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废止收容教育制度

  • 观察者的观察者 观察自己的生活,观察别人的社会,先思而后发
    立法法是规定立法程序和职权的法律,《决定》是单行刑法,二者根本不是一个类别,谈何上下位?其次,在立法法里面明确规定,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政治权利等进行处罚限制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这里二者是同一位阶。大会和常委会只是在立法范围的权限有差别,法律位阶均是行使国家立法权,效力同等。
    还有在我国,不是所有的法律都是叫做xx法,xx法是一部法典,有时候国家立法机关认为某一个领域或者某一个行为需要特别规制,纳入法典又重复,以新法典发布内容又太单薄没有必要,所以采取《决定》的形式发布,经过主席令公布。
    其本质上就是一部单行刑法,是特别法,适用时优先适用。建议你去看一遍法理学吧,还有把立法法和宪法的条文仔细阅读,一知半解的真的容易闹笑话。

回复1

  • 多佐罗夫同志 学好三体,认清人类。看清局势,灵活应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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