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货后发现抽纸抽数少了1/4,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我觉得可以具体这么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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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即万物
其实更重要的是,怎么让这样较真的人能够依靠较真发家致富......毕竟需要这样的人的地方太多了,部门开支追究,严格按照国标来判定商品是否合格等等。
这个事,较真下,才赚了几块钱......
查了下,国家标准规定:面巾纸内装量偏差2%,即100抽的面巾纸,实际抽数达到98抽就符合国家标准。
也就是说,按照国标,这商品10倍低于国家标准,确凿无疑的不合格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因此,问题的关键在这:针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除非有证据证明销售方明知是不合格产品还予以销售,才构成欺诈。
不管之前怎样,在有人较真指出产品不合格之后,后续的售卖同样的产品,都是欺诈,最低每单赔五百。
问题就在于,买家是全国各地,目前国家似乎缺乏一个针对网络维权的快速处理的网络司法系统?指望平台?搞不好押金就1000块,就够赔两单的......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这事我觉得具体得这么做:告知客服他们售卖的产品不合格之后,保留证据(去做公证),然后告知店铺所在地的工商局,上门查扣,证实仓库所有产品都是不合格产品,接着,还要证明客服把产品不合格信息传给销售人员(不然销售狡辩客服知道我不知道,就能逃避惩罚),最后才能按照欺诈给举报之后,查扣之前购买的消费者以补偿......
这里面让普通消费者维权的时候蛋疼的地方多得让人觉得算了,那五百块不要了......从客服知道产品不合格到证明销售知道产品不合格,不是内部人员录音录像什么的,基本没可能......除非客服就是销售的。
反正要严格的按照法律来,基本就只能放弃......
估计只能打个补丁,例如要求客服必须24小时内书面短信邮件等方式告知销售产品不合格,然后48小时内不合格产品必须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