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债出户”!真事

【本文由“败灯是摔王跪王稀王”推荐,来自《因为彩礼谈崩,我分手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harelf
  • 第二个故事,脸都不要了。“一切从简,提出订婚要6.6万元,买三金,克数不限,彩礼16.6万元。”“我爸说彩礼的钱他不会动,会以我的名义办一张卡存起来,过几年两个人确实比较稳定了,再把钱给我们,假如我们离婚了,这个钱就算是留给我的。”“我考虑到他刚毕业,又要开店创业,压力比较大,跟他说你要不让你妈先找亲戚朋友借一点钱,之后需要的时候,我再找我爸妈把这个钱拿过来。”听懂了吗,从简还得20多万,所谓过几年再还,其实就是想拿人,而且还不是一般拿人,是要男方借贷敲骨吸髓式的,婚后生活但凡有点风吹草动,男方就不是净身出户了,是背债出户,我说的风吹草动不仅指男方犯错,就是女方犯错结果也是一样,到法院也闹不回来的,女方把自己叫妥协退让,把男方叫得寸进尺,完全不觉得有什么不对。这个故事最后说实话了,女方说了彩礼是态度问题,没错,太对了,女方就是想靠这个拿人一辈子。假如这个故事是真的,我觉得分手挺好,不然过下去等男方事业有成了,不差这点钱了,能受得了女方这一家人才怪。

说的太对了!“背债出户”!真事

一朋友消防员,帅小伙,父母退休干部。到年龄准备结婚,新房新车男方家早准备好。女朋友谈了一年,同意结婚。

准岳母要求30万彩礼、房车加女名。男方同意加名,但现金不够(房车都是男方全款)。准岳母不答应,称30万全做嫁妆,只要对女儿好,将来还。多次商量无果,男方忍痛借钱筹到30万,把婚结了。

婚后女方多次回娘家长住,三个月里在新房没超10天。

男方去接过几回,女方各种理由推脱。最后火气上来,激动起冲突。

女方以男方家暴为由要离婚,小区里、居委会、男方单位、男方父母单位,不停上门闹——要求离婚,30万彩礼不退,房车卖掉给女方分钱。

双方现在还在打官司

真事

若全按女方要求的彩礼来办,男方搞不好真就人财两空,背债出户。男方大好的青春和事业全耽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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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星十二少吾爱法律研究 忍人之所不能忍,行人之所不能行,生命美丽之花!
    应该合法、理性地对待婚姻彩礼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结婚不得收取彩礼,从法律的层面对这种现象进行了规范,如果不理性的对待彩礼问题,有可能出现一定的风险。提几个建议:一是彩礼问题,依法处理,法律规定不得收取彩礼,应尊重法律,因为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人人应该遵守。第二,如果出于一些地方的风俗,需要彩礼的,要根据个人情况来作出决定,法律对习惯并不排斥,出于礼仪结婚给予彩礼的仪式,不能够以金额的高低来作为是否达成婚约的条件,应将彩礼视为一种形式上的礼仪,比如有个吉利的数字即可,888元,8888元,8万元,80万元,这些数字象征的意义没有本质的区别。第三,以高额、巨额彩礼为缔结婚姻的条件,不可取。如果一定要附加这样的条件才同意结婚,就意味附随着巨大的风险。现在的婚姻和过去是不一样的,封建时代的婚姻,一般就终生结婚一次,不能说全部,但大部分人,都会从道德上遵从婚约,不会上升到用法律来解决问题,过去结婚给彩礼那就意味着是一辈子一次过的事情。现在不一样了,骗婚、悔婚的风险在增大,彩礼的意义已经完全不同了。所以,民法典规定不得收取彩礼,是有现实基础的,有的人强烈反对,甚至出现疯狂的叫骂,那都是不理性的,新时代的夫妻应该独立自主,依法结婚,过好自己的日子,完全不用理会老一辈的那些过时的东东。
  • 只能说女方想得美,事情不会如她家的意。女方一家道德人品堪忧,全款房加名还要三十万彩礼,又没有亮明嫁妆,这种情况男方压根就不应该同意结婚,所以很难理解男方为什么就同意结婚了,女方长得尤为漂亮,为色所迷?
  • 房车加名是最大的失误啊!自己全款的东西,凭什么给你加名?就凭你是XX染色体形成的生殖系统么?这种要加名才结婚的,应该睡够了然后让她们滚蛋!
  • 大水风 看到好评论会推荐,欢迎大家一起互相关注。
    而且男方大好前途也有所被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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