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通鉴》记95:支持肉刑的悲天悯人,圣父圣母们从不懂得

既然上篇说到了孔融和陈群,那么今天,我们就顺便来说说两人在历史中的一次针锋相对。

交锋的主题,是要不要恢复肉刑。

所谓肉刑,指的是黥(刺面并着墨)、劓(割鼻)、刖(斩足)、宫(去势)、大辟(死刑)等五种刑罚。除死刑外,其他几种官方刑罚在汉代即已废止。但魏晋以下,屡有动议,请求恢复肉刑。《后汉书》和《三国志》中没有《刑法志》,但约一万五千字的《晋书·刑法志》,却有一大半的篇幅是在说这个问题。

我们都知道,一个问题,但凡争论不休,那么总是有争论的必要的。而且,只有越是重要的问题,才越会被反复提及。

那么,这个事为什么重要呢?

汉末以后,几百年间,汉、魏、晋三朝对于是否恢复肉刑,屡屡有人提及,朝廷也反复议论。虽然,肉刑最终没有能恢复,但是,其中的议论过程却颇有可观之处。而且,通过围观这些古代的长老们的你攻我守,我们也可以借机看清楚,一个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其中究竟有什么样的权衡和考虑;政策的推动者与反对者,各自的立场又如何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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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议论传世的是孔融。

孔融认为,上天有好生之德。一个人被施了肉刑,其实就断绝了他改过自新的机会,毕竟鼻子不是韭菜,割了就长不出来了。很多人如司马迁等,一刀下去,终身受辱,这不是圣明天子治理天下所应该采用的办法。废除肉刑,是一种进步,怎么能倒行逆施呢?(《后汉书·郑泰孔融荀彧传》)

孔融所持的,是反对恢复肉刑的立场,立论也中正平和,符合正常人的逻辑和观点。

那支持者又是什么立场和观点呢?

陈群的发言,没有像孔融一样做道德评价,而是指向了实际问题:罪行与刑罚不符合。

汉文帝本来是出于好意才废除肉刑,但事实上,这种举动却加重了刑罚。为什么?因为之前不同的罪名对应的刑罚是不同的。现在既然取消肉刑,那么自然就得用相应的其他刑罚来做代替。肉刑介乎于杖刑与死刑之间,既然取消了肉刑,那么相应的罪行就应该归到另外两种刑罚中去——结果就是一半归死刑(刖刑),一半归杖刑(墨刑、劓刑)。

于是,本来只要砍掉脚的,现在变成了改判死刑,这是刑罚轻了还是重了?

还有另一半改成杖刑的,也需要和以前原有的杖刑做区别。杖刑之前最重的是打两百次,那么这些由肉刑改判杖刑的,就该刑重一等,杖五百次......可这是打人啊!不是做牛丸啊!打五百下,基本上就全都打死了。

你看,本来是想着取消肉刑的,但结果却把本该判肉刑的绝大部分都弄死了。这时候再看废除肉刑,真的很难说这是一种仁政,还是一种恶法。

面对孔融和陈群的不同看法,曹操比较支持陈群,但是大部分人表示反对。当时正在打仗,军事优先,恢复肉刑虽然也是大事,却不是急事。且对于朝廷来说,更重要的是在战争期间保持内部的安定团结,因此,这个事最终不了了之。(《三国志·魏书·桓二陈徐卫卢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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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魏明帝曹睿年间,相国钟繇再次旧事重提。

钟繇提及这个事情的原委何在?他自己在奏疏中就说的明明白白:有了肉刑,每年能少杀三千多人。这三千人虽然被割了鼻子砍了脚,但最起码还能生孩子呀!

钟繇的论点和陈群是一样的,但两人的目的却不同:陈群看中的是刑罚过重,钟繇看重的是人口增加。

钟繇为什么会在意于人口数目?

因为三国时期饱经战乱,人口锐减。汉桓帝永寿二年(公元156年),东汉人口的峰值是五千六百多万人,但到了三国一统时(晋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人口数已经下降到只有一千六百多万,而且这还是在三国后期已经休养生息多年的前提下才达到的数字。

同时,针对于士大夫们的顾虑,钟繇提出了另一个看待问题的角度——士大夫们在顾虑什么?他们觉得,自己是文明人,怎么能支持肉刑这种反人类的刑罚呢?因此,心里着实有一个巨大的心里障碍。

对于这种典型的圣父圣母心态,钟繇也设法打消了他们的顾虑。钟繇说,汉文帝废除了肉刑之后,一年要多杀一万多人。如今恢复肉刑,能少杀三千多人。救活这三千人的性命,难道不是一种仁德吗?

但这次,钟繇也被反驳了。反对者王朗表示,既然你说刑罚太重、杀人太多,那减轻刑罚就好了呀!同时,王朗还又抛出了一个道德问题:如今天下三分,如果我们贸然恢复肉刑,那么蜀吴两国就会抓住我们的话柄,大做文章的。这一条理由实在是无可辩驳,最后,朝廷也就如此决议了。(《三国志·魏书·锺繇华歆王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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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到了晋朝。

肉刑的事情,又被人给提了起来。原因是自从决策层听取了王朗的建议,减轻了刑罚之后,几十年间又产生了新的问题。这个问题,便是死刑太重,生刑太轻。为此,东晋时期有人上书,提出恢复肉刑,理由就是现在的刑罚措施不完备。

打个比方来说:贪污两百万者,判死刑;但要是贪了一百万,则杖责三百,判有期徒刑三年即可。很明显,贪一百万的这个,判轻了。

可怎么增加刑罚,这却是个问题。

板子打多了,人会被打死;增加拘役年限,关的时间长了,又很容易碰到大赦,到时候直接就给放出来了,这不就跟不罚一样么?除此之外,还有流刑——也就是流放,可以考虑。但如果不增加杖刑和徒刑,单增加流刑,就会导致大部分犯罪的人都被流放出去了。把这么多犯了罪的人都赶到边疆去,这不是制造不稳定因素,给国家找麻烦吗?(《晋书·刑法志》)

这个议论针对实际出发,说服力很强。但是,却依然被否决了。

这跟当时更大的现实背景有关:时值东晋初年,晋朝皇室刚到江南,国势并不稳固。贸然恢复肉刑,会引起土著士族的巨大反弹。而维持国家安定,显然要比区区几个犯罪人员的刑罚是否得当这个问题重要得多了。于是,刑罚是否合理的原则,又被妥协掉了。

接下来几百年间,南北方朝代更替频繁,纷争不已。法律与刑罚什么的,渐渐也就没有多少人愿意看了。各种非刑杀人,甚至于剥皮,都屡见不鲜,还有谁愿意再来关心这些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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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一下这一系列的议论,每一个议论都是公允持平,就事论事的,没有人躲在道德的遮羞布后面互相指责,而是支持者有支持者的道理,反对者有反对者的逻辑。支持恢复肉刑的动议虽然每一次都功败垂成,但却并不是因为己方立场有亏,而是由于决策者有其他方面的考虑而被罢。通过以上整个分析,我们收获良多:

1、任何严肃问题的探讨,都要以抛弃道德立场为前提。

 在上述所有的争论中,仅有孔融在论述中提及废除肉刑是一种历史的进步,做了道德层面的定性。但是,他也仅止于此,并没有指责对方的无情残忍。而支持肉刑的钟繇,也主动为对方卸掉道德的责任,提出恢复肉刑可以让三千人活命,以此减轻对方的负罪感。双方都在尽力避免把讨论变为道德的争论,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身处如今的互联网环境中,我们都知道这种道德指责有多容易导致、危害又有多大。任何探讨一旦被贴上标签,我骂你是“五毛”,你说我是“美分”,那么肯定就没有然后了。所以在理性的探讨中,一定要避免牵涉道德因素。这并不是说道德不重要,相反,恰恰是因为道德太重要了——一旦将这个因素卷入,问题就再也没有可探讨的空间了。

譬如有一个中国人,研究日本近代史,想要以“论20世纪初东亚共荣的现实可能”为主题展开论文。那么,如果要探讨这个问题,就一定要局限在学术的范围内,不能动辄高举道德的大棒,张嘴就是“你是个中国人,怎么能研究这些东西?是不是想当小日本的带路党?”之类带节奏的言语。你这一棒子只要挥下来,那么什么问题就都没法谈了。

2、政策的制定,一定要以可行性为前提。

​什么叫可行性?并不是说汉文帝可以下诏废除肉刑就叫做有可行性,而是要当结果符合了初衷,才叫可行性。

汉文帝的初衷是什么?改变肉刑给人造成的伤害。但结果呢?大部分原本应判为肉刑的,都被杀了。

初衷与结果并不相符。

究其原因,在于肉刑本来就是刑罚链条中的一环,你不能因为嫌它长得丑,就粗暴的把这一环直接去掉。虽然你手中掌握着权力,想废除什么政策并不太难,但难的是,你真的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感兴趣的筒子,不妨网上去找找当年“除四害”把全国的麻雀都捕光了之后的事。

3、凡是存在,必有原因——虽然不一定合理。

     单纯从刑罚执行的角度来看,肉刑的废除的确是造成了无穷的麻烦。但是,每次支持恢复的声音,最终都被压了下去。其原因,并不是刑罚本身的问题,而是刑罚以外的问题。

    建安年间,曹操顾虑了内部团结的问题,不愿意就恢复肉刑一事有太多纷争。魏明帝时期,王朗的理由无可辩驳,为了三千个人的性命被敌对方做道德批判,实在是得不偿失。东晋初年,南迁政权和地方势力的和平相处是更为重要的政治问题,一切可能会破坏这种局面的尝试均应该退后考虑。


表面上,大家说的都是肉刑问题,但所考量的,其实要深刻得多。因此,如果存在某一现状并不合理,但又没有取消,那么我们的考虑就应该更深一层,去细究它存在的原因究竟何在,而不是简单的做道德批判,认为决策者仅仅是被利益集团所左右——当然,如果你非要这么想,也无可非议,人活得简单一点嘛,也挺好咯。

行文到这里,其实我们也就可以讨论一下,美国为什么不禁枪的问题了。认为美国政府被利益集团所绑架,这是最为简单的解释。但对这种用脚趾头都能想明白的逻辑,在下向来是嗤之以鼻的,如果人世间的事情都这么简单的话,那么咱们这个暗黑系的号也就不用办了。

那些更为深刻的原因,我们其实试着分析一二:

首先,作为一个极为重视私有产权的国家,美国有近四亿的私有枪支,如果禁枪了,这些枪支该如何如理?这是禁枪的困难之一。

其次,虽然屡有滥杀报道,但实际上,每年死于非正常枪杀的人数也就一万多——远少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为了这一万多人就剥夺近一亿人的持枪权力,这个阻力会有多大?

第三,生活在中国的人,已经习惯了治安良好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但美国大部分城市的治安,却并不见得多好。这种情况下,枪支对于大量的美国人来说,有防身作用。

所以依然还是那个逻辑:为了一万多人就剥夺更多人的安全,这确定是一项可推行的政策吗?

以上,就是在下所能见到的美国禁枪的阻力。当然,正如我们在袁绍篇中提及的那样,多因致一果,一定还有其他原因的存在,以致于禁枪一事久久无法成行。
 

回过头来,还说肉刑。围绕着这个话题,争论的后事如何呢?

后事便是再也没有后事了。

随着天下大乱,人都能随便乱杀了,谁还关心刑罚是不是得当呢。而再下一次中央朝廷愿意讨论刑律的问题,已经是隋朝统一天下以后了。这中间,又过去了几百年的时间。

到了隋朝,朝廷重新核定刑罚为死、流、徒、杖、笞等五型,肉刑再也没有作为讨论备选项,出现在庙堂之上。

   为什么?因为当时的人观念已经变了。经过了南北朝的疯狂杀戮后,隋唐对残忍手段的厌恶无以复加。因此在最终形成的《唐律疏议》中,摈弃了六朝以来对恢复肉刑的追求。

这里可以做一个简单的数据对比:汉律承自秦律,秦法苛严,所以在汉朝人的观念里,刑罚也应当是严厉的。“文景之治”虽然号称治世,但在文帝废肉刑的那一年,天下勾决死刑的就有一万余人。但到了同属治世的贞观四年,全天下的死罪,加起来一共只有二十九人。

不只是老百姓更知法守法了,更为重要的,是整个观念已经变了。全天下——从士大夫到普通人——都认为刑罚不应该那么严苛了。此后,肉刑再也没有存在于官方的正式刑罚序列中。历代就算偶有人提及恢复肉刑,在旁人看来,也已经是骇人听闻的异端邪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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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 我们的说书时间

   

今天的番外,也只有一句话:我们到底该如何看待死刑的存废呢?

支持死刑的,立场真的有他们所想象的那么坚不可摧吗?而反对死刑的,想法也真的有那么龌龊不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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