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昕桐 | 马克思的实践诠释学何以可能

李昕桐|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本文刊载于《探索与争鸣》2022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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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以正刊为准

从施莱尔马赫、狄尔泰等人以普遍的人文科学和精神科学方法为指导的浪漫主义文本诠释学,到海德格尔此在的生存论诠释学,再到伽达默尔的历史诠释学、哈贝马斯的意识形态批判性质的诠释学,以及利科致力于社会-历史实践领域的诠释学,诠释学越来越趋向实践哲学的转向,越来越从现象学或语言学跃进到更高的视角——“实践”。因为诠释是通过语言和历史在具体的理解-解释境遇中展开并获得意义的活动。其具体的理解和解释境遇即为实践,实践是理解必须依赖的基础。诠释学除了拥有伽达默尔等人的“前见”问题,即“我们对世界开放的倾向性”,更重要的是由理解-解释展开的实践-生存境遇中显现自身意义和限度问题。笔者认为这可以从马克思的实践存在论中得到启示,可以尝试通过马克思的实践存在论开启诠释学的全新层面——马克思的实践诠释学,使其成为更能够理解和解释现实问题(实践哲学当代的问题域)、对诠释学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的诠释学。那么笔者就在前人的基础上进一步依据马克思实践概念的历史超越性以及与西方诠释学富有成效的对话,推衍出马克思实践诠释学的致思理路,即通过诠释基点、诠释循环和诠释真理三个方面,尝试论证“马克思实践诠释学何以可能”这一问题。

内涵:以实践为基点的诠释场域

马克思对实践的把握和理解经历了内在的发展过程:马克思从早期通过受费尔巴哈影响用现实主体人替代黑格尔思辨主体论,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倾心于并明确支持黑格尔实践的对象化结构,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指出实践的革命性,之后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进入历史唯物主义视域,将实践表述为具体的物质生产活动,最后运用实践辩证法进行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在批判与继承中,在自身思想的演变中最终赋予“实践”以深刻性。实践作为一种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即人作为主体在与客观现实对象的照面中使自身得到超越和升华。此对象化作为实践的内在结构揭示了充满杂多性、异质性的现实世界的对立统一,揭示事物基于内在矛盾的自我运动的世界的整体性。马克思也因此将实践作为人否定性的存在、作为现实的个人所从事的生产活动、作为广义的劳动来理解,并且马克思以现实的个人为出发点,立足于人的实践-生存活动,逐步揭示社会历史的结构,以及人的活动与其社会历史相互作用生成的关系和过程。马克思的“实践”概念贯通作为生存方式的本体论维度和探究真理的认识论维度,是集辩证法、逻辑学和认识论相统一的实践观。

这就是马克思实践思想的深邃意义。那么它与诠释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在马克思那里,实践活动是全部理解和解释活动的基础。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的论断就隐含着人在实践活动中的诠释学思想,即解释世界和改变世界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诠释并非外在于实践,而是内置于实践活动之中并为其提供意义的内在要素。它既寓意了作为理解和解释的诠释活动在实践基础和过程中展开,又呈现了理解和解释制约着人的实践方式。这包含了冲破知性科学认识论意义上的诠释理解,即在马克思看来,“解释世界”与“改变世界”作为人的本质内在统一于人的实践活动。马克思的实践诠释思想表达了实践活动对于诠释的基础性意义和诠释指向实践的目的性意义,通过人实践-生存的直接体验和反思,来诠释实践境遇中人的生存意义,以及实践-生存方式的普遍形式。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关于实践与诠释的关系理解与伽达默尔是相似的。伽达默尔沿用亚里士多德对实践的理解:“一切人的行为以及人在此世界中的一切自我设置”,以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为核心,将“实践”作为“与对象的前行关系”构成人文科学的本质,“规定所有人的知识和活动的问题,是对于人之为人以及对‘善’的选择至关紧要的‘最伟大的’问题”。他把对世界的理解和解释作为人类实践的前提和基本要素,强调实践在诠释学中的本体论意义,伽达默尔的实践作为“理解-解释-应用”中的“应用”的理解也是内置于理解和解释之中,“在其具体的决定中是受他的实践合理性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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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手稿

但作为诠释媒介的语言在海德格尔存在论诠释学或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等西方经典诠释学中一直以来被作为前提独立存在,即其诠释学是以语言-理解存在论为基础的哲学诠释。而马克思批判了语言存在论意义的诠释学,在他看来,无论语言如何表达思想,都起源于人类的生存实践,它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马克思在《评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中指出:“这种语言的名称,只是作为概念反映出那种通过不断重复的活动变成经验的东西,也就反映出一定的外界物是为了满足已经生活在一定的社会联系中的人(这是从存在语言这一点必然得出的假设)的需要服务的。”马克思认为语言使人类交互关联,其具有社会性,而追问其原初的形式领域便只能是现实生活,以及更深一步的物质生产领域。所以批判:“哲学家们只要把自己的语言还原为从中抽象出来的普通语言,就可以认清他们的语言是被歪曲了的现实世界的,就可以懂得,无论思想或是语言都不能独自组成特殊的王国,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语言是被实践和实践过程中的自我意识所给予的,它的功能也不过是指向实践,而且语言的表现力是有限的,通过语言获得生存意义的全部实现是不可能。就像俞吾金先生所说:“语言是人类的生存实践活动之手放出来的一架竹制的风筝。”总之,马克思的实践诠释学将语言从封闭的神秘世界中解放出来。

马克思反对认识论层面的客体与主体的抽象对立,他认为作为对象性活动的实践一方面表征了人作为诠释主体对于客体(物)的诠释,另一方面也是对于主体自身存在意义和价值确证的精神诠释。因为实践即对象化过程,既是人化对象,又是对象化人的过程,诠释在这种对象性关系中生成。在实践(对象化)过程中,人通过不断地自身被否定和对否定的否定来理解和诠释对象,并且在改造世界的同时生成和完善自我。可以说作为对象性活动的诠释主体在诠释活动中表征了自己的能动性和创造性。马克思的实践诠释思想呈现出从人的主体能动性去理解人的存在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从人对世界的否定性统一关系看诠释学问题。通过实践,物质世界的“客观结构”和人与人、人与世界的“主观结构”,包括“意义结构”和“文化结构”被充分地呈现出来。人始终以自否定的方式参与到自身的建构中,世界也总是在人对其否定性的改造活动中构建人自身,且这种实践是无穷无尽的,诠释主体以对物的理解和解释充实自身的存在,在人化对象中不仅赢得了对自我的确证,还实现了诠释主体自身存在的普遍自由和意义。

方法:以实践的历史辩证性进入诠释学循环

(一)诠释循环的历史性

马克思把人的实践活动理解为感性的对象性活动,在“历史的剧作者”与“历史的剧中人”的综合意义上理解人的历史性,可以说这种历史性与海德格尔本体论意义的“前理解”和伽达默尔“传统”意义上的“视域融合”的内涵极为契合。但马克思对这种进入诠释学循环的前提,即历史性的理解却更远地超出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的“历史意识”。因为马克思指明了这一“前提”(历史意识)的前提——物质生产活动。正如马克思所说,“这种历史观与唯心主义的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理解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解释观念的形成。”所以实践活动是历史意识的基础,而历史意识不过是实践活动(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一切活动)的内在视域,离开了人现实的实践活动,历史意识只能是传统哲学的抽象观念。所以马克思进一步追问和澄清了海德格尔“前理解”和伽达默尔“传统”等所谓的观念论(历史意识)的前提——“物质的”、客观化了的社会基础,或者说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所创造的社会历史。正如马克思所说“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从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设施、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从这个意义上讲,马克思的实践诠释学也可以称之为“唯物主义诠释学”(die materialistischen Hermeneutik)。实际上在马克思的文献中展示了诸多诠释的唯物主义基础范例,譬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做的范畴式的诠释。这也充分说明了唯物主义诠释学的基本要旨就是对通过历史文献发现的史实进行理性的反思,再通过重建它们的创造过程来“诠释”它们,以此获得对历史过程的洞见。可以说马克思所理解的诠释的历史性基于唯物史观,诠释主体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构建思想体系、诠释精神历史,诠释活动永远从当下的生存体验深入更为广阔的依据物质生产劳动所创造的社会历史结构之中。诠释主体带着依据物质生产劳动所创造的历史意识特性(时代背景、社会状况、知识结构、价值取向)特有的视域、理念和范式,对观念或文本进行重构、深化和创新。总之,马克思通过现实的物质生产生活的逻辑来解构和诠释思想逻辑的性质和功能,从而形成了其独特的社会和历史诠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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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德国一家工厂的车间

(二)“抽象理论与具体现实”的辩证诠释循环

诠释学循环是诠释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在诠释学历史上经历了比较重要的三种循环,第一种是施莱尔马赫等人的以对象为关注点的方法论层面的整体与局部的诠释学循环;第二种是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关注人自身的存在论层面上的前理解与理解之间的诠释学循环;第三种是哈贝马斯的理解与批判的诠释学循环,即在对现成给定性历史视域的批判基础上的理解。笔者在对马克思切中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方法——理论抽象上升到思维具体——的研究中,探测到另一种诠释学循环,并将其作为实践的内在诠释循环理解。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提出了“从抽象到具体”的思想,这种方法“从实在和具体开始,从现实的前提开始……”通过逻辑的力量对当下既定的、丰富的现实事物的本质进行科学“抽象”概括或规定。再将各种方面“抽象”的本质进行“许多规定的综合”“多样性的统一”,即凭借思维的范畴、概念,在逻辑上呈现社会总体的产生、发展的历程,使现实总体在思维上具体再现成科学的理论。笔者认为这便呈现了一种全新的诠释学循环,笔者称之为“抽象理论与具体现实”的诠释循环。即诠释主体依据之前历史传承的理论视域在“具体”和“现实前提”的境遇中,通过对当下丰富的现实事物的本质进行“抽象”和综合而凝聚切中现实的理论,且内化于主体自身,再重新参与到下一次的与现实碰撞的诠释循环中。这种在马克思的“抽象到具体”思想中衍生出的新的诠释学循环,是在历史的实践中沉淀下来的非孤立静止意义的“抽象理论”与当下现实的活的关系和运动的“现实具体”之间的诠释循环。其中的“抽象”理论表征的是历史性理论不断参与到诠释循环中与具体现实碰撞,能够被现实改造并修正自身的抽象。这是对理解的实质性推进。

总之,这样的“抽象理论与具体现实”的诠释循环,既表明了理论的相对独立性和反作用,也表明了理论是现实的反映。“抽象理论与具体现实”的诠释循环在“抽象理论”和“具体现实”中往来波动和交相映证,形成了对事物“总体”的把握和诠释,即为实践辩证法的总体诠释。而且这种辩证的实践诠释特征在后来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思想中都有所继承和推进,如卢卡奇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总体性辩证法。在卢卡奇看来,总体的范畴是整体与各要素之间、要素与要素之间的动态辩证关系,且这种关系是“在它们不断地辩证得到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始终在变”,对象或者说对客体的把握和诠释随着我们对其与总体理论的关系的掌握而逐渐增加。所以“认识现象的现实的对象性,认识它的历史性质和它在社会总体中的现实作用,就构成了认识的不可分的行动”。科尔施也提出了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总体性辩证法。这种总体关联的基础是感性存在蒸发为抽象的理论,实践(感性生活)作为理论的身体规定着理论的现实性,而理论作为这个现实身体的灵魂成为引导现实的内在要素。理论与现实的统一基础乃在于能动的实践本身。科西克也提出“具体的辩证法”。他认为“从抽象到具体”是意识经验螺旋上升,现实的所有层次和方面在其中被理智地再现。他定义“在总体观中包含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现实的内在本质形式和现象(显像)形式的辩证关系,整体和局部的辩证关系”。科西克在这个原则中尤为强调“具体化”,现实的这个“具体化”表明了认识的过程性,表明了整体并不是部分的总和,而是认识中具有关联性和非抽象性要素的“结构辩证的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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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马克思辩证的实践诠释学循环——“理论抽象与具体现实”的诠释循环。其实对于辩证法与诠释学的融合,马克思不是唯一者,伽达默尔呈现的是作为个体差异的理解者与具有同一性质的理解本身之间的辩证关系。伽达默尔认为可以通过语言游戏、对话和视域融合使理解本身扬弃个体差异,使理解成为可能。而且这种无限的过程(效果历史),以其历史性和生产性原则突破了黑格尔圆圈式辩证法的封闭性。而哈贝马斯在处理作为个体差异的理解者与具有同一性质的理解本身之间辩证关系时更看重两者的对立性,且强调意识形态对语言的规制,所以主张开辟出一条以人类解放旨趣为依托的批判的诠释学,即通过交往而得出的理想的规范性价值来反思历史,通过意识形态批判使人类实现从传统的消极束缚中的解放。利科则试图调和伽达默尔和哈贝马斯,既承认意识形态批判的价值,又认为不可能有超越前理解的批判,意识形态批判只能从属于诠释学。但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在面对诠释对象的复杂性问题时,对于多样性和易变性的实践领域的诠释活动,唯有马克思以对象化为基本结构的实践辩证法以内机制,以其自否定和自批判为最高原则,即联系、运动和否定之否定的洞察以及对对立面的包容,更出色地展示了对复杂的具体现实的诠释能力。所以即便伽达默尔的效果历史,也没有奠基于人和世界内在辩证的否定性统一中,没有上升到马克思实践的对象化本身的超越性内涵之中,其实践是外在于理解和解释的。而且马克思的这种辩证的实践诠释学循环还包容了之前理解与批判的循环、整体与部分的循环以及前理解与理解的诠释循环。譬如,整体和部分的循环可以看作理论抽象和现实具体的循环,因为从抽象的整体到具体的部分,即为存在整体作为人的基本视域规约对具体或部分事物的理解,再从部分返回整体,是为了让部分在整体中获得意义,也因为理解者需要带着具体内容对整体进行再确认和修正。整体也是人所把握、建构的整体,是因人生生不息的实践、生存、理解而有意义的整体。重返整体,一定是因为新把握的整体有所差异才有意义,而差异的意义必须通过具体内容来展现,意义的源泉存在于具体性之中。同样,前理解和理解的循环也是理论抽象和现实具体的循环,因为前理解是很大程度上已经去情境化的、历史沉淀下来的理解,因此是遗失了具体内容的抽象化的理解。而理解则是当下发生的,直面活生生的文本和生活情境的活动。再看理解和批判的循环,理解在于体验和解释部分与整体、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统一,在这有机联系中,一切都显现为具体的,因为一切存在都取决于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批判的根源在于意识的否定性、自否定性,在于意义总是在超越自在存在中实现。因为一切具体的、有限的、实在的内容都要在否定和批判中被扬弃,批判的根据必然比批判的对象显示出更大的普遍性、抽象性,具体性本身也被扬弃了,否定、批判自身就显现为一种单纯性、抽象性,所以理解和批判的循环也显现为理论抽象和现实具体的循环。总之,马克思的实践诠释学是置于实践情境中的理论抽象和现实具体的辩证诠释循环,目的是能动地置于实践(对象化活动)中的诠释主体带着自己历史性的理论抽象理解(前理解)对当下现实进行批判的诠释,它既是整体到部分的方法论诠释,亦是前理解和理解的存在论诠释,更是一种理解和批判的诠释,它完成了存在论和方法论层面的不同诠释学循环的统一。

目标:公共阐释与诠释的有效性

(一)马克思的社会性诠释决定了诠释的公共性

中国阐释学构建中提出了公共阐释问题,其公共阐释的内涵是:“阐释者以普遍的历史前提为基点,以文本为意义对象,以公共理性生产为边界约束,且可公度的有效阐释。”而且公共阐释作为理性阐释,呈现了澄明性、建构性、超越性、反思性等特征。如果我们去探寻马克思实践观中的社会历史诠释思想,就会发现其包含了这种意义的公共性。在马克思看来,体验和诠释作为意义的显现根植于人类社会实践-生存活动的场域。譬如马克思的经典语句“一切历史的第一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马克思更注重通过社会交往性的互主体性实现从个体诠释到超越个体的社会历史的诠释,强调社会交往中包括物质生产活动和精神生产活动在内的社会性活动,其中诠释主体更加体现了在社会交往中对抽象的个体主体的扬弃。这里可以看出马克思的诠释思想比伽达默尔走得更远。伽达默尔所力图揭示的人类生活的普遍经验更多是一种在个体思想层面上可被理解和解释的东西,而当诠释学向社会整体性的视角开放时,马克思将问题推进到了包含着物质生产和交往的社会实践层面或者说现实层面。所以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可以实现非抽象意义的公共性,建构出可供个体诠释及接受群体展开理解和表达的基本的共在的公共场域(公共理性的共同体)。这也为张江教授的“公共阐释”提供了更深一步的奠基。张江教授提出,“从共在的意义上讲,阐释本质上是公共的阐释”,主体间进行理性的理解与对话,虽然承认我们共在一个空间的差异性,但最终会在彼此协商、相互借鉴中实现个体理性完成共识重叠与规范集合。笔者认为,只有置于马克思的社会实践中,才能体现出来公共理性规则的诠释,才能认证确定语境下多元语义以及同一语义的多元理解,并可最大限度地为多种话语共同体所理解和接受。因为马克思的实践诠释本身的社会历史性原则能使公共阐释具有同语境下的诠释与接受者所共有、能实现不同语境下的诠释与接受者所共有的共享性和可被重复检验的共识性。

(二)马克思实践诠释的真理性问题

诠释的开放与收敛、有限与无限一直是诠释学讨论的重大问题。张江教授提出:“阐释是开放的,同时也是收敛的。阐释因开放而无限,因有限而收敛。作为一对相互依存的共轭变量,两者之间是相互包含、相互决定的积极关系,而非相互否定、相互排斥的消极关系。开放与收敛平衡,无限与有限相融,无限在有限中展开,有限约束界定无限。”在他看来,诠释的有效性在于保持诠释的边界约束以及诠释的客观性在有限性与无限性张力之间的平衡。笔者认为,诠释的真理性在于历史的客观性与时代的创造性之间的统一,亦可表现为客观的收敛与创造的开放的有机统一。其诠释的“收敛”表现为它回归具体历史:“每个原理都有其出现的世纪”,在一定程度上超越“理解和解释”框架中的不确定性或因人而异的多元性,走向用实践经验证实的确定性和公共性;而诠释的“开放”表现为在新的待解决的问题面前,在该时代主体的历史主题和价值立场上的开放视域。它通过诠释观念或文本来继承传统,进而为创造现实与未来寻求意义支撑。马克思主义的诠释学是在一种大尺度的生活空间和长纵深的文化时间中展开的。在自然史和人类史、生产和交往、历史和逻辑相统一中高度完成了对实践诠释学的基本建构。

纵观马克思哲学,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就是一种“收敛与开放”的诠释学解读模式。历史唯物主义将社会经济发展及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视为一切历史现象产生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以包容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生产方式”作为诠释人类实践统一体的主导概念,“这是一种整体性的解读模式回复到人类实践的历史性境遇。”从这样的诠释理解中可以看出,作为基础的生产力的制约性作用、经济基础的基础性地位都可作为“诠释的收敛”来理解,而生产关系的反作用、上层建筑的影响亦可作为“诠释的开放”来理解。马克思正是在这种收敛与开放中来诠释社会历史的发展。对于诠释的收敛与开放在马克思理论中具有代表性的是马克思的东方社会理论。晚年时期,马克思吸取人文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在东方社会非资本主义发展的现实历史处境中,提出东方社会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享受资本主义的肯定成果,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可能性。马克思、恩格斯还以此讨论东方社会的现代化问题,对东方社会理论的诠释呈现诠释收敛与开放的有效视域。其收敛表现在肯定人类历史发展的共性,发现文化进步的共同标准,即坚持历史进步中的社会形态和事实标准,东方社会的现代化本质上是社会形态更替问题,东方社会也要经历从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向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转变。而其开放表现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不排斥各民族文化的特殊性,强调民族文化的个性,强调历史进步中的价值尺度,高度重视历史发展中主体的价值选择对于人类历史进步的意义。他们强调现代化的民族特色,即“东方社会现代化要以民族发展的特有形态来完成自己的现代化道路”,亦强调社会形态更替时上层建筑的能动作用。总之马克思在对东方社会现代化的收敛与开放的诠释中解释了人类历史发展的多元化可能。在事实与价值、物质与精神、社会变革与文化选择的辩证张力中呈现出了东方社会相互缠绕的历史运动图景。

当然收敛与开放的标准也不是固定不变的,在动态的历史发展中,“开放”会不断赋予“收敛”以新鲜及更有益的价值,即收敛的内核也会不断地修整和完善。譬如,马克思对东方社会现代化的诠释:当东方的农村公社体制发展到极致时,历史运动中的历史事实、物质运动和社会变革方面就凸显出来,成为打破农村公社的经济结构和价值体系,使其走上现代化道路的历史动因。当现代化运动把工业化推到极致,暴露出工业文明的全部弊端时,这个整体中的价值、精神和文化选择方面就变得特别突出,成为批判工业文明、推动社会转型的内在力量。马克思通过对东方社会现代化的收敛与开放的辩证诠释,考察了历史的复杂性思维方式对文化进化论和文化相对主义的扬弃,马克思既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肯定事实、物质和社会变革对于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作用——使历史发生质的变化,又重视价值精神、文化选择对已经变革了的社会形态所起的作用——本质上是为新的社会形态建立有效的活动方式。

结语

笔者依据马克思实践概念的历史超越性(内在的历史性和辩证性),通过批判地吸收西方诠释学思想,推衍出了马克思实践诠释学的致思理路,即以实践为基点的诠释场域,以实践的历史辩证性进入“抽象理论与具体现实”的诠释循环,以及公共诠释和有效性探寻诠释的真理性。马克思的实践诠释学是对诠释学的重建:它是对诠释学语言起源的唯物主义重建、对诠释视域的社会历史重建和对诠释主体认识的辩证重建。马克思的实践诠释学通过社会历史实践的棱镜,向历史传达了“破碎的”对象的思想观念“复制”,包括人与这些对象的社会关系。可以说,马克思辩证的实践诠释学是实践哲学的深化和发展,使实践哲学避免走向抽象和形而上学化。马克思实践辩证诠释作为对象化实践、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细腻地展开诠释叙事,它打破了“语言的独立王国”,将语言的基础——实践与生存——剖析出来,这也使得以语言-理解-解释为本体性存在的诠释学被超越,而成为“意识-语言-实践”三位一体的对象化结构,即主体在历史实践中获得的意识,再通过语言在当下具体的实践境遇中完成对象化活动,实现“化对象”和“被对象所化”的“成物”与“成人”以及理解与解释。马克思的诠释学根植于社会历史实践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批判、抽象形而上学批判,既包含着反思传统,又包含着批判建构的实践诠释学。马克思因其实践内在对象化结构,即创造对象又否定对象而在其中理解和解释、批判和超越对象,从而认识自身的存在意义,使其具有深层次的诠释学内蕴。

总之,对马克思实践诠释学思想的深入挖掘意义深远,马克思实践诠释学的内涵、目标和方法可以为中国阐释学构建提供有效的思路:我们可以通过马克思的实践诠释学思想来诠释中国现代化,确立以文化实践为基础的文化价值探索;依据马克思把握总体的历史性诠释学循环,在新时代的历史境遇中通过社会历史文化实践,对文化价值进行辩证的自否定;通过代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同价值的收敛与文化特殊性的开放之间的辩证张力去诠释中国现代化的有效性和真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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