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事件发酵,被拖拽女乘客已报警

  • 海角愚人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留下。
    首先,除非当事女性有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地铁保安在其已经衣冠不整的情况下继续上前拉扯,肯定是极不妥当的,尤其还是男性保安。事件经司法机关调查后,如查实该保安确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那么该如何处理处罚,甚至处以刑责,旁人都无话可说。
    但是,也不要在这里乱套“执法权”的概念。
    保安确实没有执法权,但不等于他们没有防止其雇主拥有的经营或生活场所发生失序的“防卫权”。至于他们在行使这项权力,或者说履行这项义务时,能否使用暴力、边界又在哪里,当然不是你说的什么只能劝解疏导、保护现场之类的这么简单,而是要视公权力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具体行业的具体赋权而定。比如为银行等金融部门提供现金押运服务的专业金保,他们是有配枪的。
    具体到地铁保安,他们虽然没有直接击毙违规人员的权力,但为了维护地铁的安全运营,及时将严重失序人员制服或驱离地铁,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下一步处理的权力是肯定有的。事实上,在自有场所制服或驱离失序人员都算不上是地铁这种公共企业的特权,而是任何企业,乃至公民个人的合法防卫权。比如哪天来个外人跑你家大吵大闹,你当然有权亲自,或授权小区保安立即将其驱逐出门,而不是只能把他原地按倒并“保护现场”,直到警察上门再行处理。
    至于这种防卫权能否在“好言相劝”以外使用推挤、拖拉等肢体冲撞,乃至更高烈度的打击动作,要视失序人员的威胁程度而定:听劝和不听劝的结果肯定不一样,撒泼耍混和舞刀弄棒的结果肯定更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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