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女方又不想给彩礼的男人是极度自私的,彩礼在我心中,就是女方父母应得的回报
【本文来自《现在有些女性的家长,他们的思维非常封建,跟不上时代,所以才出现了天价彩礼》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为什么不能从站在女方父母的角度来想想呢。
一开口就指责女方的父母封建,贪财,
男方娶女方,是不是也应该照顾女方的父母,每月给女方的父母生活费,
娶女方又不想给彩礼的男人是极度自私的,
彩礼在我的心目中就是一笔给女方父母的赡养费,
我认为这是女方父母应该得到的回报,(对方要不要是另一回事)
(我每月给岳父母3000元的生活费,年节生日另给一笔,今年春节时是二万元,他们也包回一万元给我的子女,因为我结婚时,我刚刚开始创业,没有钱给彩礼,双方说好,以后55岁后承担生活费和医疗费,)
彩礼在大家庭制度的古代农业社会,有其合理性。女儿出嫁后与娘家基本脱离关系,每年只有春节期间可以回娘家,父母去世则连这一权利也没有了。女儿出嫁前所创造的劳动财富,都给了公婆家,而自己父母有病只可短暂探视,不能出钱出力。女儿不负责赡养父母,与此关联的是不能继承遗产。嫁出去的女儿就真正是泼出去的水,所以才有以“养大女儿不容易”为理由要彩礼,这是女方家长在失去财富、亲情之后应该得到的补偿。
但如今是现代社会,传统大家庭已经不存在,建立在传统大家庭基础上的婚姻彩礼也就失去了存在基础。女方家庭养大女儿不容易,男方家庭养大儿子也不容易,现在也同女方家庭的女儿一样离开了,去建立起自己的小家庭。男方家长也丧失了自己儿子的那份劳动收入,此时再去找男方家长要补偿,就说不过去了,因为过去的彩礼是根据谁受益谁付补偿原则,如今只能去向女儿女婿的小家庭去要,而小家庭给出的补偿就是承担赡养义务。这种赡养采用一次性付清的彩礼形式也可以,但请记住,拿了彩礼后就两清了。
过去是女方进入男方家庭,称之为嫁,但如今男方也进入了女方家庭,成为家庭成员,也是一种嫁。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没有明确包括儿媳女婿,但很显然,赡养工作没有配偶的协助是不可能完成的。当前由女婿来赡养岳父母的情况太多了,女儿出嫁已经不是泼出去的水,女婿在女方家庭中起到的作用,与女儿在男方家庭中起到的作用完全相同,那么男方家庭不是也有理由向女方家庭收取费用吗?在老式婚姻中,真正的原则不是男方要付彩礼,而是婚姻的获利方向损失方补偿,所以反过来当男方入赘时,获利的是女方家庭,此时女方家庭就要向男方家庭付彩礼。
现如今彩礼依然还存在,自然也有它的理由。婚龄男女的数量大致相当,分层也大致相当。女性要高攀,很大数量不在同层人群中择偶,男性却可以下娶,所以大龄未婚人群中,高档次的是剩女多,低档次的是剩男多。低档次剩男可以用过彩礼来争夺稀缺资源,而高档次的剩女却不容易钓到洋金龟婿,又不好意思倒贴去加入争夺国内资源,所以彩礼似乎就成了当前普遍风俗。
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过去各阶层都不讲彩礼,只是近年来外来人口加入太多,无形中将老家的彩礼风俗带来了。
在古时候,彩礼和嫁妆是对等的两件东西,彩礼是女方收了,而嫁妆则是男方收了
虽然大家大户里嫁妆的归属权和使用权都属于新娘,但除非夫妻和离了,嫁妆最后是要给新娘的儿女的,相当于遗产,最终等于还是留在了男方这边。
而小门小户里,嫁妆(如果有的话)基本就相当于男方拥有和使用了,这和女方拥有彩礼是对等的。
但是,现代社会里,因为财产权的规定,哪怕女方有嫁妆,但却是属于她个人的财产,一旦离婚,是可以拿回的。
而彩礼却没有这种保护,给了就是给了,没见几个离婚后退回的,法律对这一块是空白(有归还的判例,但是没有明文法条解释)。
所以,只要彩礼和嫁妆都有,且价值差距不大,那就不算什么事
或者规定一旦离婚,各自归还,也不会有事。
但是现在的问题就是,不对等。
我父母结婚也没什么彩礼。
问他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没有。从来没听说啥彩礼这回事。
不知道,现在这东西,怎么就成了“传统”文化了?
另,本人杏林传家,几代中医。老人非常传统,老县城民国时期城门翻修,匾额还是我家先辈的手笔。
我认识的在深圳结婚的无论男女方哪家不在深圳甚至都不在深圳的,基本都是过年时候一年呆一家,或者直接约着一起出去玩,有事情也是双方一起照顾,像这种结婚=女方“嫁入”男方的说法已经是我不知道多少年前的印象了,毕竟两个娃不是一个姓的情况我也知道
不管是法律上还是社会习俗上,彩礼就是彩礼,彩礼不是赡养费,给了彩礼并不等于给了赡养费,不给彩礼也不代表没有尽赡养义务。
另一方面,对女方父母有赡养义务的是女方本人,而不是男方。民法中的近亲属就包括配偶而不包括配偶的父母。你如果分不清里面的差别,就应该好好向身边人学习。
那个评论给我的感觉就像,认为给小费“是对劳动人民的尊重”,上赶着给小费还因此觉得自己特高尚,其他不给小费的人就是自私。
但是就搞不懂现代有些婚姻,要求男方提供彩礼,女方带少量或者不带嫁妆,婚后娘家也没任何权力和资源支持,女方还不承担家庭责任,然后还要不停的贴补娘家,感情好事全部被女方一家人占了,那当然男方就觉得不平衡啊。
婚姻,其实本质上是一门平衡的艺术
以下费用按每月算:租城中村房租水电550(房租450,水电100),吃饭1050(每天35),话费+宽带费80,衣服鞋子60(每年2双鞋共150,夏季4件衣服裤子共200,春秋季2件衣服裤子共150,冬季1件衣服裤子共200),交通120(每天往返4元),日常用品60,社交50,人情20(一年按240算),物品折旧20(包括电子设备、电器等),给父母200,生病20
以上这些算下来每月合计要花费2230元,而且这种还是属于比较省的,大部分人都做不到(正常区间应该在25000-2800之间),到手3300的话基本不剩什么钱的。物价上涨按每年5%计算,第1年可存0,第2年可存6000,第3年可存8000,第4年可存11000,第5年可存13000,第6年可存17000,第7年开始谈恋爱,谈恋爱后每年可存款数会直接变成原来的10%以下,千万别拿以前的年代来看现在的消费。也就是6年内可以存大约55000,而且这还是要保证收入增速在10%以上时才能达到,有很多人在30岁时都没达到7000+的。
所以光凭自己靠省钱最多也只能存5W左右的钱,正常情况下剩个3W差不多。如果彩礼大约是在3-5W内个人觉得是合理的,但是如果还要求房+彩礼,那不靠父母绝对给不起,因为父母最多给你出个房子首付,或者不要求房子但是要求十几二十万彩礼,那也一样给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