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吴方媛副秘书长与团省委是什么关系?
吴方媛副秘书长在微信群里自称团省委处长,很多人信以为真。然而我们都被她误导了,现在看来,基本可判定她并非公职人员。
她在“国文社文化交流微信群”备注“安徽省团委吴方媛处长”,在另一个微信群备注“合肥工业大学秘书处吴方媛”,这些都是她在社交场合打擦边球的一种自我营销(人设),而非真实头衔。
她在真正官方的“安徽政协餐厅联络2群”和“省青协八届理事会会长群”里,就未添加任何备注。为什么?因为这两个群是她的内部同事群,群成员对她知根知底,她的自我包装只能忽悠外人,在内部吹嘘就会露馅。
吴女士个人在该协会任副秘书长一点问题都没有,因为:第一,这是一家行业商协会,不是机关单位,吴女士任职该协会,不是体制内的公职人员,不由财政发工资,甚至连社工都算不上,跟普通民营企业的打工人并无二致;第二,她并非刚入职就担任这一职务,而是一步步升上去的,凭她的学历、资历和能力完全能够胜任;第三,副秘书长仍只是副职,是负责办实事的职位,该协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都比她职位高。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在于安徽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疑似与团省委合署办公。查安徽省民政厅社会组织信用公示,该协会住所正好与团省委位于同一栋楼同一楼层:
难怪吴女士敢于狐假虎威,对外吹嘘“团省委处长”“团省委干部”,果然是打了个擦边球:她任职的协会占用了团省委的一间办公室办公,仅此而已。
首先要明确,省青企协与团省委是两家性质完全不同的单位:省青企协是社会组织,不是机关单位,不在体制内;团省委是群团组织,是货真价实的体制内的机关单位。同时,团省委又是省青企协的“业务主管单位”,就像教育局是民办学校的主管单位,卫健委是民办医院的主管单位一样。
由于历史原因,过去很多行业商协会具有半官方性质,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关系较为复杂,例如吴女士所在的省青企协就依附于团省委,由此产生了很多弊端。所以我国2015年、2019年先后出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和《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行业商协会脱钩改革,作为政府机构改革的任务之一。
脱钩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政社分开,实现行业商协会与业务主管单位脱钩,包括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党建外事“五分离”。其中,资产分离一项明确规定:行业商协会占用的行政办公用房,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腾退,实现办公场所独立。在2021年3月21日国新办发布会上,时任民政部副部长詹成付表示:
所以,安徽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作为一家行业商协会,至今仍占用团省委的行政办公用房,可说是那4%未完成脱钩改革的地方行业商协会中的一条漏网之鱼。
省民政厅公示信息显示该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无”,说明它在机构、职能、人员、党建外事上基本实现了与团省委分离。只是留了个尾巴,办公住所至今尚未分离。随着脱钩改革的深入,加上此次舆情的影响,预计该协会很快将从2号楼搬出去,腾退团省委办公用房,另寻办公住所,实现与团省委完全脱钩。这是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的职权范围。那时“吴方媛们”打擦边球的漏洞就要被堵上了。
说到“第三方劳务派遣”,联系脱钩改革的时代背景,此举很可能是该协会为了落实上述“五分离”中的人员分离这项政策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操作上,该协会(甲方)需要与劳务公司(乙方)签订协议,通常按年支付相关费用,劳务公司则按月发放人员工资及社保公积金。这在审计上应该也没什么问题。行业商协会脱钩以后,运转资金由单位自筹,其中主要是会员会费。该协会的会员都是企业主,协会又背靠“团省委”这块招牌,会费收入应该很可观,从而实现与团省委财务分离。
吴女士在协会任职,只是普通打工人。理清了这层脉络,围绕吴女士的更多就纯属个人生活问题了。11人名单中,公职人员有三人,其他都是企业家,这也符合她的副秘书长身份。
目前舆情仍停留于桃色风波层面,性质并不严重。能否顺藤摸瓜,带出其他问题,这个还真不好说。(朱楼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