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里请假难能解决吗

不断看到对“请假难”的控诉。在很卷的职场,请假确实是个难事。领导准假吞吞吐吐不说,同事也在假期内不断打电话来“骚扰”。假前安排工作,假后“补课”更是麻烦事。有假期不敢请越来越成为常态。有人请病假出去旅游,结果被公司“抓住”,以缺乏诚信为名丢了工作,结果法庭还站在公司一边(不管多么可以理解,这事还真是缺乏诚信)。

请假难能解决吗?

不知道中国的《劳动法》是怎么规定的,在加拿大,全职工作规定至少每年两星期带薪假,大部分公司根据年资会逐步增加。这是“无理由假”,没有特殊情况,公司不能不批准。当然,有的公司对一次性连续休假超过一个星期以上需要上级批准,几天的假通常打个招呼就可以了。

事假需要首先从“无理由假”里调用。既然是无理由的,什么事就随你了,没有门槛。但特殊情况下,比如家人病故,但“无理由假”已经休完了,HR会酌情给不超过两星期的带薪哀悼假,一般一星期。更长的就不带薪了。当然更长也是有限度的,太长就太影响工作了,但这里就没有具体规定了,完全“视情处理”。

病假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一个月内不超过三天,口头报告就可以,有没有医生假条都行。更长的需要医生假条。然后就是HR转状态了。三个星期以上,转入“短期病残保险”(short term disability),全薪,但由保险公司支付,这是福利的一部分,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更长的就转入“长期病残保险”(long term disability),这就完全看病情和保险公司了,知道医生批准返回工作岗位,可以一直拿下去,依然是保险公司支付,但工资要打折,每个月还是多少时间要到指定的医生那里去重新检查和确认病情。工伤、病患都是这样处理的,没有区别。

那“无理由假”因为领导不批,或者个人没有调用,休不完怎么办?

未用假期不超过两个星期的,可以带入明年。超过两个星期的,过期作废。但因为工作需要、不批准而超过的,公司要以与未休假期相对应的工薪补偿。所以领导对于批准合理假期有动力,否则他的年度人工预算就超支了,接下来打PP的就是他了。

至于“你休假了,工作怎么办”,这不是理由。岗位的人力安排本来就应该把假期时间算进去,一个坑有1.x个萝卜。极端精简到一有休假就人力不足,这是企业管理和HR的失职。

加班也一样。一般有选择:拿同等时间的假期,拿双倍工资(圣诞节是三倍)。无偿加班是违反劳动法的,谁都不敢这么做。个人自愿(真自愿)加班也不能在岗位上超过10小时,否则需要team leader批准;超过12小时需要leader批准;超过16小时需要VP批准。这是为了安全起见。过劳死就不说了,因为疲乏而出安全事故,公司上下都得兜着走。超过16小时还有规定,公司叫出租车送回家,或者同事开车送回家,不得自己开车回家,否则以违反安全规定处置,这是非常严重的罪名。还是怕过于疲劳出事。

在假期内打电话询问工作上的事不是不可以,但规定是:没有紧急事宜,不能给假期中的同事打电话。同时,假期中的同事有权不接工作电话,人家本来就是在假期;接电话才是额外帮忙。

实际上,规定在任何时候都要接工作电话,首先业余或者假期时间接工作电话是可以算加班时间的;其次,在工作时间之外接工作电话需要配备相应设备,比如工作手机,给人家家里或者私人手机打电话只有最紧急情况才可以。只有在雇佣合同里写明白需要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接工作电话的情况下,比如中管、高管按雇佣合同就没有加班补偿,才可以不分白天黑夜假期随时打电话,但那也需要在基本工薪之外有相信的补偿,不是免费的。

资本家仁慈吗?肯定不是,只是被法律责任弄怕了。

加拿大的劳动法经验在中国适用吗?现在看来还不行。但这真是不错的经验。中国职场不能靠996,加班补偿、假期都是工作者的正当权益。光靠舆论是不行的,得有适当的法规和“行业惯例”约束。是时候了。

中国曾经有过对环保也“随心所欲”的时候,现在早已过去了;中国也有过对基本劳动保护“漫不经心”的时候,现在也过去了;现在该保护工作时间了。

欧美有些经验还是不错的。当学则学。中国不就是这样崛起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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