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的形象字是最早的文字吗?

 作者:杨一光

前文《汉字起源三论》中提到:“象形字不是最早的汉字”,这说法显然的具有很大的颠覆性。因为“文字起源于图画”,“最早的汉字是象形字”,这在当下中国已经是比较普遍的认识,甚至更是许多专门研究的学者们深信不疑,宣教不止的学问。但就像前文所言,很多迹象都可以表明,象形字并不是最早的汉字。尤其是早期的原始陶文都不是象形的,这是最能说明问题的。

 

一、“东巴文字”不古,象形文字不早

人们只所以相信象形字是最早的汉字,主要是接受了西方“埃及象形字是世界上最早文字”的观点。而且正是在如此且长期的宣教之下,人们不但接受了这种观点,甚至还形成了一个观念性的盲误,那就是:越是形象,越接近于图画,就越久远、就越古老。

说这是盲误,我们可以通过“东巴文字”来说明。

我国东巴族的“图文”或“象形字”,其现在还在使用,即它并不是什么古老的文字,而只是原始的图说而已。所谓“原始”,主要是表现在它的功用的初级性,即它的实际使用只是与看图说话类似,与可以记录并传递语言的文字的使用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即便是单从其字形的角度说,这种在小孩子作文中都可以常见的所谓“图形文字”,那就更没有什么古老可言了。所以,就像解放前中国还存在奴隶制一样,原始的不等于就是古老的或久远的。

玛雅人用的所谓“象形文字”,其最早的距今也不超过两千年。而那时的中国汉字,早已经脱离了原始形态而进入了“隶书”体。通过这一对比,也很能说明,象形与久远或古老之间并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还有一个事实,也很能说明问题。那就是:晚于甲骨文的金文,其象形字竟然比甲骨文还要多,甚至很多在甲骨文中还看不出是象形的,而到了金文却明显的成了象形字。这原因其实也很容易理解。甲骨刻文更注重的是实用性或文字性,而金文是具有装饰性或观赏性的,即多是出于做器的装饰效果方面考虑,是有意将文字图形化或装饰化的。尤其是金文中的“族徽”或“图腾符号”,就更是明显地具有这样的特征。

 

通过以上简单的分析,我们则可以得出一个初步的认识,那就是:象形字,包括埃及的象形字,虽然很原始,但不一定就古老。甚至很有可能是与我国少数民族至今还在使用的“东巴文字”是同一性质,即是属于功用原始,方法老套的看图识字或看图说文是一类,再或就是出于美化文案,突出欣赏效果的需要,而采取的深加工的方法。

 

二、埃及图文的实质是象声,而不是象形

古埃及的文字,主要是有两部分组成,即一类是图形,也就是所谓的“象形字”,而另一类则是抽象的符号。其实这类抽象符号才是古埃及文字的正身,而其图形不过是对其抽象符号的解注而已,即是属于文字的附属或是附带成分。

埃及的抽象符号,一般都认为是表音的,而凡表音的文字都一个难以克服的缺欠,那就是:其音与义之间的关系容易分离,即由于说话习惯等方面的原因,同一个读音若是一百个人读,至少会有五十种不同。而读音一旦变异,其所表达的义也就容易模糊或失真。而埃及象形字的实际作用就是注解或固定其读音的。

凡形象的事物,都有名称,而且无论你识不识字,只要是看见能读出它的名字来,而用这样的形象名称来标注其音符,就可以起到固定字义的作用。

据说埃及象形字之所以被破译,主要根据的也是其图形的读音,这也很能说明其象形的本来作用。

即是用来注音的,那么埃及象形字的“形象”说法就有问题了。具体地说,画的是一只鸟,但其要表达却不是鸟,而只是借用了这鸟名的读音。这与中国的象形字显然是有本质的区别的。汉字的“人”是象形字,而凡以“人(亻)为部首或偏旁的字,都与人或人事活动有关,即它不仅仅是用了“人”这个名称的读音,而且还在使用它的义。这不但可以说明汉字的象形字与埃及象形字的根本区别,同时也清楚地表明,汉字的象形字才是真正的“象形”,而埃及的象形字实际上只是象声性质的,因此只应该称其是“象声”才对,而不是什么“象形”。

另外。埃及的所谓象形字多是用于神庙,这也很能说明其图形的作用,那就是通过图形的注音定义,以方便众僧俗的认读,从而起到更有效的宣教作用。而这与今天的汉语路标以及各种标牌多配有拼音字母或是图形的使用,很是相类的,即都是考虑到了其文字使用的语言环境,具体地说,也就是为了适应众僧俗的理解能力而采取的一种简单化或原始化了的辅组性解读办法。而中国佛教凿刻或图画的变经故事,也是出于同样目的而采取的更加通俗化的做法,即只用图形而根本不需要什么文字。

 

三、罗塞塔石碑的三体是翻译或解读的关系,而不是同字异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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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文字具体是通过破译罗塞塔石碑而得以解读的,而之所以能够破译,是说石碑上的三种不同的文字(象形字、俗体、希腊文))是分别记录了相同的内容。而从这类的解说上看,这就很有点像我国汉代的三体石经(熹平石经)了。

但是,象形字是以字为独立单位的。而表音文字则是义字母为独立单位,是靠拼音来组词的。因此汉字有字典,而表音文字只有词典没用字典。具体地说,我国的三体石经的的三体是同字异体的关系。而埃及石碑的三体只可能是翻译或是解读的关系,而绝不可能是同字异体的关系。因为其俗体以及希腊文都是表音的(也有认为其俗体是象形的速写)。即便其象形字与汉字一样,是独立的文字,其与表音的俗体以及希腊文之间也明显的不是在一个频道上,即无法形成同体的关系。

其三体之间既然不是同字异体的关系,而只是像清代刻写的满汉双体石碑一样,即只是翻译的关系。那么这石碑的解读,包括其象形字的破译的内容,显然是要大打折扣了。同字异体具有很强的客观规定性,如“人”字用篆、隶、楷三种字体书写。只要是识字,你就只能是认同。可若是翻译,比如说用希腊文翻译中国的“人”,这其中的主观因素,即包括翻译者的希腊文基础以及对汉字的认知程度,都是起决定性的作用的方面,甚至同样的内容,十个人会有十种不同的翻译结果

罗塞塔石碑的三体关系即是这样,而所谓的通过解读罗塞塔石碑破译了埃及象形字,也不过是用现代语言又一次重复了这种翻译或解读的关系而已,而根本就不是什么惊天的大发现。

总之,埃及的所谓“象形字”不但不是“最早”的,甚至根本就不是象形的。而脱去埃及象形字的神秘光环,我们才有可能对纷繁复杂的汉字起源问题有一个正确的理解或认识。

 

 (旧文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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