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云南老家乡下,一般都是双方家长商量,男方家给多少彩礼,女方就陪嫁多少
【本文来自《江西地方政府发出这些号召,彩礼不超过3万,婚宴不超过15桌,真的有用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是一直不能理解江西这个所谓“彩礼”的实质是什么,虽然我家几百年前也是江西人。在我云南老家乡下,一般都是双方家长商量,男方家给多少“彩礼”(现金+物品),女方家就陪嫁相应价值的嫁妆,女方家最多就留下一些腊肉、糯米之类的东西,男方家给的现金一般经过一些礼仪程序后,最终都是给女儿带回婆家,和嫁妆一起作为新组建小家庭的资本。所以我们嫁女儿多多少少都是倒贴一些钱出去的,怎么在到网上,一些地方嫁女儿就像卖女儿一样,一些人还振振有词的说什么养女儿不容易,给女方父母养老什么的,莫非他们嫁完女儿,就老死不相往来了,女儿对父母就没有任何责任义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