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产阶级专政与人民民主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与人民主专政

            -从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19)

标题目录:

19  无产阶级专政与人民民主专政

19.1  提出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的历史背景

19.2  实施无产阶级专政时如何避免可能产生的偏差

19.3  无产阶级专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

19.4  人民民主专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中的与时俱进的优势

正文:

19  无产阶级专政与人民民主专政  

在经典的马克思主义著作中,还有一个与阶级和阶级斗争关系非常密切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这个概念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概念不同,在马克思主义诞生前没有人提出过,是马克思主义诞生后提出的,第二国际不赞成实施无产阶级专政,而第三国际则把无产阶级专政作为武装夺取政权后必须实施的政治安排。

从这个概念提出到现在,不同的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此作出了许多不同的表述。在我国,无产阶级专政是以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具体的存在形式的。我在此说一下我对此概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系的一些看法。

19.1  提出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的历史背景

在我的认知范围内,第一次正式论述“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的,是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后来,列宁及其志同道合者在建立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前后,又多次强调“无产阶级专政”。这些马克思列宁主义前辈们之所以要强调“无产阶级专政”,是认为这是取得政权的社会主义者用来保卫该政权、并确保该政权能可靠实行社会主义的必要手段,也就是用来维护无产阶级及其他劳动者利益的必要手段。在前苏联的历史上,在新中国的历史上,与这个概念相关的措施,也确实起到了这样的作用。同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过一些违背无产阶级及其他劳动者利益的偏差。

19.2  实施无产阶级专政时如何避免可能产生的偏差

从前苏联和新中国的历史中可以看到,准确的与时俱进的法律法规、能支持好的法律法规实施的社会舆论环境、能严格有效执法的干部队伍,是达到上面所说的有效实施无产阶级专政和避免偏差的三大因素。

19.3  无产阶级专政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把在中国实施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名称定义为人民民主专政,这非常好,这种具体的定义实际上能更好地保证在中国达到实施无产阶级专政的目的。这是因为,在中国实施无产阶级专政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广大中国人民的利益;而人民中间不仅有无产阶级,也有一些其他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出力的阶层;把在中国实施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名称定义为人民民主专政后,就能使得人民中间的那些非无产阶级成员也能直接感觉到这个政权也是能够维护他们的利益的,从而支持这个政权,造成能更好地支持好的法律法规实施的社会舆论环境。把在中国实施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名称定义为人民民主专政,这是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理论中已经取得的成果。在这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完全继承了“中国的社会主义”理论的精神。

19.4  人民民主专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中的与时俱进的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人民民主专政在其文字体现上就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在前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描述中已经提到,这些法律法规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予以调整的,也就是说人民民主专政如何实施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予以调整。简言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框架内,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和具体实施形式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需要与时俱进的。可以说,能否与时俱进地调整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容和具体实施形式,是能否使其起到保护无产阶级和所有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出力的阶层的关键之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在人民民主专政的认识上明显优于实施“中国的社会主义”理论时对人民民主专政比较刻板的认识。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