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工作室:都美竹编造消息索要巨款,已报案

  • 讨论条款就是死读法。不要把法律看成文字游戏,它是要具体做事的,一条法律的建立,是要看立法原则,以及实施动机,政法始终是一体的。
    我国立法原则不仅保护未成年,而且重视的程度与力度也非比寻常。寻常案件都有追述期,而新的民法典表述,如未成年时期被性侵,成年后依旧可以追诉,这意思就是和寻常案件的追诉期进行了区别,属于特殊情况。
    法律不仅仅是日常生活行为的约束条款。其本质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而所以法律字一定程度上也是执政者的意志体现(这是中学政治就学习过的内容)。新的民法典仅仅是补上未成年追述条款这么简单吗?显然不是,它表明的是国家对未成年侵害的愈发重视,也必然会影响到司法过程的方方面面。可以预计,对未成年的法律保护将会更严密更宽泛,很多预备立法的条款仅仅是在等待时机和普法的推广力度。比如“黄荆棍下出好人”这种习惯行认知造成的父母殴打子女的情况,在未来也必定会被法律约束。
    另外释法权只在人大,别的人和机构组织都没有,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在人大手里,国家又重视未成年保护,在释法过程中倾向未成年保护原则是必定的事。


回复1

  • 这是一厢情愿,法律要讲证据,靠外人的自媒体就要捆绑司法机关才是可笑的,就目前状况,没有一个受害未成年人举报而司法机关立案,因为立案也得讲证据,法院受理也要证据够开庭,当事人在第一时间不去报案并保留证据,以现在的律师团队都有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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