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化里的empire/帝国,一毛钱都不值

第二章第五节

Empire,一毛钱不值的破烂儿

 

 

五四以来,对中国知识分子来说,能在多大程度上习得西方现代学术的思维方式,用那样的思维方式思索,是大家比拼水平高低的标准之一;另一方面,则是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掌握。如何让这两个方面获得平衡,获得融合,构成了一位中国知识分子一生的努力,和困境,以及迷惑:“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

解放以来,以郭沫若为代表的新中国学者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等思想为指导,建立了一整套全新的中国历史叙事。那一套历史叙事或许有很多可争议之处,但却为我国现代学术的继续发展夯实了基础。——这一点,是我在接触到中东媒体上关于中国历史胡乱犯错的情况,才明白过来的。有一些在我们这里已经是当然的规范,在别处并不存在。

在新中国的语境中,帝国主义罪大恶极,所以,“帝国”也是否定性的词汇。另外,以那个时代大家对于中国传统史学的深刻掌握,文化人们也清楚,中国古代史与“帝国”的概念根本没关系。

大约最近二十年,随着西方帝国主义思想开始侵蚀中国人的头脑,我们逐渐感受到“帝国”这个词汇能够激起的荷尔蒙兴奋、肾上腺刺激。于是,从学术界到文艺界,开始把帝国一词引入中国历史的叙事中。由于中国人自古重视历史,也注重历史教育——包括人们自发学习——,大家都学到了差不多的一套历史知识,就很默契地达成了一致:以秦和汉作为标准,定义帝国。在我们这里,“帝国”的定义其实包含了非常复杂的标准,得各种指数都达标,才算帝国:

首先当然是统一,而且还必须是中央集权制度、君权强大的统一(就这一点,基本就把西方史学里大多数帝国给删除了)。然后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在具体时代里要处于比较先进的文明程度;郡县制;有发达的国家机器和政府建制,如三省六部之类,而且国家建制要覆盖整个辽阔的国土,实现有效的管理,诸如八百里加紧的驿传;国家权力到达毛细血管的末端,即乡里;强大的动员能力,如建长城、修运河,大规模对外用兵平边患;各个时代有特定的文学成就,汉赋唐诗宋词元曲等等;而与统一一样重要的指标,是相当一段时期的稳定,至少八十年吧,这中间还必须有一个太平盛世。

其实,在我们的心目中,定义“帝国”的指标还很多,包括,对《史记》以来传统史书的正统性的认可;那些史书所确立的正统,也要慎重对待,不能轻易动摇。这一切,大家心知肚明。还有很多对于中国文明来说过于普通的现象,比如要有一所固定的首都,首都里要有皇宫和各类功能明确的官方建筑,大家就忽略不计了,因为那些指标都是默认的:如果没有首都,那都不算是个国家,又谈什么帝国?

如果谁说汉帝国和南越王国,大家都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会接着他的话茬儿继续聊;如果谁说南越帝国和汉王国,西蜀帝国,南唐帝国,大家就觉得这人该吃药。当我们把帝国的概念加入讨论的时候,是在《尚书》以来的历史传统上,也是以新中国辩证唯物主义史学为基石,再参以中西的新学说、新思想,新的考古成果,所以讨论是相当有效的。

但是,如果稍微观察就不难发现,西方文化里的“帝国”,和我们中国人默认的所有这些标准都几乎没关系,而且那些帝国极其混乱,什么样儿的都有。

古埃及文明公认是最古老的文明,曾经一直习惯呼为“埃及王国”,如今也变成了埃及帝国。

而在两河流域有苏美尔等帝国。

我们最看重的是古罗马帝国,喜欢把古罗马与汉朝对比,而且一度以为古罗马比汉朝成就更高,更先进,更让人敬畏。但是罗马帝国的历史那也是相当神奇,二九三年,戴克里先还建立了四帝共治制度,把罗马帝国分为东西两区,每区各由一位正皇帝和一位副皇帝统治,正的称奥古斯都,副的只能叫恺撒。

神圣罗马帝国那就不用说了,伏尔泰的名言人人知晓。著名的查尔斯五世曾经加冕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他治下的领土是“日不落帝国”,可是他在欧洲的领土都是靠继承得到的,分散在各处。因为难于管理,他只好把帝国分给弟弟和儿子分别统治,自己退位了,于是他的那个帝国也就消失了。

一八〇四年,奥地利帝国才成立,但到了一八六七年就改组成立宪制二元君主国——奥匈帝国,到一九一八年就解体了。从一八一五年起,奥地利还是德意志邦联的主席国,直到一八六六年该邦联瓦解。一八六七年,又成立北德意志邦联,一八七一年这个邦联变成了德意志帝国,但也在一九一八年灭亡。

当然,最荒谬的,还有西方史学里臆造出来的什么“突厥帝国”,什么东突厥帝国和西突厥帝国。一位叫克里斯多夫·I.贝克维斯(Christopher I. Beckwith )的作者,写了一本《丝绸之路上的诸帝国》,在《突厥帝国》一节,大肆吹嘘所谓“突厥帝国”在欧亚大陆的重要性——这个胡编出来的帝国甚至没有文字。那书中有个小标题《欧亚的第二地区性帝国(Regional Empire)时期》,把西欧的法兰克人也包括在“帝国式国度”里,此外还有广义的阿拉伯世界,唐朝,其他一些所谓“突厥人”在欧亚中部建立的“国家(state)”;另外还有一节 “阿瓦尔帝国”。所有上述这些大杂烩的现象,以及据该作者说其时依然存在的突厥帝国,等等,共同组成了一个“第二期”,也叫“中世纪早期”。该书还有一节讨论维京人,其中有一节名为“王子们的时代”。要按这么个标准,那夏朝确实是帝国啊,而且简直是超标了;中央王国论竟然并没错。

据《阿拉伯新闻报》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书目推荐,该人又写了一本《斯基泰帝国》。

法国人勒内·格鲁塞的《草原帝国­——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三千年的碰撞交融史》出了中文版,则是从所谓斯基泰人讲到十八世纪“蒙古境内最后一批帝国”。

佩里·安德森一九七四年出版的《绝对主义国家的系谱》中,《日本的封建主义》一节,记录了当时西方学术界的观点:

“公元七世纪,在中国文化的强烈影响下,一个中央集权化的帝国政体成形了。”

然后通篇都是“帝国”和“皇帝”,俨然认为从七世纪起,日本已经是个帝国:

“仿照中国的范例,经过系统规划的帝国式城市建立起来。……从八〇〇年起,迫于离心力的压力,这个中国式的帝国开始瓦解。”

然后,讲到十二世纪后期镰仓幕府建立:

“在京都的帝制(Imperial,不知为什么用了首字母大写)王朝和宫廷由新统治者加以了保留。”

似乎又犯了因为有皇帝(天皇)所以就算帝国的错误。

据两位法国作家的《帝国的终结》一书,加洛林王朝是一个“反常的帝国”,称其为加洛林帝国,理由之一也是查理曼经教皇加冕为皇帝。

那么,人人都知道,十六世纪以来,欧洲有几个殖民大帝国先后兴替,葡萄牙,西班牙,大英,它们在封建体制上却是王国,帝国一称用于指示其实质。其中,维多利亚女王加冕为印度女皇,由此,大英君主才获得了皇帝的身份,但随着印度独立又失去了。近代的法国也因为全球殖民活动,被目为“法兰西帝国”。

离奇的是,在上世纪,英属印度,还有“印度帝国”的概念,并且是英国人的概念:

著名英国作家吉卜力《丛林之书》如是说:

“(印度婆罗门、印度西北部一个半独立土邦的首相)普伦·达斯被授予印度帝国爵级司令勋章。于是,他的姓名晋升为普伦·达斯爵士,印度帝国二级爵士。”

丘吉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记录,他在议会发言就用了“印度帝国”这一词称(第五章);《印度对华战争》也沿用了。英国学者阿拉斯泰尔·兰姆在所著《中印涉藏关系史(一九〇四——一九一四)》中出现了“英属印度帝国”和“英属缅甸帝国”。

《战争的余烬》扉页推荐则出现了“法属印度支那帝国”一称。同类,《帝国的年代》提及葡萄牙“保持它的非洲帝国”(第一章)。《未完成的帝国》则提及“英属大西洋帝国”和“西属美洲帝国”。

此外,西方文化里有拜占庭帝国、阿巴斯帝国、奥斯曼帝国、莫卧儿帝国等等,是我们中国人比较容易意会的帝国。美洲则有印加帝国、阿兹特克帝国,墨西哥、巴西也曾经短暂地有过皇帝。

西方文化里,最注目的一点,是有几个一人王朝的帝国,亚历山大帝国、阿提拉帝国、帖木儿帝国、拿破仑帝国、希特勒的第三帝国,都是一位猛男带领大军快速攻下诸多国土,但在身后甚至身前,快速形成的所谓“帝国”又快速土崩瓦解。

二战以后,西方强行定义苏联为帝国,把帝国赋予邪恶性质;同时,西方的左派则将美国定义为帝国,同样赋予邪恶性质,因此右派并不承认。然而,一旦苏东解体,右派立刻露出了还乡团嘴脸,大肆鼓吹美国为帝国的观念,并且给帝国和美帝国都贴上金箔,由此发展出世界帝国或称全球帝国、地区性帝国、超级帝国等概念。据布热津斯基《大棋局》:

“美国对手的垮台”使美国成为“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真正的全球性大国”,罗马帝国和中华帝国“在今天都会被定义为地区性大国”,但“罗马、清帝国和蒙古帝国是后来渴望成为全球性大国的那些国家的地区性先驱”。

——顺便说一句,布热津斯基这本书中关于“中华帝国”的观点,完全是《征服者王子》内容的复述,也就是标准的“中央王国论”。

《中东报》二〇二一年转发了《纽约时报》的一篇文章,罗斯·杜特哈特(Ross Douthat)的《后撤的美帝国》,作者即把美国等同于古罗马帝国,把阿富汗人比喻成哥特人和汪达尔人,并宣布,“最大的帝国”分三圈,内帝国(美国本土)、外帝国、美国世界帝国。

不要忘了,还有西方现代文艺中的帝国,尤其是海量的通俗及半通俗作品中的帝国,那都是些绝对不能忽视的帝国,往往都是极品——比如我们的倾国倾城的男主所加入和效忠的中华帝国。但极品中的极品,是《星球大战》三部曲中的帝国,那真是对帝国的悲怆颂歌,尽管大家看完整个系列之后,也没闹清楚片中宇宙里的帝国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这么花样百出,但是西方人却似乎人人都对什么是帝国心知肚明,根本不需要加以说明,随时随处直接就用。于是,看他们的书,磕头碰脑,随时都能撞上帝国。就以翻译成中文版的当代西方作品为例,你永远不知道怎么就撞上了帝国。《丝绸之路:一部全新的世界史》正文打头儿第一句就是:

“自文明伊始,亚洲的中心就是帝国的摇篮。”

最严肃的学者们似乎也一样觉得不需要对帝国进行定义,西方人懂的都懂。如安东尼奥·奈格里和麦克尔·哈特颇受重视的《帝国:全球化的政治秩序》,导言干脆如此开始:

“帝国正在我们地方眼前出现……新的全球的主权形式就是我们所称的帝国。”

该书的两位作者以“帝国”为苏东解体后的美国定性,极大影响了此后二十年来的美国研究,也对帝国观念的新一轮盛行作用不小。那两位左派学者用决然的语气说:

“我们应该强调我们这里不是用‘帝国’作为隐喻,因为这种隐喻会要求去证明今天的世界秩序同罗马、中国、美洲的帝国的相似性。进一步地说,帝国只是一个概念,它主要是要求一种理论研究。”

接着,他们描述了后九一一的帝国——美国的诸般特征,诸如“帝国的概念的基本特征是没有边界,它的规则是没有限定”,而且语调有一种《圣经·创世纪》式的威严,仿佛两位作者是摩西,在用霹雳一般的声音给世人降下真相。该书似乎是“历史已经终结”的左派版。

两位学者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他们忘了解释和讨论,为什么他们一定要用“帝国”的概念。该前提至少可以细化成两个问题:

是否,在西方文化里,有若干概念可以用来讨论他们关心的现象——既是历史现象又是现实——,但他们决定在那些可选项中选定“帝国”那一项。如果是那样的情况,他们为什么那么做?

假如,在他们两位看来,西方文化里,只有“帝国”一个选项可以用来讨论他们的讨论,那么他们应该反思,为什么西方文化竟至于如此贫乏?为什么,面对九一一后的单极世界,西方知识分子竟没有除“帝国”以外的思想武器?

还是说,是他们两位,以及相当一群与他们一样的西方知识分子,把帝国当成了某种绝对的东西,认为西方文化里的其他概念都没有同样的威严?那么,社会学讨论里,为什么要在意概念的威严性质? 换句话说,是不是相对于西方文化里同样可用于讨论的概念,帝国作为一个名词和一种概念,自身携带有霸权性?那么,一个词称何以具有霸权。

霍布斯鲍姆《帝国的年代》一书同样不觉得需要把“帝国”予以清楚的定义。他如此论说:

“本书所论时期显然是一个新型的帝国时代——殖民帝国的时代。”

那么旧型帝国是什么样子呢?霍布斯鲍姆仿佛认为,那是不言而喻的。他的看法是:

“一个由已开发或发展中的资本主义核心地带决定其步调的世界经济,非常容易变成一个由“先进地区”支配“落后地区”的世界,简而言之,也就是变成一个帝国的世界。但是,矛盾的是,一八七五—一九一四年这段时期之所以可称为“帝国的年代”,不仅是因为它发展出一种新的帝国主义,同时也基于另一个老式得多的理由。在世界近代史上,正式自称为“皇帝”,或在西方外交官眼中配得上“皇帝”这个称号的统治者人数,恐怕正是在这段时期达到最大值。在欧洲,德国、奥匈帝国、俄国、土耳其和(就其作为印度领主而论的)英国的统治者,都自称是“皇帝”。其中有两个(德国和英印)乃是一九世纪七〇年代的新产物。它们冲抵了拿破仑三世的“第二帝国”终结的损失,而且还绰绰有余。在欧洲以外的地区,中国、日本、波斯以及埃塞俄比亚和摩洛哥,习惯上其统治者也被承认有此称号。”

霍氏给出了帝国的两项标准:

一是有皇帝称号,或者在西方人眼里,某国君主的称号等同于皇帝。

二是由“先进地区”支配“落后地区”的一个政治实体、国家实体。

并且相信以下结论:     

“皇帝和帝国当然是古老的,但帝国主义却是相当新颖的。”

不过,他也说出了一句极其睿智的判断: 

“帝国是一种良好的意识形态黏合剂。”

可是在其《论帝国:美国、战争和世界霸权》一书中,他又如此说:

“从我们这个纪元的第三世纪到第一七世纪,大多数帝国是来自亚洲和地中海文明外围的战士部落军事征服的产物。他们在文化上落后,除了他们的兵戈之外,他们几乎没有给被征服的、往往更为先进的土地带去任何东西,只有他们想建立长期统治时,才会愿意使用被他们打败的人的基础设施和专业知识。”

在西方文化中,帝国是厚重而又灵活,灵活而又能厚重,它什么都是,什么都是它。近年的西方出版物中,流行起了一种论调:人类历史上,充满着帝国,到处都是帝国,帝国是最普遍的一种现象,人类的历史就是帝国的历史:

“如今所处的世界是由诸多帝国共同缔造的。事实上,无论是在殖民地还是在曾经的殖民地,非洲、亚洲、欧洲还是美洲,这些帝国的遗迹在现代世界随处可见。现代世界的历史与文化充斥着这些帝国留下的记忆、抱负、制度和不满。在这些帝国中,英帝国即使不是最宏伟的,也是版图最大的。当今世界起码有一/四的主权国家是从英帝国的版图中分出去的。仅凭这一点,它的影响在历史上的诸多帝国里也是首屈一指的。”(《未完成的帝国》)

“世界史就是一部帝国史。在留有记录的大部分历史中,人类生活在帝国之中。”(《千年帝国史》)

在普拉提亚之战结束后的二至三个世纪里,一些十分相似的帝国崛起于亚欧大陆,西起地中海,东抵中国。”“在这些帝国的极盛期,它们中的翘楚”包括罗马帝国、汉朝和孔雀王朝。(《战争:从类人猿到机器人,文明的冲突和演变》)

帝国在历史和地理中神出鬼没,那么它们都有哪些特征呢?西方理论家的解释也是十分随性,如《大棋局》认为:

美国之前的“那些帝国的力量建筑在由仆从国、附庸国、保护地和殖民地加上一般被看作是野蛮人的帝国以外的人组成的等级制度的基础之上。

这种定性,或许是到目前为止,有着凡尔赛宫的、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仍没人敬为帝国的原因。然而,七世纪以后很长时期的日本一样不达标。——这是我个人最不服气的一件事。

《千年帝国史》则让我们哑然失笑:

“最有名的例子要数一五三三年亨利八世的《禁止上诉法》,法案称“英格兰就是帝国”。这句话的意思是,英格兰的国王在他的领地不听命于任何人,他的统治至高无上,并禁止任何人上诉至更高权力机构,比如罗马教廷。都铎王朝统治下的英格兰,无论国土面积还是综合国力都十分有限,居然也能发表这样的宣言,证明国土面积与实力并非成为帝国的必要条件。原则上,任何国家——无论是王国还是共和国——都可以自称帝国,而意大利的多个城邦,包括维斯康蒂公爵统治的米兰也的确是这样做的。是否管辖广袤无际的领土、统治着多样化的族群,这些不是帝国的标准。

而想要使它能够用来形容帝国,必须进一步丰富这个词的内涵。早期现代的思想家认为,帝国的核心在于权威,特别是皇室权威(不同于“专制独裁”)……帝国几乎成了至高权力的同义词。”(《千年帝国史》)

按照这个标准,那三代确实是帝国呀!那么《三国演义》是否该翻译成“三家帝国的故事”呢……

西方现代文化里的帝国,好像类似中医里的“湿气”和“上火”,人人体内都有,随时随地都有,大家不是要祛湿就是该去火。至于湿气和上火究竟是什么,那是一种很玄学的存在,是无形的,你看不到,也无法用任何手段去测验,但它绝对有,就在你的体内,从世传老中医到中医实习生,只要望闻问切,伸出三根儿手指在你的手腕上搭一会儿脉,就能确定你体内湿气太大并且上火严重,然后开出针对性的方子,让你去抓药吃。[i]

西方文化中,对帝国的使用过于随便,终于知识分子察觉到了:

“但是帝国以各种样貌与形式,出现在不同的时代与地域。约翰·加拉赫和罗纳德·罗宾逊撰写过一篇著名的文章,解释为什么帝国研究很难达成共识:学者“研究的是完全不同的帝国”,通常“选取生僻又孤立的案例”,然后试图从中得出普遍性的结论。

这些被称作帝国的研究对象,其多样性令人惊讶。从阿卡德人的领袖萨尔贡大帝征服苏美尔城邦国家开始(公元前三〇〇〇年),作为文明之源的中东就成为一系列帝国的舞台——阿卡德帝国、巴比伦帝国、亚述帝国、波斯帝国、希腊-罗马帝国、阿拉伯帝国和奥斯曼帝国。也是在这里,埃及作为文明和文化的火种存在了三〇〇〇年之久,强大又富有创造力的埃及帝国也被许多人认为是人类文明的起源。同一时期,在远东,中国和印度也出现了各种帝国,此外还有位于美洲的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之后欧洲帝国开始崛起:神圣罗马帝国、西班牙帝国、葡萄牙帝国、荷兰帝国、法兰西帝国、比利时帝国、大英帝国、奥地利帝国、德意志帝国和俄罗斯帝国。这些帝国在政治、技术和文化上都展现出完全不同的特质。那么它们之间的联系是什么?为什么将它们统称为“帝国”?

不久前,学者还试图在从古到今、从东方到西方的所有帝国身上寻找共同的模式和原则。今天的学者更加谨慎,懂得对不同类型与历史时期的帝国与帝国主义区别对待。”(《千年帝国史》)

是否定居,是否有文字,是否有首都,是否摆脱了走婚制,是否有一定先进水平的生产力,都不是帝国的必要条件。一切看知识分子的高兴,看谁是帝国,谁就是帝国,巧合了“瞪谁谁怀孕”的梗。

改开以来,一直存在着理工科生,以及学西医的医学生,对于文科生的轻视,认为文科生只有感性、缺乏理性。这是高情商的说法,低情商的说法就是,文科生头脑混乱,缺乏条理思维的能力。不幸的是,西方现代文化中对于帝国的使用,证明了中国理工科生的嘲笑。

社会科学虽然不能像自然科学那样,进行实验室里的实验,但是至少可以使用归纳法:如果把两个以上的事物或现象归为一类,那么一定要总结出这些事物的若干共性。

如果能证明那些事物确实有若干共性,那么可以用一个词称命名,宣布他们为同一个类项。

如果若干事物彼此之间完全没有共性,或者共性过少,比如只有一项,那么就不能把它们归为同类,或者说,只能归为更上级的类项:人和玫瑰都是生命,但却不能说人是玫瑰,也不能说玫瑰是人。

西方现代文化中的帝国,就不符合归纳法。我们中国文科生的感受就是三个字儿:

你逗我玩儿呢?

欧美右派知识分子“新时期有新任务”,一是打造美国全球帝国的话语,二是坚决将中国指认为帝国,一如一篇《欧立德:传统中国是帝国吗》所言:

“正如我提到的,西方学术界的帝国转向源于一种认识,即帝国经验并不单纯是遥远的记忆,它实实在在地在当代事务中持续发挥作用。”

于是,他们终于认真地要为帝国下定义了。

还是以中文世界能够看到的西方著作随便举例,德国战略学家明克勒《帝国统治的逻辑:从古罗马到美国》在第一章用了整整两节阐述“什么是帝国”。实际上,这样的写作已经犯了归纳法的错误:对于一个概念的定义过于丰富的话,那么那个概念就不能成立。一个概念如果什么都是的话,那它就什么都不是。如果换做物理或者生物学,这样复杂的定义肯定是通不过的。

尽管如此,其结论竟是:

“我们无法从中获得一个关于帝国放之四海皆准的标准。”

然而作者依然保持了文科生的倔强,写了一整本书讨论帝国的统治逻辑。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它居然还有逻辑。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观察者网发表了寒竹先生的《中国历代王朝为何不应称帝国?》,引用了西方学者对于帝国的一款定义:

     “当代西班牙政治学家约瑟夫·科罗莫(Joseph Colomer)于二〇一七年在牛津发表了一篇论文,阐述了帝国的四个特点:一.帝国是比国家大得多的征服体系。二.帝国没有固定或永久的边界,而国家有固定的边界。三.帝国拥有“与中心不对称联系的不同群体和领土单位的复合体”,而国家则拥有“对领土和人口的最高权力”。四.帝国拥有多层次、重叠的管辖权,而国家则寻求垄断和同质化。”

    我们中国读者大概会觉得科罗莫的归纳比较在理儿。但是,在当代西方的文化界,对帝国的定义与描述众声喧哗,随大家高兴,爱怎么说怎么说。

     法国学者帕特里斯·格尼费与蒂埃里·伦茨的《帝国的终结》的看法是:

    “我们大体上可以把帝国定义为一个群体及其政治对其他的一些群体、政治(也许没有)、政权、行政区划、部落、种族、文化进行统治的结果。一些帝国拥有固定的领土,而另一些帝国的疆域则不确定,边界线也一直在变化,如草原帝国,勒内·格鲁塞已出色地完成了其历史重建工作;一些帝国在陆地上扩张势力,另一些则在海上发展壮大;有工业帝国、金融帝国或是新兴科技帝国;在弗朗西斯·福特·科波拉所执导的电影《教父》中,主角之一不还将黑手党比作罗马帝国吗?也许黑手党就是效仿罗马帝国?事实上确实存在着一些犯罪帝国,如今它们有可能是最强大的帝国了。帝国的概念很灵活:只有当它被赋予一种特定的统治模式(不同的群体围绕在一个权力中心周围,考虑到帝国疆域的辽阔,该权力中心的指令传达需依凭一种间接、分散式的管理模式),或是当人们将它与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其他政治体制(如城邦,或是后来的民族国家)加以对比时,帝国才具有实在的内涵。”

    说了好像等于没说。那么王国与帝国的区别是什么呢?

    该书把自相矛盾运用得炉火纯青:

“帝国与帝国之间的差异之大远甚于它们的相似之处,以至于我们无法推导出一套体系来考量每个帝国的命运。像人类一样,这些帝国首先是结局相似。但除了同样衰亡的结局外,我们很难再找出一个足够明确的定义去描述如此之多,来自同一个家族的后裔们。”

     两位作者首先认定了有一些帝国,然后承认它们是如此之互不相同,所以文科生们并不能把它们放到一个体系里;但是它们仍然是同一个家庭的孩子,把中文网上的玩笑“异父异母的亲兄弟”变为了事实。理科生们又要露齿而笑了。

《帝国统治的逻辑:从古罗马到美国》有着一样的盲目。首先,该书很实在,指出如今的帝国研究,目的是为了研究苏东解体以后的美国。所以,要在美国与罗马之间“展开严格的平行比较”,美国与大英帝国之间也是同样,还要以苏联为借鉴;但那还不够,还要引入寿命长得多的沙俄帝国、奥斯曼帝国和中华帝国,至于蒙古帝国则尤为重要:

“而十三世纪的蒙古帝国对于研究帝国行动逻辑和行动需求同样不容忽视。它在历史上虽然昙花一现,但它疆域之广足令其跻身历史最强帝国之列:面积达两千五百万平方公里的辽阔疆域,仅仅逊色于拥疆三千八百万平方公里的大英帝国。不同的是,英国人的属地散布于五大洲,而蒙古人的帝国则覆盖了几乎整个欧亚大陆,连成一气。在后者权力的极盛时期,其疆域东起黄海,西至波罗的海之岸,无远弗届;唯印度半岛、中南半岛、西欧、中欧及南欧地区未遭占领。”

此外,“古典时期”的“那些希腊化大帝国”以及西班牙和葡萄牙也在内。组织了这么一群异父异母的亲兄弟,用阿语的词汇属性来说,是一群异父异母的亲姐妹,然后他的看法是:

“通过这样一番整理,一个在对帝国行动逻辑进行比较性研究时绕不开的基本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那就是究竟该如何理解帝国这一概念。如若进一步论及超级帝国和世界帝国的区别,这个问题就变得更为复杂了。倘若在过去几十年里,社会科学领域对帝国的研究已经总结出有关帝国性的可靠标准,那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恐怕不难找到答案。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虽然有关具体帝国的历史叙述可谓卷帙浩繁,有关帝国主义的比较性研究也颇有建树,匪然而究竟何为帝国,帝国与欧洲领土国家结成的政治秩序之间差异何在,这些问题至今悬而未决。这也是为什么在近来有关美国政治的辩论中,帝国概念常被随意援引、往往只具谴责意义。政治学家也没有在定义上廓清、在实例上充实帝国的概念,而是把它交到了每日时评员手里被随意使用。”

至此,我们可以明确一点,中国学界依靠强大的文明传统和史学传统,一旦建立了“帝国”的概念之后,就立刻形成了完整的认识体系,与西方现代文化中混乱的“帝国”概念根本没有关系。在我们中国,一个成绩优良的高中生就无法想象,还能有没有固定首都的帝国。

也就是说,当中国知识界开始用“帝国”那一名词讨论中国历史的时候,中文里的帝国与西方文化里的“empire”根本就没关系。汉字写成的帝国与欧洲语言里的empire之间没有通约性,连带地,与阿语里的因巴图里亚特一词之间也没有通约性。如果把西方语境里的empire换算成中文二字的帝国,那么,用帝国去阐释三代以来的历朝历代,是对中国文明的降级。毕竟,我们无法想象没有首都的文明,或者说,我们无法想象,世上还有首都不是城市。我们必须明确,中文语境里的帝国,是我们中国人自己的定义。

但是,如此简单的真相,西方学者却是没有能力理解的。有趣的例子便是欧立德,他有这样的表达:

“我希望关于西方史学中“帝国转向”的简短讨论,对于介绍一种新的思考“帝国”的方式是有益的——不再将其看做一种纯粹的经济剥削形式,而是对一种政治肌体的思考。这种方式能很好地描述清朝这样的国家的结构,使我们能够把清朝与其他帝国形态放在一起,比较异同。我的信念是,能够进行这样的讨论,将进一步弱化“内”和“外”在过去几百年间稳步减少的差异,就像最开始是欧洲人、后来中国人自己也将清和“中国”看作一个帝国。这在丰富中国史研究的同时,对全球史亦有贡献。”

他首先面临的问题是, 西方史学中的“帝国”是什么东西?“把清朝与其他帝国形态放在一起”,那么其他的帝国形态都有哪些,包括加洛林王朝和维斯康蒂公爵的米兰吗?

在这篇发言稿里,关于帝国的定义,他一样给不出来,一样阐述得极为复杂:

“我们或许可以从最基本的方面着手,也就是帝国形态和国族形态的区别:国族取决于对同一性和同质性的假设,帝国则基于差异性和异质性的假设。帝国给人的预期,是同一整体中有着诸多民族、地貌、语言和信仰。帝国广阔而不均衡,有等级、不对等的建制和扩张;帝国与帝国也并不全都相同。

了解帝国的基本性质后,一些共同的特征往往见之于所有帝国的结构:不仅包括辽阔的疆域和差别很大的人口,帝国还有制度和其他方面的诸多相似之处——库珀(Frederick Cooper)和伯班克(Jane Bur- bank)称之为“统治套路(repertoires of rule)”——包括历史合法性和政治权威的多种来源,多种法律系统, 多种管理系统;由原住人口和职业军人产生的双重文化;有活力但冲突不断的边疆,帝国与帝国在这里交锋,竞争带来意识形态的挑战和技术的变化。”

以上当然只是部分引用,绝非欧立德博大精深、视野辽阔的帝国概念的全部。不过,在他给出了他关于帝国的理论之后,他应该拉一个清单,人类历史上,都有哪些符合他理论的帝国?

在欧立德的思想里,七世纪的日本是帝国吗?加洛林王朝是帝国吗?是否包括拿破仑时代,阿兹特克帝国,古埃及,和希特勒的纳粹时代,苏东解体后的美国。

他必须给人类历史拉一个帝国清单,然后把清朝拉进去比较,让我们知道,在他的世界里,都有哪些帝国,这样中国文化界才好和他展开讨论,一个一个地进行对比。否则中国文化界根本没方儿与他对话。

他也必须使用一下归纳法阐述清楚,他的帝国概念,与西方文化中五花八门、混乱不堪的帝国概念,尤其是《星球大战》三部曲中关于帝国的演绎,是否有区别,如果有,具体是什么。——他首先应该写论文对希特勒的第三帝国发表他的观点,然后,人们才能对他的帝国观建立一个基本的坐标。

不过,欧立德对帝国的理解,与中医里的湿气与上火倒是一模一样:

“事实上,只要我们留心,它似乎无所不在——我们说的语言、吃的食物、穿的衣服、听的音乐、我们的娱乐——帝国无处不在。

他似乎不受语言学和符号学的影响,竟辩论说,中国在近代是自己引进了“帝国”的概念。然而他没有能力认识到,强大的文明传统和史学传统,让中国学界一旦引入建立了“帝国”的概念之后,就立刻建立了自足的理论。也就是说,当中国知识界开始用“帝国”那一名词讨论中国历史的时候,中文里的帝国与西方文化里的“empire”根本就没关系。

但是欧立德无法明白这一点,他竟然这么想:

“在我看来,除了少数例外,我们基本上都跳过了翻译问题,而只是在某种程度上把它看做知识交换附带的“技术”问题。

这种对于“empire/帝国”的新用法很奇妙。我觉得这种用法如果能打开比较的可能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也算前景光明。”

他没有能力认识到,现代中文里的“帝国”,与英法语言里的“empire”,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儿。滑稽的是,他说:

“我想以此接着谈论另一个萦绕我们心头的名词,那就是empire,或者说“帝国”。”

谁是“我们”?他没有能力反思,为什么,他坚信,empire,是“萦绕我们心头的名词”,他的“我们” 包括谁,是他和刚果人民吗?还是他和沙特阿拉伯的王子们?

他的西方中心主义思维非常可笑:

“但依我看,汉语中缺乏对“帝国”作为一个政治类型的全面理论思考,因此不能解释为什么应该把清朝或者其它类似的、基于中国的国家,视为“帝国”。”

 不是,是西方历史中根本就没有类似中国历代王朝的政治实体啊。他理直气壮地要求中国人削足适履。

这里重复一遍,在西方文化里,帝国“作为一个政治类型”是完全混乱的。如果维斯康蒂公爵的米兰也自称是帝国,我们中国文明为什么要降下无数个身段,把自己归为同一个政治类型。

他如此咄咄逼人:

“原谅我再回到最开始那个话题——对语言的批判态度和话语考古的展开。”

然而他的脑回路峰回路转:

“我们的问题是:传统中国是一个帝国吗?抛开帝国是否等于“empire”的棘手问题,转而聚焦于形式、标志,以及帝国的形成所产生的影响,我们可以比较客观地评估特定历史状态或时期。具体地说,当我们谈论帝国的时候,我们在谈些什么?”

他警示中国人要学会对语言持批评态度,学会语言考古,但他是例外,可以不考虑语言的棘手问题。

“抛开帝国是否等于“empire”的棘手问题”——他没有能力认识到,近代中国学术界的帝国根本不等于西方文化里的“empire”。就像近代的一切现象一样,当中国与西方误以为在谈论同一件事的时候,实际上总是在谈论两件完全不同的、毫不相干的事情。

如果细化成如下的问题,喜剧性就突显出来了:

传统中国等于加洛林王朝吗?

清朝等于二十世纪的美国吗?

打勾的人,大家肯定认为该去吃药。

欧立德那篇讲演稿是诡辩的模范,也让中国理工科生的嘲笑嘎嘎响亮。

欧立德应该清醒认识到的是,当他谈论帝国的时候,他谈论的是近代中国学术界的“帝国”,还是西方近代学术界的“empire”。每次他展开讨论的时候,他必须只取其中一种,却不能在两者之间游走,制造混乱:他要么以帝国为标志展开讨论,要么以empire为标志展开讨论。他必备认识到,汉字写成的帝国与empire之间没有通约性。

除非欧立德自己先给帝国与empire之间建立明确的通约性,包括采用排除法,说清楚西方历史上都有哪些国家不算empire。

他每次讨论的时候,必须先说清,他讨论的是中文的帝国,还是欧洲语言的empire。这一点都没有搞清,他的相关发言都是毫无意义的。

说回到本书,以后章节凡是涉及所谓帝国的时候,其实所指均为empire,并非当代中国文化里的帝国概念。但为了行文方便,仍然直接运用汉字的帝国二字,试图要讨论的,是我们中国人完全不了解也难以理解的、他人的思想与情感。

 


[i] 本人在这里是开玩笑。我对中医十分信服,也明白,中医里的“湿”与“火”是特别复杂的症候,有变化丰富的情况。由此推测,“帝国”确实是西方文化里一种很生动和实在的东西,在西方文化里不仅是真实存在的,而且是极有意义的,只是处于另外文化系统的我们很难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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