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几十甚上百种商品,她们真的使用过代言商品吗?

【本文来自《北京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没用过产品不能当代言人》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有网友网上爆料;李宇春、孙俪、章子怡等顶流网红娱乐女明星代言大大小小几十甚至上百种商品,每年代言费收入几个亿,试想一下,她们使用过代言商品吗,商品出问题她们有责任吗? 又比如前两年网上热搜的湖南台的某几个娱乐主持人代言的网络理财产品都出现无法兑付,老板卷款出逃的情况,这些代言人是否使用过该理财产品,该对用户负责吗?希望国家出台具体的法律,明确规定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不要让这些既薅羊毛又试图逃脱责任的明星逍遥法外,甚至为所欲为。娱乐明代言挣钱非常容易,自认为天上真的掉钱专门砸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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