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也要“清真”,这种“提案”要干什么?
建设养老设施也要“清真”,某些人制造民族、宗教隔阂是真“卖力”,折腾完小的折腾老的。
马学民,回族,现任某地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现如今我国已经步入老龄社会,相关养老设施比如养老院的建设和完善自然是必要的,我自己的姥姥目前也在养老院安度晚年。不过今天看到的一条关于建设养老院的提议却让我觉得有些无语。
这则来自某政协委员的提议内容是修建“少数民族”养老院,准确地说是专门为回族或穆斯林即伊斯兰教信仰者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院。具体措施则是针对穆斯林的养老和宗教信仰需求,设计出功能上符合穆斯林需要的养老院。而建设资金则要么由政府部门投入,要么由政府和社会共同投入,并且要求出台政策给予定向扶持,以便“满足穆斯林老人在信仰和生活上的特殊需要”。
看完这则发布于2022年底的委员提议,我又双叒叕感到无语。建设养老设施当然是好事,适当满足信教群众宗教活动需求也正常,但这俩事情绑定到一起就让人奇怪。别的不说,这委员自己大概都没注意到,他这则提案本身概念上就乱成一团。先是“少数民族”养老院,接着是回族,再后来是“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最后又变成了穆斯林。我是有点晕了,马委员你到底想说啥?
少数民族不都有清真饮食习惯这就不解释了,我自己就是。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包含回族,但和穆斯林并不等同,而是部分重叠的概念。换言之,包括回族在内的有清真饮食习惯少数民族并不都是穆斯林,虽然比例可能不小。说白了,马委员也犯了我多次吐槽过的“教族捆绑”错误。民族和宗教是相互联系有一定重叠的概念,有些民族受某宗教影响较深,但不能把该民族成员和某宗教信徒简单划等号。额,话说有没有小伙伴计算过这话我说过多少遍了?都快成祥林嫂了。
除开概念的混乱,这种以民族或宗教为依据搞区分性措施、场所的做法本身就有人为制造隔阂的效果。老有所养是全社会努力的目标,这当中当然包括信教以及有特定饮食习惯的老人,养老机构在日常工作中照顾他们的饮食等生活习惯,并适当满足信教老人——不限信仰何种宗教——的宗教活动需求当然也有必要。
问题是,为什么非要给有特定习惯的老人设立专门的养老设施或专门区域?马委员觉得这是优待是办实事,实质上难道不是把这部分老人“打入另册”了?老人们自己愿意吗?起码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被区别对待的吧。况且,如果按马委员这逻辑,信佛信道信天主基督的老人,需要分别设立“佛陀养老院”“全真养老院”“耶稣养老院”吗?有各种各样饮食禁忌的老人,需要也分门别类设立专门的养老院或者养老区域吗?显然不是,那为什么信伊教或有清真饮食习惯就得例外?
还有一点就是马委员心心念念政府资金投入。对不起,如果是普惠性养老院我当然没意见,但拿着财政资金、拿着全民的钱给一部分人,除非有什么过硬的理由,比如扶贫、救灾救济之类的,否则我不接受。您真有这心,不如自己出资或拉投资(非财政资金),慷他人之慨实在是有点low。
哎!看来某些人在制造民族、宗教方面隔阂方面真是不遗余力,从学校到养老院,折腾完小的折腾老的,对他们看来得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啊!
人为制造民族、宗教隔阂,不可取!!!若不及时刹车,后果恐难承受。
作者:绿洲猎鹰,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