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确诊布病却收到“健康证明” ?兰州回应

  • 认真拜读了,有以下几个问题尚不明白
    第一,并非专业人士,不明白疫苗菌株和自然界的菌株到底有什么关系和明显区别,请再说明。
    第二,你说布病在北方养殖区是常见病,因此认为后续发病的人员也可能是有其他接触方式被感染得了布病而产生布病症状,首先,有可能通过毒气感染和有可能通过其他途径感染,都是有可能如何能先排除毒气感染这个可能呢?这个流行病学研究调查是老百姓个人来做来举证吗?你之前有文章声称如果不能举证就来闹事应该被起诉,这种做法是否不符合法律照顾弱势方的特性?
    第三,你说2020年确诊的病例由于已经过了一般的半年潜伏期,所以不是毒气泄漏导致,难么布病转为慢性病这个特性怎么解释?如何来判断是处于慢性病复发还是首次发病?你还说布病要是及时就诊,诊断正确和用药得当是能治愈的,那么这个及时就诊如何实际操作呢?
    第四,所谓儿童不易感,不必恐慌,已经有儿童发病如何解释?难道还是套用第二条,没有完整流行病学调查就有可能是其他途径感染?
    兰州市在应对此次危机是应对不当的,但不是你口中的没有起诉闹事者,而是应对不及时不透明不负责任,最主要的还是没有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放在心上。

回复1


  •      首先向您道歉,有时候一时恼火,就有点口不择言,请多包涵 !
         疫苗菌株和自然界的菌株到底有什么关系和明显区别?
    ————一般疫苗菌株是通过长年有针对性地持续消弱自然状态下致病菌的致病力,让致病力一代不如一代,差不多可以理解为“阉割”,培养出安全性比较高的疫苗菌株,必须通过安全性的检验,才能拿到产品批文号投产。需要说明的,是这些现有M5等疫苗菌株最早是发达国家先搞出来的,历史很长了,我们只是跟随使用者,技术上相对成熟。疫苗只是能够刺激人或动物免疫系统对同种细菌或病毒的免疫保护反应,本身引起发病的概率极低。因此,这个是兰州市出台那些规定的依据所在。我个人感觉,兰州市已经迁就舆论压力,把处理补偿的范围放宽了。
           有可能通过毒气感染和有可能通过其他途径感染?
    —————布病的传播过程相对缓慢,主要的形式是通过消化道,次要的是受损的皮肤粘膜接触,还有就是呼吸道(比如牧场污染的尘土,还有气溶胶——类似兰州厂的未彻底处理的气体排放。如果是致病菌株而不是疫苗菌株,那问题就不是这个样了,要可怕的多。其实这样的工厂里,工人如果抗体阳性,不算怪事,也可能正是这个原因,厂里就马虎大意了)。北方牛羊肉养殖量大,造成养殖业者与兽医人员感染较多;消费多,对消费者也是一个隐患;布病又是一个在我国上百年没有得到控制的老问题,我的好几位老师70年代在北方都得过布病,有典型症状;现在通过引种,在2010年以后,南方也持续上升。至于法律方面的话,也是一时的气话,主要还是看不惯。
            布病的慢性化问题
     ——————这样的情况一般会经过急性期,有很明显的临床发病症状。如果治疗不规范,用药时断时续,容易产生耐药问题,以后再治疗起来就困难多了,这个是最麻烦的。或者有临床症状,但没有经过针对性治疗,以后仍然可以治愈(比如我提到过的那个患者)。实际情况里,在北方的医生由于对布病的警惕性都比较高,一般有类似布病的可疑临床症状的,所以多半会采血检测,如果有抗体阳性,会安排用药。
         而更多数的只是有抗体阳性的,没有发热之类的临床症状,可能就没有用药了,因为这样的抗体阳性,只能说明致病菌(这次在兰州还有疫苗菌株)曾经到此一游,但感染之后免疫系统消灭了这些“入侵者”,只留下了”入侵者“在身体内走过的“脚印”——感染抗体。我们这里做布病密切接触者检测排查的时候,经常会发现养羊户家属有感染抗体阳性,但没有临床症状的。这个具体要听疾控中心的专家来说说怎么处置了,我说的不一定准确。这个也是流行病学追溯调查检测的原理所在,比如最近意大利对2019年9月采集的血清再次检测,发现新冠肺炎的特异性抗体存在,也就证明了这些人在那个时候曾经感染过。
           从诊断学的逻辑推断,那些儿童的“发病”,与布病的临床发病肯定扯不上,因为早就发现只有性成熟的人与动物,才具有布病易感性——会有临床发病。因此他们的发病,必定另有病因。但其中有些儿童可能可以检测到抗体阳性,这个只说明感染过(至于是疫苗菌株的还是致病菌株的,不一定),仅有免疫系统做出了免疫保护反应,但主要靶器官没有受到多少影响,肯定不发生布病临床症状。这个不是套用哪一条,是诊断学逻辑。
           其他的超过半数潜伏期,才出现临床症状,更应该根本与兰州厂没有一毛钱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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