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重提末位淘汰,刘强东再度对高管“兄弟们”下手了
刘强东又对“兄弟们”下狠手了!11月20日,刘强东在京东内部会议上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主要包括对副总裁以上级别实行末位淘汰制,高管降薪,提高普通员工待遇。值得注意的是, 2019年,刘强东也曾对京东进行了末位淘汰制,这位曾声称绝不开除一个兄弟的京东掌门人,为何宁愿冒着违反劳动法也要祭出末位淘汰制的宝剑?

据媒体报道,11月20日,在京东经营管理培训会上,身处外地的刘强对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在培训会上进行了长达3个小时的讲话。整个讲话对京东高管进行了严肃批评。尤其是在总结刚刚过去的双十一的经验教训后,指出了零售业务高管存在的问题。
今年双十一,京东的增长数据距离20%差距太大,远远低于预期,零售业务高管谈花里胡哨的故事太多,偏离了京东成本、效率、体验三个经营核心。
据了解,京东今年三季度零售业营收2119亿元,尽管有着6.9%的增速,但是还是低于全国同行业增速。

刘强东表示,对京东现在的部分高管不满意,出现能力不行,价值观与集团不匹配,组织效率低,业务推进缓慢等问题。

为此,刘强东主要提出了三点改革措施。首先是对2000多名副总监以上级别高管降薪10%——20%,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按照京东副总监年薪80万到150万的区间,这些高管至少要降薪8万元,最多会超过40万。当然,这次降薪也不是彻底降薪,而是承诺在两年以后,如果京东业务强势回归,可以恢复这些高管的年薪。
其次,刘强东通过出资建房、建立员工子女救助基金等方式,为京东和德邦物流基层员工提高了福利待遇。
这次会议比较引人关注的是,刘强东重提末位淘汰制,要求对集团10%副总裁以上级别高管实行末位淘汰制。对于很多高管而言,不仅要面临着降薪,还要对末位淘汰保持警惕。
2019年年初,刘强东就曾在京东实行了末位淘汰制,针对的也是10%副总裁级别以上的高管,在当时引发热议。京东当时面临的问题和今天十分类似,“人浮于事,增长乏力”。
所谓末位淘汰制,就是按照某一绩效考核方式,将排在末尾的人员调岗或者辞退。这一做法在很多世界五百强比较普遍,国内的腾讯、阿里等大厂都曾执行过。
从企业管理角度而言,将压力给到员工,从而驱动员工更加努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要求,或许是一种推动效率的有效手段。
但是从法律角度而言,这种做法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在员工和公司的合同期内,只有员工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才是淘汰的正当理由,而排名末位并不意味着该员工不能胜任这项工作。如果企业依据某项绩效考核,不管其是否科学公平,就对员工进行淘汰,单方面解除合同,就违反了劳动法。被淘汰员工可以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要求企业支付赔偿金。
此前,有OPPO员工爆料称,自己因为晚上10点下班,下班太早,被末位淘汰,起诉后胜诉并获赔。
2021年,上海一家投资公司对员工实行末位淘汰制,并将一男子开除。男子起诉公司,最后获赔11万元。法院认为,公司仅业绩不达标为依据,解除劳动合同,缺乏法律依据。
2015年,河南南阳农业银行依据末位淘汰制辞退了3名员工。3人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要求农行给3人安排工作或调岗,并补发工资。银行不服,将3人起诉到法院。法院认定银行实行的末位淘汰制不符合劳动法规定,要求农行给3人安排工作,并补发相应工资。
公司最终都是要讲究效益和收益的,但任何考核机制首先都应当符合劳动法。离开法律谈淘汰,就像离开效益谈兄弟感情一样,都是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