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乡绅:乡土中国的灵魂,一群被误解成地主恶霸的文明人
传统中国,被称之为乡土中国,而乡土中国之所以有凝聚力,中国文化之所以能够代代相承,很大程度上仰仗于乡绅。所谓乡绅,其实就是乡土中国的灵魂人物。
乡绅,又谓之绅士、缙绅或士绅。传统乡绅的资格是明确的,一般由退休官僚、暂居乡里的朝廷官员、有科举功名的士人、宗族组织里德高望重的长者组成,它的地位是通过官职和学衔而获得的。
乡绅是一种帝制时代独特权力结构的产物,承担着“官民中介”的角色。古代中国素有“皇权不下县”的说法,在县级以下,乡绅阶层代替政府行使权力,为政府征税,摊派徭役,国家依靠乡绅通过宗法等手段来实现对基层社会的实际统治。
有学者对此概括得十分精辟:“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出乡绅”。
乡绅不一定是大地主,却都是读书人,他们深受儒家文化浸润,信奉孔孟之道,讲究君子修身,秉承“诗书传家”和“耕读持家”的理想,知书达理,家风优良,他们的道德品质被乡民们所推崇,他们的学问谈吐被乡民们所敬仰,乡民之间的纠纷乐于找乡绅调解,因而成为被乡民所崇敬的公共权威。
乡绅热衷于传播文化、教化乡民,一个好的乡绅可以维持方圆数十里乃至于百里的风气和文教,但凡乡绅云集的地方,大多人文荟萃,人才辈出。
告老还乡后或长居乡里时,他们以白身布衣的身份去承担地方上的教育,利用民房或祠堂庙宇的空隙间作为课堂,兴办私塾、书院,让广大乡村儿童有了读书识字的机会,于是一批批新的有志少年走出乡土,获得考取科举、外出做官的机会,到了晚年再度荣归故里,褪尽功名利禄,成为新的乡绅,这样一个人才老少往还的过程构成了古代中国士农的活性循环。有道是:“在中国读与耕之两事,士与农之两种人,其间气脉浑然,相通而不隔。”
在一些保持至今的乡村古院老宅,至今可以看到当年乡绅留下来的门楣题字,使人不禁感受到乡土中国中曾经飘荡着的诗雅风韵。
虽然不拿朝廷俸禄,但作为“在野之官”,一大批乡绅阶层活跃于乡村治理,在地方上垄断地位、名望、文教、经济等资源,具有行政、经济与文化优势,乡绅自然会产生种种非正式权力。由于诸人道德品质不同,乡绅阶层也不可避免地呈现出多样性。
多数乡绅胸怀造福乡梓的抱负,承担诸如开展捐助活动、掌管乡村教化、维护社会治安、裁决民间纠纷、兴修公共工程、弘扬儒学等公共事务,成为远近乡邻的楷模。
但也有一部分乡绅,由于依仗着雄厚资源,靠土地发家或经商致富,在他们身边聚集了恶霸、痞子等乡村边缘人物,巧取豪夺、中饱私囊,大肆兼并土地,鱼肉横行乡里。更有甚者豢养家丁,拥有私人武装,对乡民动用私刑,成为令人闻之变色的土豪劣绅。
需要说明的是,乡绅里面有地主,地主里面也有乡绅,乡绅主要是从社会地位上划分,地主阶层主要是通过经济条件来划分,两者之间并不等同,但由于乡绅阶层在外地做官、经商发了财,回乡兴家置业,购买大量土地,确实更容易产生出地主。
但地主里面也有好有坏,不能以偏概全。旧时代的很多地主都是靠几代人的辛勤劳作积累下的家产,并非是依仗权势强行霸占而来的。地主并不都是悠闲地收着租子,大多数地主和雇佣的长短工一样都要干农活,尤其是在农忙时节。
乡绅从来不是地主恶霸的代名词,乡间有恶霸地主,也有开明士绅,不一而论。一部分欺行霸市、高利盘剥的坏地主并不能代表全部地主阶层,更不能把地主恶霸与乡绅阶层划上等号。
人的善恶不以财富论,任何阶层都有好有坏,为富不仁、穷凶极恶者都大有人在,就像在一无所有的无产者中,也有“流氓无产阶级”。
中国农村基层社会能相对稳定地治理一千多年,足以证明绝大多数乡绅阶层并不是穷凶极恶、欺男霸女、恶贯满盈的天生坏分子,遍地“南霸天”,处处“黄世仁”,否则也不可能建立起一个超稳定的乡村治理体系。
在旧中国,国共两党、地方军阀势力也都十分重视乡绅的作用,把他们作为建立秩序、维护稳定、加强对乡村控制而需要大力争取的中间人,那些与政治集团积极合作的乡绅成为各党各派的座上宾,我党就把在解放区内与人民民主政权进行合作的乡绅称之为开明士绅,给予一定的政治优待。
清末民初,特别是新文化运动以后,传统乡村逐步衰落,新兴城市逐步成为文明的中心,加之科举之废与新学之兴,直接中断了传统乡绅的常规继替,士绅阶层遭受沉重打击而走向分化,一些人把重心转向城市,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追逐高官阶位上;而另一些旧的乡村精英配合政府当局竭尽全力地推行保甲制,加紧对乡村社会及其资源的控制和掠夺,加剧了农村的衰弱和农民的贫困。日伪时期,一些乡绅则摇身一变成了维持会长,做了令人痛恨的汉奸。
乡村危机,呼唤着社会秩序的重建,也孕育着革命的发生。后来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民众,发动了以农村为中心、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工农革命,完成了对传统社会的致命一击,这个过程深深的影响了现代中国社会。
但在这个过程中,出于阶级斗争的需要,乡绅不分青红皂白与地主恶霸被混淆在一起,最后都成了被专政的对象,后来都被归列入“黑五类”。这种混淆颠覆了传统农村的价值观,一部分人视富则恶、穷则善,它打下的烙印直到今天还在很多人的脑子里深深地扎根。
如果放开历史的长镜头,那么在历史上的多数时间里,乡绅阶层都是乡村的文明脊梁,他们协助国家权力在基层的运作,维护着乡村礼治秩序,使乡村社会呈现出稳定、和谐、安宁的治理境况。
现代中国与传统中国的发展轨迹已经截然不同,但“三农”问题依然是决定中国当下和未来兴旺盛衰的关键。眼下,传统农村社会的一些旧有习俗重新受到人们的欢迎,宗族观念以一种新的形式重新出现在农村社会之中,农村地区出现了修族谱、修宗祠的浪潮,先富能人返乡治村,大学生回乡创业,一些传统的乡村社会形态在当下中国农村也重新显露出一些端倪和态势。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引起令人不好的联想,在一些农村地区,人们给这些拥有一定财富或者创业能力的、乐善好施的、在当地具有一定威望的本乡人,以及重返农村的知识阶层、下乡都市白领起了一个名称:“乡贤”。
他们会成为新乡绅阶层的生成基础吗?在他们中间,会不会分化出新的“土豪劣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