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在岗不足8小时被辞?时隔三年这场闹剧落下帷幕
早在两年前,一则“腾讯员工因每天在岗不足8小时被辞”的新闻登上微博热搜,并索赔1300万元的加班费、工资差额等。就在最近,法院终于对这场闹剧作出了宣判。
图源:红星新闻
据红星新闻近日报道,“因每天工作不足8小时被辞当事人”闫先生透露,与腾讯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已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与此前审理结果类似,法院维持此前辞退理由充分的判决,驳回了闫先生索赔1300万元的诉求,只要求腾讯公司向其补发年终奖差额90765元。对于这样的结果,当事人依然称,自己对于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后期或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最近,#员工维权#、#00后整顿职场#的话题引爆全网。但冷静思考,“维权、整顿职场”究竟是重塑职场环境的利器,还是“手撕领导和公司”的网络爽文?
在讨论孰是孰非前,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此前“腾讯员工因每天在岗不足8小时被辞”的脉络以及始末。
2012年7月,“因每天工作不足8小时被辞当事人”闫先生入职腾讯,成为腾讯游戏平台部的一名高级工程师。直至2019年3月,腾讯以闫某某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常迟到、早退、长期不在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与闫某某解除了劳动合同。
实际上,决定事件走向的主要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出勤时间,其次则是在岗绩效表现。
腾讯公司统计的闫先生在岗时间。图源:红星新闻
从出勤时间的表现来看,腾讯表示,根据《员工假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虽然各个部门可以根据岗位情况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但工作在岗时间需要达到8小时。而闫先生所在部门要求须于上午9点半到岗,10点参加晨会,但据腾讯提交的在岗时长统计表显示,在2019年2月、3月上午10点至下午18点期间,原告在卡位时长每天3至6小时不等,在岗时间经常不足8小时。
关于腾讯员工因每天在岗不足8小时被辞,也引起不少网友的讨论。
有网友认为,没有哪家公司愿意聘请一个上班时间不够 8 小时的人,毕竟公司不养闲人,以加班时长来填补在岗时间的空白属于强词夺理: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8小时的在岗时间,就需要认认真真完成工作,没有满足劳动合同内的工作时长,被辞退也确实无可厚非。”;“弹性工作是常态,但也需要拿出证据,而不是口头说说。”
对此,也有律师表示,如果员工被证实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腾讯方面所指出的辞退理由如若属实,则辞退行为合理。劳动者还可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等方式确定自己所在的单位是否是实行弹性工作制。
对于此,法院是怎么说的呢?重点来了。闫先生签的《员工劳动合同》显示,闫先生的工作岗位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也就是 8小时。并不是闫先生说的所谓的弹性工作制。换句话说,法院认为闫先生必须每天工作8小时。尽管闫先生提交了加班图片和视频,以及他在项目群的聊天记录,也只能证明同事加班,不能证明他本人加班。
“8小时”的问题还没搞清楚,腾讯也对外表示前员工被辞有多个原因。并非只因为在岗时间不足8小时而被辞退,员工的绩效考核成为了下一个爆点,2016年来该前员工在公司考核中多次被评为低绩效。
时至今日,法院仍维持此前判决,并未支持对方的1300万诉求,仅仅酌量给予一定的年终奖差额,孰是孰非自然一目了然。
前员工与腾讯之间的这场纠纷,可以看作一面镜子,在这场长达三年的纷争背后,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当“整顿职场”被滥用,我们究竟在整顿什么?
需要承认的是,从2021年开始,互联网裁员潮陆续被爆出,在互联网企业由快速扩张转向精细化发展的转型期中,众多互联网大厂开始从成长模式向价值模式过渡。
在这种转变之下,互联网企业以前依靠规模扩张和流量红利下的盈利模式将难以为继,剩下更多的则是需要依靠产业贡献和实打实的研发投入。
这样的趋势下,企业必然会面临对人效比的追求,但如何平衡效率与人的矛盾,也让众多行业内的从业者感受到了少见的恐慌与焦虑。在“腾讯员工因每天在岗不足8小时被辞”迅速登上微博热搜之后,我们也需要更冷静地思考——除了站队力挺打工人维权之外,这样盲目的维权对于员工和企业双方有哪些影响。当能力不足或专注“摸鱼”的员工如愿以偿获得赔偿或回归工作岗位,对于在工作岗位勤恳工作的员工,又是否公平。
不要让“维权”、“整顿职场”成为幌子,也别让公平问题寒了员工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