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长收的彩礼不给女儿,那就是卖女儿

【本文来自《海雯娜:德国没有彩礼,我们认为彩礼是过时的传统负担,是男女不平等的体现》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古代,彩礼,是准备结婚的男女,一般是男方家庭送给女方家庭,表明有经济能力照顾好女方,然后女方家庭据自身家境加上一点或者不加,转交给女儿,作为女儿的嫁妆陪嫁,这嫁妆只归妻子所有,男人不能动用,如休妻,妻子可以带走。

据说宋朝不一样,是女方送彩礼给男方,如果离合,男方可以带走,所以宋朝女儿就被叫做“赔钱货”,从此汉人的妇女地位每况愈下,倍受欺凌。中国的国运也随之走下坡路。

古代的妇女没有财产权,但又要给予一定的经济保障,嫁出去,毕竟是自家女儿,男方有没有能力保障女儿的生活呢?就出现了彩礼。漫天要价的现象当然有,目的是为自家女儿捞到尽可能多的好处。

如果家长收的彩礼不给女儿,那就是卖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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