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地方,嫁女儿收高价彩礼,全给了自己儿子,分家时女儿一点也分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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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代传统上来说,彩礼相当于给女方父母的赡养费,嫁妆则是女方父母给女儿的祝福馈赠,这么理解没有问题。毕竟从古代文化来说,出嫁后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就是男方家的人了,跟女方没有关系了,唯一的关系只是亲戚,女方不再承担自己父母的赡养义务,也不能继承自己父母的财产。这时候给一笔钱是可以视作是提前给的赡养费也可以认为是父母养育女儿的费用。反过来,女儿嫁入男方家,就是男方家的人了,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也能继承公婆的财产(夫死但守节未改嫁也是可以的,所以过去要冠夫姓)。即出嫁后的权利义务转移了。
但现代城市人,社会重构了,关系也变复杂了。女儿即使嫁出去了,但仍然后赡养自己父母的义务,也有继承自己父母的权利。反而没有赡养夫家父母的义务和继承权利。也就是说现在婚姻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夫妻二人搭伙过日子,她也要分担她父母的赡养费用,而且往往女儿比儿子更受到老人的依赖,使唤女儿往往比使唤儿子多。这个时候要求彩礼就不合理了。
当然广大农村还是保留着过去的传统,所以这个事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分收彩礼是对还是不对。
比较奇葩的是有地方人嫁女儿收高价彩礼,全给了自己儿子,家里分家女儿一点也分不到。女儿嫁过去后日子不好过。但一旦身体有病需要伺候,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女儿,要求女儿回来伺候,哪怕女儿在上班,也要她请假。理由是儿子要上班。这个我就不能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