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歪:为什么“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传统理念能够屹立千年而不倒?
2022年7月29至30日,甘肃21岁毛姓男子被8个14岁男孩围殴致伤、活埋致死一案震惊全网。(https://www.guancha.cn/politics/2022_08_09_653042.shtml)网民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可能最终沦为《未成年人渣保护法》议论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和焦虑,要求对穷凶极恶未成年人犯罪同罪同罚,以彰震慑之效。可见“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传统理念在国民心中根深蒂固,坚如磐石。
以前,公知普及法律概念,说,什么是人治?人治就是“宁可错杀三千,勿使放过一人”,就是一定要把罪犯干掉了,为了干掉罪犯不惜一切代价,累及许多好人也一并被干掉了。什么是法治?法治就是“宁可放过三千,勿使错杀一人”,这样就不会有一个人被冤杀了,代价可能是许许多多甚至99.99%的坏人也一并被放掉了。人治着眼于消灭罪犯,法治侧重于抢救好人。然而,自从法律工作者引进西方“人权”和法治观念,国人总是有机会体验到法律“对坏人太好,对好人太坏”的许许多多案例。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原来,西方“宁可放过三千,勿使错杀一人”,他们对罪犯无比宽容是有历史原因的。西方先祖组织了对全世界的杀人抢劫,抢得财宝无数。夺得这些带血的财宝当然可以一夜暴富,抢来的财宝还可以开矿山,盖工厂,办公司,建学校,成立科研院所发明新科技,西方所有人的子弟可以先于中国人一两百年免费进学校读书,成年人可以进矿山、公司、工厂干活拿工资,街边摆摊的也因为抢劫犯们带动起来的消费热潮增加了收入,就是妓女,也因为嫖客们收入不断提高而且日渐稳定而生意日见红火……
当西方人发现这一切美好,其源头在于国境之外的杀人放火、屠杀抢劫的犯罪行为,他们心中“吃水不忘挖井人,幸福感谢抢劫犯”的感恩情结就自动启动,“宁可放过三千,勿使错杀一人”式对罪犯异常宽容就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了。因此,西方大众对杀人抢劫等犯罪行为的认识必然与没有西方这段历史的他国他族迥乎大异。
中国有原谅、包容和感恩罪犯的历史根据吗?没有。老祖宗从未走出国门种族灭绝、杀人抢劫过,更不要说国家组织的境外大屠杀、大灭绝、大抢劫了。任何一个老百姓从来没有从抢劫犯、杀人犯手中获得过一分钱的好处,因而,西方人人皆有的对杀人犯、抢劫犯的宽恕、原谅和感恩,在中国百姓心中并无一丝一毫的存在。换言之,要让中国人完全、彻底、干净、全部地接受“对坏人太好,对好人太坏”的西方人权与法治观念,除非时光倒流,让全体中国人穿越回到一两百年前,也来一波抢劫、屠杀、灭绝全世界,然后所有中国人都能从“勇士们”的抢劫、屠杀、灭绝境外人种中获得巨大利益,但是大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应该说,一些法律工作者和公知在宣传“宁可放过三千,勿使错杀一人”方面不可不谓卖力,他们也确实没有功劳有苦劳,没有苦劳有疲劳,但是全国人民仍然对他们搬运过来的舶来品上吐下泻,万般不适,原因恐怕只有一个——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