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姐妹为父追凶25年”案宣判:凶手被判无期,法院仅支持3.6万元丧葬费

  • 就知道有人会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来带节奏。刑附民跟普通民事案件不完全一样,不能完全套用民事那一套的。
    例如精神损害赔偿金,为什么普通民事案件支持而刑附民案件不支持?因为从法理上来讲,精神损害不是物质损失,对一个精神受到损害的人来讲,最好的抚慰就是加害人受到人身惩罚(坐牢甚至死刑),这点在刑事案件里已经解决了;只有普通民事案件里没办法从人身上惩罚加害者,只能退而其次用金钱来衡量损失、来让对方赔偿。如果滥用精神损害赔偿,就会产生一个标准问题:你的精神多少钱一斤?为什么别人的获赔比我的多?要不要定个统一标准,轻伤重伤打死都来个明码标价?

回复3

  • 命案理所当然是无限索赔的 
  • ”我们姐妹成为孤儿,不说抚恤金,就说精神损失费应该有吧"
    ——姐们俩不应该提“精神损失费”,为了追凶而影响正常工作所产生的机会成本,这是实质性的物质损失。如果司法体系能够完全发挥职能,让施害人受到制裁,让被害人得到应有的赔偿,姐妹俩何至于此。就因为自己的知识不足而被有知识、会检索法律条文的人欺负,拿着“精神损失费“做文章,而忽略实际的损失。对他人的损失漠不关心,为了自己安定的生活,平息事态,不愿付出更多社会治理成本,让弱者自己吞下损失,人为了自己可冷漠至此。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赔偿数额以受害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为准。
    所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实质上就是刑事处罚的一部分,不属于“民事索赔”范畴。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与“民事索赔”性质内容必须区别清楚。不能以金钱财去换取减轻刑事处罚,这是毫不动摇的司法原则。所以,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数额以受害人的直接损失为准。
    刑事案受害人可以刑事案终审结案后,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犯罪人索取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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