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摇号是在人为制造不平等
【本文由“大水风”推荐,来自《限购汽车的问题我也觉得该调整了》评论区,标题为大水风添加】
这问题往小了说叫“想不出好的办法”,往大了说就得叫“人为制造不平等”。
当然咱承认大城市承载车数量有限,这是客观条件。那么就必然有个分配问题。分配,第一原则是平等。
平等是啥?市政府对市民可以做的事应一视同仁。那么有人可以拥牌,有人不可以,仅仅是因为先来与后到?仅以先来后到的方式分配某项资格,这可是有违宪之嫌的。
摇号呢?不是所有人都参与的摇号本质上还是"先来后到"规则。因为这个时间粒度是人一辈子,太粗了,要么咱们把时间粒度拉细点儿,比如一年,甚至半年。每一个固定期限内都摇一回,摇到的继续保有牌照或者可以申牌了,没摇到的直接注销。这才是公平的原教旨。
当然每隔一段时间都摇一次太折腾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想要个牌,不想要的何必强塞,那我们变通一下。每年或者每半年,各位车主或者过去一年中的新车主表达一下拥牌意愿,按意愿强烈度从高到低排下序,从最高往最低数,数到城市可承载量结束,被数到的继续有牌,并上交达标诚意度量。没数到的那就注销,下次再来表达意愿吧。这也是公平方式。当然车辆新增不能放到一个时间集中搞,两次表达诚意的间隔中新增的车主,只需按日比例计算上交本次诚意值即可新获牌照。主动注销的,按日退还剩余诚意值。这样,只要能随时加入,就不会有恐慌性购车和僵尸户出现,人们购车用车将更理性化实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