师严格了点,动手了。周围的人又说了。

    做事很难。
    这一波我站市容管理。

    请大家注意,孩子干净了,我很满意。

回复27

  • 红楼梦研究 任侠家

    (1)体制内的人所言!
    (2)破窗效应---理论颇髙深。
  • 别造谣了,看了视频和当事人的采访就知道,当时老人只不过是推着单车在马路中间走,并没有叫卖,就被这群不具备强制执法权的外包黑衣人围抢了。
    只能说南通某些领导通过这种不文明且违法的执法方式来赢得所谓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属于本末倒置。
  • 套用海贼王里的一句话 只有垃圾的管理才会不断产生垃圾
  • 体罚,是不对的
  • 纳如 法律硕士,个人开发者
    执法外包也能洗,不合法的过程产生不合法的结果。
  • 官家的执政水平还是没有提升,毕竟网络时代,活就是这些活,自己又是执法单位。
    这些事件,事小麻烦大,憋屈的也就是基层执法。如何保护好整个流程,应该有自证的说明。
    执法记录仪公开,发酵发酵。也许这些流量就不会一边倒,一边黑了。
  • 外包公司没有执法权,执法权也不能外包。
    这家公司能中标背后还有猫腻
  • 是叠石桥吧,是该严格点管理才行
  • 执剑人 工业党
    一个小贩不管没几天,马路就变成集市了,路就没法走了
  • 直说你是当事人呗
  • 根据目前国家法规,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必须由合法的国家公职人员在授权限度内进行执法,不管是针对流动摊贩的处罚(行政处罚权)还是强行扣压货物(行政强制行为),从法理上来说就不是一个外包公司能做的。
    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是否可以参与城市综合执法,这个没有明确禁止,但是如果真的依法的话,他们应该是协助公务人员进行执法。
    回到这个事情本身,假如当场有城市综合执法人员开具了行政处罚决定,正式告知流动摊贩将会采取强制扣押货物的措施,并且限期让摊贩到国家机关接受处罚,然后才有这个市容管理公司协助执法人员对货物进行了搬运,这个没有问题。但是从通报来看,并不是这个情况,这个公司直接强行扣押了摊贩的货物,理论上这个确实等于是抢了人家的货物。
    现在的情况是,当你把行政管理权外包给一个盈利性的企业法人的时候,这个从根子上就是违法的,不能因为违法行为符合你的感官需求,所以这个行为就是合理的,他首先都不合法,根本不需要谈合理不合理。
  • 这是原图
    500
    这是我拍的照片
    500
    注意右边的门头,可以确认是一个,你看看这个路一点都不宽。
    500
    这是下午5点拍的,车还是这么多,要是有流动摊贩,得堵死人。
    ————————————————————————————————————
    @什么什么啊
    "加护栏把人和车分开很难吗?行人或者说顾客不会走机动车道吧。"
    ——这路太窄了,根本加不了
    @A哈氏合金司太立锆铪铼
    “为什么每个镇每个区不能保留一条步行街,一片杂货区域留给低层创业与生活,这不值得我们思考吗”
    ——在这条路的西边有个市场的啊,他就不能不要在这个马路上卖吗?说实话,只要不在这条路上卖,没人管。
    @飞雪无痕
    “市容监管这个公权力外包给了第三方公司。请不要避重就轻”
    ——市容监管正式编制的人才不会对小摊贩凶呢,人家是正式编制职工,为什么要瓷器跟瓦片碰?
    之前都是正式工赶,但是正式员工都不凶,小摊贩赶走了还回来,你怎么办?现实就是这样,你太人性化管理了,人家根本就不怕。
          转给第三方了,政府:做不好合同就不给你们——公司:做不好就下岗——市容执法员:你不走是影响我饭碗的。压力层层传递。
          这是现实。
    “流动摊贩不合法也不能成为这些“黑衣人”直接“抢夺”老人东西的理由”
    ——这里流动摊贩一直有,一直在赶,就是动态驱赶,但是只在这条路,这条路是主干道,最繁忙的,市容大队要保证这条路不堵,他要卖甘蔗可以去别的地方啊,干嘛非得在这?
         抢东西?我说实话,市容执法人员其实挺好的,他们也是为了工作,好好劝,劝过了,拦也拦过了。
    这老头为什么要这么多人围着吗?就是互相作证,一边拿走甘蔗,一边有人护着老头,免得碰到摔倒。
    就这,老头还躺在地上哭。你要是只有1个2个人劝他,他倒在地上说你推他,你怎么办?
    @自由的鹰1979
    ——“哈!是不是抓到一个地方派遣的网络控评员”
        我是担心已经有所好转的环境变差。
        很多人是注意过程正确,但只有我们住在这里的人才会在意结果,只有在这里受到堵车,垃圾堆叠,混乱治安之苦的人,才会无比希望政府来管管。
    你们注意到我拍的照片里,虽然拥挤,但是路面没有垃圾,很干净。在没有市容管理之前,是绝对不会这样干净的。
  • 你这个南通本地人说来说去,核心就是摊贩违法摆摊、市容管理人员的粗暴管理有不得已的一面。但是说到根上,不论是从共同富裕角度来说,如何让这些摊贩有更好的经济收入是当地政府的责任,还是从法制角度来说,如何让这些摊贩依法摆摊,也是当地政府的责任。有可能在这两个责任上面,当地政府也确实努力了,但是展现给全国的,是暴力管理。被曝光的是当前这一件事,没有报曝光的不知道有多少件?就城市的摊贩管理说两句,大多数摊贩都是城市底层(也可能会有极个别有收入的退休人员或者拆迁户不断追求财富多多益善的),在针对摊贩的市容管理,可以在不同城市区域或零星的或集中的开辟一些场地提供给这些摊贩摆摊。对摊贩的管理除了工商、税务、疾控之外,再加上环境卫生考核,并且进行评分。在评分周期内,达标的、优秀的、合格的应该如何如何就不说了。在一个评分周期内,不达标的、评分很差的,给与严厉警告(普通不痛不痒的警告就不给了),同时配以涉及经济利益的处罚,比如强制停止摆摊一天或者几天。处罚后重新恢复摆摊仍然评分很差的,给与暂停摆摊一个月至三个月的处分。一年内累计有三次严厉警告和处罚的摊贩,五年内禁止摆摊。也可以配以其它类似的管理措施。至于如何落实,文中的委托第三方的市容管理公司正是最好人选。对这类第三方市容管理公司,核心就是在杜绝粗暴管理的前提下实现当地政府对摊贩的有序管理,体现当地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城市管理就是以暴制暴?我们的群众都是刁民?其他城市都是靠暴露管理的?这种暴露执法应该被支持?
  • 自由的鹰1979 劝君做人留人本,资本牛马枉为人。
    哈!是不是抓到一个地方派遣的网络控评员
  • 比起这件事的是非,您可能更需要关注下您自己,是不是在无休止的网络争吵中把自己走偏了,只知判断对错而丧失了基本的人性。
  • 飞雪无痕 做一个有价值的人,胜过做一个成功的人。
    首先肯定一个观点:城市市容肯定要管理,而且这个管理是个大难题。
    但是针对你的回复中一些说法与你商榷一下。
    “成立了一个市容管理大队,请了几十个黑衣服的壮劳力来做管理。”你这个说法与新闻曝光的不一样哦,不是什么“请了几十个黑衣服”,而是把市容监管这个公权力外包给了第三方公司。请不要避重就轻,偷换概念。而且我觉得你说“每天都有几队排成一队的黑衣队员巡街,治安变好了。”“黑衣人”这个词用得很有喜感,既然你说他们是市容管理大队的,你又不敢称他们为市容管理员,你在回避什么呢?你好像是高端黑似的。
    “不管他是不是老人,流动摊贩到底合法吗?”流动摊贩不合法也不能成为这些“黑衣人”直接“抢夺”老人东西的理由。首先他们没有执法权,所以我这里不能用“依法没收”等词语,其次他们根本就是把东西“抢夺”后一走了之,根本就没有起到维护市容,净化环境的作用,再其次,有更好的方式方法去解决这起事件,不是穷尽了所有的方法,必须用这种粗暴,一抢了这的方法。网上有其它城市城管良好执法的视频,可以自行搜索学习。
    “政府也在寻找最小管理成本。”可是我总觉得各种外包涉及的新闻大都是与利益输送,与方便推卸责任有关,顶包的作用大于降低管理成本的作用。我想问一下政府出了这一部分钱养了这样一个职能部门,这个部门却不干活,再另外花钱外包请一个公司,这个成本是怎么降低的?外包公司不要钱吗?或者是这个职能部门把自己应得的工资分一半出来去请外包公司呢?如果是这样,或许还真的是降低成本了。
    至于打比方说把自己的脏孩子“外包”给老师管理,更是说不通的比喻,难道你自己的孩子再脏再坏,不是你自己的主要管理责任吗?出了问题,就把责任推给所谓的外包老师吗?再退一步,你说的这些“黑衣人”他们是有合法教师资格证的老师吗?你不能说把自己的脏孩子“外包”给假装是老师的混混去教育吧?!
    以上,就这。
  • 乱设摊当然要管理,但一座城市没有摊贩立足之地正常吗?
  • 人权是什么,是生存权,是发展权,饭都吃不起了,100元养老金吃什么呀,不卖点甘蔗,怎么死了都不知道
  • 扶贫的宣传我看得泪流满面。。。大家要的是人性化,扯这么多干嘛。。做得好不好你心里没数吗?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