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北京市中医药条例》的建议
仿照深圳申平堂中医馆 于洋《对<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的建议》书
作者:芋头微波;
发表时间:2020年6月28日;
请大家电子邮件发送zcfgc@wjw.beijing.gov.cn,主题注明“北京市中医药条例”,给草案提出意见吧,也可以直接复制黏贴此搏内容投送。
对《北京市中医药条例》的建议
尊敬的中医处领导:
您们好!
作为从公立医院出来的技术人员,我能从多方位的角度去思考和理解中医的现状与政策的困境。有着在各级医院、门诊及卫生部门工作的从业经历,深知医疗系统各种的不容易。其中中医行业更甚,既要生存,骨子里还有医者的情怀,近二十年的摸爬滚打,我想对北京中医药条例,提几点建议,不当之处,还望领导海涵。
一、申办中医诊所门槛不宜过低
鼓励民间开医馆,降低门槛。表面上是鼓励民营中医覆盖民众基础医疗需求,但实际是有问题的:绝大多数为资本进入,医馆(诊所)本身无技术含量,造成开得快、倒得快的局面,只是表面上经济的繁荣。没有太大的社会效益。有的更是“借壳上市”,利用中医政策开业,却根本不提供中医医疗服务,违背国家扶持中医的初衷。
提议:适当提高民营中医诊所申办门槛,要求有中医核心技术支持并制定审查责任制,而不是随便有个中医执业挂靠就给与批准。一来没有中医核心技术,中医门诊很难通过中医医疗来维持经营。二来很多资本只是借中医政策开门诊,申办后根本就没有中医日常坐诊,有的甚至连中医医疗服务也没有。一边借中医开门诊还一边抹黑造谣中医,这种事不应该给它们发生。比如著名的网红于莺(北京)、丁香医生门诊等。这违背了中央扶持中医覆盖民众医疗需求、提高民众健康水平的精神。
二、公民医疗机构不平等政策倾斜/现象需要纠正
国家对公立医院的中医扶持力度较大,比如一些城市社康药费、针灸治疗七折等,这对普通的民营医院冲击不小。并不是所有的民间机构都是面向富人群体。既然国家希望民办中医医疗机构能缓解公立医院就诊量压力,覆盖民众基础医疗需求,解决民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就不应有公民医疗机构不平等政策倾斜的存在,这是促使民众围聚医疗资源有限的公立医院,增加医保负担,而不是分流缓解,违背初衷。
医生成才是需要临床的磨练和时间的,是需要大量临床经验的累积的。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相当多公立医院拒绝民营中医诊所医生(特别是中医)的进修学习申请,甚至拒绝民营中医诊所医生(特别是中医)的见习、学习交流、培训申请。不给这些医生在院内累积经验和学习,除了表面的理由(排斥中医,不希望中医学习更多西医知识),恐怕更多的是怕中医学习后分走病人资源的私心。
再者,相关职能部门限制民营中医机构的科研项目申请,已经是严苛到难以理解的地步。民营医疗机构如不和公立医疗机构合作,根本不会给予申请通过,大大打击民营中医机构的科研积极性。业内学术交流更基本将民营中医机构排除在外,民营中医机构难以在学术界展示其核心技术和水平,难以在学术界产生积极的影响。
还有,改变相关部门对民营中医机构医生的歧视。比如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很多很多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生是很想很想上一线参与救助的,大家都知道此瘟疫,中医是大有所为,真正能治病救人的,但没有机会。看着对此病束手无策的西医去一线支援,大家领到的任务却是做志愿者、量体温。面对这种有意无意的歧视,用刀背切肉,用刀刃晒太阳,这种无奈是难以名状的。
提议:
●1.社康的优惠政策下放到民营中医诊所,公民医疗机构一视同仁,或者直接取消社康的优惠政策。
●2.给予民营中医诊所与公立社区医院等同的扶持方案。如技术培训、科研课题的倾向,应鼓励而不是限制民营中医诊所申请科研课题,应鼓励民营中医诊所医生去公立医院再培训再学习等。
●3.禁止公立医院无理由拒绝民营中医诊所医生(特别是中医)的见习、实习、进修申请。
●4.要求公立医院按规模每年必须给予一定名额的中医学生、中医在各科轮转见习、实习,并不得以任何理由限于中医科。
●5.要求公立医院按规模每年必须给予一定名额的中医在院内临床科室进修,并不得以任何理由限于中医科,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予教导。
●6.对拥有优秀核心技术的中医诊所给予具体的扶持政策,让民营中医机构和社区、社区医院形成良性互动联动,更好为周边民众提供中医服务。比如:
※6.1.街道居委的卫生宣广可由民营中医机构和公立社区医院合作完成;
※6.2.社区医院及街道居委应当联合民营中医机构推广社区中医健身活动,由民营中医机构日常教导社区民众中医功法锻炼和中医科普,深化中医药普及化,让民众有健康身体,少病少痛;
※6.3.鼓励民营中医机构通过新媒体宣传优秀中医技术;
※6.4.鼓励民营中医机构举办、参加、合作等方式参与学术交流等。
●7.给有能力的中医贡献社会的机会,制定相关反歧视条例,并倡议、鼓励民营医疗机构中医参与合乎其能力和优势的社会公益、抗疫、学术会议、义诊志愿活动。相关部门不得采取消极及歧视态度对之。
●8.要求各医学会举办学术会议,优先给予民营中医机构合作机会,邀请民营中医机构参与,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消极及歧视态度对之。
●9.放开民间学术组织管理,促进民间学术交流。
三、放宽、简化协定处方、自制制剂的限制和程序
民营中医机构的协定方和自制制剂,是很好体现中医“专病专方”、“便、廉、捷、验”特色的方法,可让民众能快速有效解决小病小痛,防病于未然。从社会角度,减少小病小痛的发生和发展,就可以有效减少重病大病的负担;从经营角度来看,也是民营中医机构比较稳定的收入来源,有些门诊更是以此赖以生存。但是,自制制剂和协定方的现行管理并未体现中医药的特色,甚至是阻碍其发展,使用合法性和流通的问题一直是个瓶颈。
提议:组织中医师、中药师、药剂师、医药管理、律师等更多专业人士参与讨论协定处方和自制制剂的管理和发展,并制定相关条例,抢先解决这一全国性难题,成为全国表率。
四、加大中医治病救人的宣传力度
中医药不仅能治病救人,还能可预见性有效地降低医保负担,甚至可以形成产品产业,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增强民心稳定性,可以有可持续性且积极正面的社会效应。所以加大官方媒体对中医药的宣传和控制,对良性和不良事件要有公平、持续追踪报道是很重要的一环。比如中医在急救方面,给世人的印象不佳,严重影响中医的地位和发展。实际上,中医在很多方面的急救是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的,这次新冠肺炎就是明证。世人认为中医慢郎中,其实是宣传中医力度不足问题。
提议:要求、鼓励、倡议中医之官方科普、宣传和公益活动,并由相关部门负责跟进,形成流程和制度。比如科协每年有近亿科普经费,据我所知,相关科普项目几乎都不给中医作科普。其中意味令人深思。
五、严厉打击对中医药不实之报道及谣言,打击企业单位、公职人员故意抹黑攻击中医之行为
今天无论是造谣国家、单位、机构还是个人,都会负上法律责任,唯独造谣中医、中医药企业是基本零风险零责任。只要打着言论自由、学术异见的旗号,对中医药进行诬蔑、陷害、攻击,甚至以此为契机,引导民众不信任国家管理,都是基本零风险的行为。这样,在“流量为王、哗众取宠为尊”的新媒体及媒体平台中,诬蔑中医就成为最佳之选择。所以近十年来,抹黑中医几乎就成为了网络医学话题的主流,甚至有的平台更是以此推波助澜,社会负面影响极大。
提议:专设相关部门机构或科室,联合其他部门机构,专事将诽谤中医药、造谣中医药进行
处理:接受举报、调查、取证、定性,情节轻微的交由企业单位予以警告处理,不以悔改或情节严重的交由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刑事责任。
第四第五点,可以合并为一个部门处理。
六、放宽民营医疗机构的中医推拿、保健(治未病)治疗人员资质的要求
现行政策民营机构的中医推拿、保健(治未病)治疗人员资质要求过高,不切实际,不利于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也不利于国家对民众医疗需求下放社区的期望。
提议:医疗机构可以聘请非医学专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在中医师指导下可以执行非侵入性治疗。
七、放开所有中医医疗机构网诊
网诊合法性问题至今不甚明确,如果能切合中医药特色和理论,利用互联网分流医疗就诊压力,不仅可以一定程度降低医保负担,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市场自动分配分流民众医疗需求。
提议:放开所有合法中医医疗机构的网诊,设立网诊就医规范,严格操作。
八、力促中西医结合和合作
现在中医正规教育都需要系统学习西医知识,中医医师资格考试、院内三基年度考核等等,无不是大量西医知识,因为了解,所以青中年正规中医医师都不会排斥西医。反观西医,老一辈经历西学中浪潮,而且临床年久,自然了解中医,不仅不会排斥中医,还十分支持中医。然而,随着西医院校中医课程的严重压缩(1~2学期,学时也是严重不足)、中医知识考试形式主义,水分极大,形同选修。西医的医师资格证考试以及日后工作考核都无需审核其中医知识。如此,年轻西医因为不了解,而有意无意排斥中医,甚至攻击中医就很难避免。从人类心理学角度,大多数人都宁愿相信能理解却不正确的知识,也不愿意相信正确但不能理解的观点。因为不了解而引发误解、纷争,甚至是斗争,古今中外,历史典故历历在目。
而因为西医不了解中医药,而盲目执行说明书用药造成不良反应事件,并非新闻。大量相关调查(比如北京卫生部门组织的中成药应用调查)显示,西医不合理应用中药情况非常严重。相信中医药,却因为不了解而造成不良后果,这种完全可以避免的情况的发生,是让人很无奈的。
提议:
●1. 开放/降低中西医之间的执业限制,力促中西医交流和融合。
※1.1.只要经过审核合格,允许中医执业西医相关项目,包括开西药、做手术、制药、西医科研等。
※1.2.要求西医都必须经过中医药系统培训,经过审核方可从事开中药、针灸、科研等中医项目。
●2. 要求临床中西医相互学习,增加认识,减少临床不良事件。
※2.1.仿中医院内三基考核,西医必须年度院内考核中医临床基础知识。
※22.中医素养纳入医疗高级职称评审系统。
※2.3.大力增加西医院校的中医相关课程、学时、内容的比重,强化并严格执行院校内的中医学考核,并直接和毕业挂钩。
●3.要求西医医院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中医会诊制:住院部科室内必须宣扬患者可要求中医会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止、拒绝患者要求的中医会诊,而重症危症患者必须要有中医会诊记录。并将此纳入医院评级、医院成绩考核系统。
如此中西医就可以平等、相互了解,相互学习优秀技术、理念,并进行转化。不仅有利于中西医的结合和合作,还有利于医学的精进。能快速提高医学的整体水平,还能促进相关产业发展、降低医保负担、减少医患矛盾、稳定社会、增强民众满意度。
此致。
敬礼!
中医同诚会 芋头微波
2020年6月28日草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