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宇案那句“名言”,是当时媒体和“舆论”的断章取义歪曲变造

  • 我建议作者还是不要在观望普法,法律中的不少规定,尤其是程序法中的证据规则,跟一般人的普遍认知有较大的出入。其次不少人一知半解还自以为是,比如刑法的主要事实和民法的待证事实,还把刑法中的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套用到民法上。最后很多人都预设立场,你看看你这篇下面的评论,多少人根本就没在跟你讨论本身的案情,而是直接站在了“彭宇见义勇为”这个立场之上,再来评判你,问你和我国的司法是不是“打击了见义勇为的风气”。事实上这个问题想清楚两点就很明确了:
    1、当年彭宇撞没撞人;
    2、当年法院的判决有没有问题。
    彭宇事实上在一审中就自认过自己撞了人,一审的证据都足以认定。而其在二审后也承认了自己撞了人。但因为媒体当时不停的把彭宇往“被陷害的见义勇为者”方向塑造,导致这个案子影响力增大。到现在作为司法独立的典型案例,在学习司法独立的时候基本都要被拉出来提一嘴。
    当年法院的判决结果是没有问题的,甚至从民事证据规则来看,证据都是对彭宇一边倒的不利。但因为法官自己担心说理不够充分,画蛇添足的加入了自己对于“人性恶”的理解,结果导致不少媒体的狂欢,并对其中的部分断章取义。时至今日,这个案子的真相早就没什么人关心了,即使案件真相早被公布多年,甚至连彭宇后来自己都承认自己撞了人,还有很多人坚定的认为彭宇才是无辜的受害者,是正义的见义勇为者,而南京法官和老太太是栽赃诬陷和徇私枉法裁判。
    但是看看你这下面的评论,我往上下鼠标一拉,都能看到一堆人还在为彭宇摇旗呐喊的。而我上面发的这段甚至只需要百度一下南京彭宇案,就能查到案件的真相。(当然有人在跟我说网上的东西不一定都是对的,你高兴就好)但是这些人根本就不会去查,我还是那句话,他们根本不在意当年的真相如何,哪怕动动手就能查到。他们只是享受站在预设的道德制高点上喷你,告诉你这个事情对他们这些心怀正义的人士打击多么的沉重。
    不知道这篇发不发的出来,毕竟我算是开了观网的地图炮。

回复16

  • 本来本能地想喷你,但鉴于我也在观网遭受过你说的待遇,所以“哈哈哈”吧!
  • 这个作者不是贴了原文判决依据吗?第一条就是如果不是他撞的,第一反应应该xxx,这种判决跟法律有啥关系?哪个法律按照这种推论也判决了?后面关于垫钱的推断就更扯了,因为我垫了几百块钱没有去要回来就变成默认赔偿了?默认认罪了?那就难怪大家不敢扶了,毕竟垫了医药费叫默认认罪,扶了人岂不也是默认你撞的?
    至于所谓的彭宇第一次就认罪就更扯了,从头到尾认罪的证据都是老太的儿子以权谋私拿出来的,试想一下,一个是普通人,一个被“弱势群体”老太指认的撞人者;一个是老太的儿子,而且至少有一点权力能通到警察局派出所长的。作为旁观者谁能相信这个证据是合法的,没有逼迫的?
    通盘下来,这是一个证据存疑的撞人案,作为举证者的老太没有拿出合法的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法院不列出证据也就罢了,竟然还搞了个和解保密,这岂不是告诉大家里面有问题?这种情况下,加上判决依据里那些充满自以为是的人性判断,彻底否决了人性“善”的可能,这才是摧毁社会互信的根源。偏偏还有作者以及楼上这种借着法律判决拼命洗地的进一步扩大影响,能不出问题才怪。
  • 陈水君 只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普通人
    1个赞1个踩,光明之下总会有些许阴影,作者想要成为一束光,这是好事,我们不该因为阴影的存在而抗拒光的诞生。但是你说的也没错,很无奈。
  • 所有争论都要在认清事情的基础上,现在就是事情不清楚。你就不要说这说那了。
  • 八道 。。。。。。。。。。。
    我怎么没见过任何一份彭宇亲口承认自己撞了人的记录
    我见到的最早的是南京政法口某领导说彭宇自己承认了
  • 呵呵这年头百度还能信?
  • 如果在事实真像难以查清的时候,法官就按照自己的荒谬法理审判,对社会风气会起到什么作用那也是可想而知的了。所以问题(“打击了见义勇为的风气”)的关键就是法官判词中的荒谬法理。
  • 鹤鸣九皋 笑容是心灵的慢跑!
    社交网络特点是:人人都是专家,人人皆可表达意见,而且绝大多数意见都是个人的生活体验,大众舆论希望自己臆想中的结论正确,如果一个两个是鲁迅也还罢了,问题是很多心智未开,思维不清的也摇旗呐喊……双刃剑……唉!
  • 要按你这样理解的话,游侠比法官更有用
    这个案子的症结并不在于彭宇撞没撞人,而是法官、挺法官一方,没有拿出一个合理的断案理由
    但凡认真挤过公交的,一看就知道是瞎胡闹,这就是为嘛影响极坏的原因
    法官稍微拿点现场调查情况出来,也远比这种所谓优势证据所谓自由心证强得多了,最起码符合常人所认知的有效路子
  • 勤劳老韩 理解观网,但复杂个人原因所限…
    嗯,恰如《人民法院报》2017年6月14日文章《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次日转载)所言:
    而不得不说的是,或许是人性的自私因子使然,我们习惯于为自身在众人中的冷漠去找到一个客观而冠冕堂皇的借口,“以讹传讹”似乎总比真相走得快一些。这就造成如今遗憾又尴尬的局面,人们对于该案的误解、误读越陷越深,至今仍然有不少人坚信着彭宇仅因施救而被判赔偿的假象。
  • 谁在乎"彭宇"的真相是什么?
    问题是如果“我”遇到了这种情况,“我”拿不出证据来证明“我无罪”,法院会怎么判?
  • 在“狂欢”中真相其实并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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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一直宣称彭宇在一审中自认过自己撞人,请拿出庭审记录来。反正我在一审判决书中是没有看到彭宇承认撞人的段落,或许你能指出来?
  • killwin 全部99
    该普法还是要普法,不能说不干这事儿。
  • 彭宇案是上了焦点访谈了。对于彭宇案,是作为“媒体有意误导”的典型评价的,遗毒深远。这是焦点访谈的网址链接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Gp4y1r7x4?from=search
  • wanglaow 开明君主制超算版: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
    顶顶
    以示支持。
    听说是彭宇的口供被办案子的人弄丢了。
    当然,这个口供算不算过硬的法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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