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全面禁止电子烟

台湾地区“烟害防制”新规22日正式上路,全面禁止电子烟、纳管加热烟及载具。

台湾地区立法机构今年1月12日三读修正通过“烟害防制”规定部分条文修正案。台当局卫生福利部门“健康署”3月22日起针对电子烟、加热烟违法产品执行查缉项目,并将公布稽查成果。

据了解,新规较此前的版本有七个重大变化:

第一是全面禁止电子烟在内的类烟品,包括制造、输入、贩卖、供应、展示、广告及使用;

第二是指定烟品包括加热烟在内,需经健康风险评估审查核定通过后方可制造、输入、贩售,核定通过的必要组合元件也纳管​;

第三为扩大禁烟的室内外公共场所,大专院校、幼儿园、托婴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场所全面禁烟;

第四是把禁烟年龄从18岁提高至20岁;

第五即扩大烟盒警示图文面积至50%。

​第六是禁止使用经主管机关公告禁用的添加物;

第七是提高相关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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