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精日?和服事件有外务省资助?面对日本文化,怎么做才正确?
事情已经过了五天了,苏州淮海街和服事件依然在发酵。
事情发酵时正是在815纪念日,是民众对日本最敏感的时候。事情地点位于淮海街,据说此前因汉服的问题引发争议。而当事方被调查的理由是寻衅滋事,这也引起一些人对“寻衅滋事”这一法律术语过于模糊以及扩大使用的质疑。
当事人的微博@是影子不是本人 在事情发酵后清空了,过了几天当事人(化名小亚)接受了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 采访,提供了一些新的信息,随后北京青年报也移除了相关报道。苏州公安方面迄未回应公众舆论。
我看了B站、微博、知乎等社交媒体上的评论,注意到了事件引发了许多网民对日本文化的强烈反感,以及对“法无禁止即可为”的说法的强烈反对。一些人质疑小亚接受了日本外务省的资助,认为北京青年报也是南方系那样的精日媒体。也有人认为,不能将军国主义扩大化,辅警的做法也不符合法律。
这件事情折射出中国网民之间的极大分裂。我自己的一些评论的赞踩数也一波三折,一会儿赞的多一点,一会儿踩的多一点,可见分歧非常大。
北京青年报是在为当事人洗地、精日吗?
不论如何,我都觉得北京青年报的这篇报道十分重要,因为它提供了当事人也就是小亚的一些具体情况,让我们更了解此事的细节。当然,这篇报道有个很大的局限性,就是没有警方对此事的回应。
我从来不觉得北京青年报刊登这篇报道就是为了给当事人洗地。一件事件爆出来引发舆论焦点,媒体采访当事人是很正常的事情。例如,新华社就曾经同一天采访过俄罗斯和乌克兰两国的外交部长并分别刊载了专访全文,提到俄罗斯承认“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和“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独立并发起军事行动的理由,也提到了乌克兰希望中方呼吁俄罗斯停止入侵。新华社采访两国外长,可见在俄乌问题上的立场是相当客观的。
北京青年报联系上了当事人小亚,并尝试联系了苏州的狮山派出所只不过没有联系上,可见北京青年报对此事的做法其实也比较恰当。但由于没有另一方当事人的观点,报道肯定有失客观。所以我建议北京青年报在取得派出所方面的回应之后,重新刊登这篇文章并包含双方观点。
穿和服拍照到底是对是错?
网民对这件事纠缠了很久,对和服女的定性也各不相同。我说说我自己的看法吧:在公开场合穿和服当然是令人不齿的行为,这与所在场景是否为日本风情街无关。但当天也并非敏感时期,和服也并非军服,因此即使批评、谴责当事人伤害民族感情的行为,其批评、谴责的程度也肯定要低于那些在纪念日当天去纪念馆门口穿军服拍照,或者在课堂上扬言“南京大屠杀只死了七万人或更少”的真精日分子。
我从来就不觉得应该从官方层面抵制日本的一切文化。假如说,日本有企业想出口和服到中国来,并宣传日本文化,我想即使遭到民众愤慨,中国外交部也并不会表示强烈谴责和严正交涉。官方应该做的,是避免主动推广日本文化,比如,这个日本风情街本身就没有必要建,或者少弄一些,不能让日本风情比苏州风情还要更加出彩。
法律会站在谁那一边?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我也注意到了一些法律专业的人对此做出了阐述。依我有限的认知,假设北青深一度的报道中的内容属实的话,派出所相关人员的调查过程缺乏规范性和专业性。首先,穿和服的行为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法律对寻衅滋事一词有明确的定义。警方搜查和删除手机内的内容,并指出衣服和鞋袜是作案工具,这也是没有法律支撑的,他也没有解释这么做的理由。
很多人反对“法无禁止即可为”这种言论,这是很正确的,但“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一底线也不能忽略,“权力”不同于“权利”。所以,小亚在公共场合穿和服拍照的行为确实会令人不适,但假如她提起复议或起诉的话,法律很有可能会站在她这一边。
如果警方在现场只是口头提醒和劝阻并解释理由的话,这才是恰当的,因为这才不涉及“权力”的使用,不需要法律的授权。
小亚穿和服拍照是不是受到了外务省的资助?
可以很明确地说,“小亚受到日本外务省资助”的说法缺乏证据。随着时间推移,后续肯定会有更多细节被发现,届时才能得出更加明确的结论。
我注意到一些评论对当事人把事情放到815纪念日前夕才爆出来就是为了故意带节奏。我觉得根据现有的信息还不能佐证这种说法,也不能否决这种说法。
对了,中国驻日本大使馆也是会和日方一起促进中日文化交流的,不如说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受到了日本外务省的资助。
舆论应保持客观,不应见风使舵
每次涉及争议话题的时候,一些网站的评论区都会呈现赞踩情况不稳定的局面,这也得益于这些网站有同时显示赞踩数量的功能。我有些评论,一开始被踩得很多,不久后被赞数碾压了。我有些评论表达相似的观点,但这个赞的多,那个踩的多。
有些评论,觉得言论不合理就扣上精日或者公知的帽子,这种做法并不合适。在给评论区的人定性之前,不妨先点进他的个人主页看看他此前发表过哪些评论。我不希望同为反对日本文化入侵的中国网民之间还要出现勾心斗角、相互厮杀的局面,这只会表现得中国人在抵抗入侵时缺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