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盲悖论没这么复杂,其实很简单。

  • 再次请你搞清楚,qualia并不是“冷门假设概念”,而是意识的现象。它就是你所看到的颜色,听到的声音,感受到的平滑、粗糙等等这些感受的意识体验,而不是为了解释这些现象而生造出来的概念,所以你不要总是抱着错误理解不放,到底是谁在自娱自乐?似乎因为你律师的身份,你对自己的逻辑很有信心,但你要知道这世界上不止你们律师逻辑优秀,我们计算机科学专业,还有其他数学系专业对于逻辑的学习和研究比你们深刻多了,毕竟法律还有雄辩的余地,逻辑机器可没有。从我这里看,“拿着扳手看啥都像螺母”倒真像是你的作风:
    1. 利用逻辑滑坡制造稻草人
    2. 围绕稻草人进行攻击
    3. 进而推销自己的论点
    4. 故意忽视对方的明确定义,利用自己的定义取而代之,偷换概念
    这几点专门为了显得你“楼主的问题不是哲学问题”的观点更为正确,唯一好像在追求真理的无非是一句“但这个问题它就是一个求特解的简单问题,你所描述的是求通解的问题,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然而再次无视我很早已经指出你这里有一个不可回避的假设,显示出你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是有偏差的。
    为了辩论胜利不择手段,难道不像是律师的作风么?
    人身攻击,不好意思,虽然这只是对你言论的反击。
    再次请你至少重新仔细阅读我的全部评论,如果你连这最基础的一点也做不到,还说别人在自娱自乐,我为什么还要在你这里浪费更多的时间?毕竟每个人都有坚持自己观点的权利,虽说是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但你坚持己见我也就无从干涉,旁观者自清。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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