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味着什么?网信办刚刚:滴滴因严重影响国家安全被罚80.26亿

这次重罚,我关注的重点是对事情本身的定性。事情怎么定性,直接决定了后续处理上限。

按照通告,目前是这么定性的:

网络安全审查还发现,该公司存在严重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以及拒不履行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阳奉阴违、恶意逃避监管等其他违法违规问题。该公司违法违规运营给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数据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风险隐患

该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置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于不顾,给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带来严重的风险隐患,且在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情况下,仍未进行全面深入整改,性质极为恶劣

这个定性,可以说非常重,个人认为,这一定性,是此次以及类似事件的最大突破,原因你懂的。因为他们根本不在乎罚款,不在乎钱,在乎的是这个定性,定性决定一切,他们会千方百计不惜一切避开这个定性。因此我才说这个定性是最大的突破。这个定性,不可能只是罚款,一定有后续处理。

拉长时间段来看:

去年4月份,特斯拉与数据安全事件热度居高不下;

随后,数据安全引起高度关注,各地数据立法纷纷提上日程;

“党管数据”四个字成为官媒高频词;

工信部发布《2021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明确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立法、修法、完善;

……

关键词,信息安全!

数据和信息,从来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而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的极端重要的问题。

在信息化时代,国家运行的任何一个领域都离不开数据支撑,涉及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生物的敏感数据泄露或被恶意利用,会对国家造成重大危害。

从另一个层面来看,各种平台已经成为经济的命门,要实现市场良性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很有必要把所谓平台产业归类为国计民生的命脉产业,以严格的政策法规去管理,不容许资本和巨头为所欲为

互联网和各种平台,不是资本的自留地,应该被视为国家基础设施的一部分。既然是基础设施,那就必须体现国家意志,服务国家需求,而不是成为资本的套利工具。

再延伸谈几点。

1、中国不是韩国,不是日本,不是财阀掌控的社会,我们是经过自下而上彻底的社会变革的,我们这样的国家和体制,容忍不了他们的慢性病!

2、教员说,“他们都不懂辩证法:物极必反。我们还要让他们猖狂一个时期,让他们走到顶点。他们越猖狂,对于我们越有利益。”

3、大资本终将吞噬它自己,这是资本的宿命。

4、面具带的了一时,带不了一世。

5、接下来大概率会出现一股为某滴鸣不平的声音,各种诸如“营商环境倒退”“对民营资本不友好”“干预市场”等词汇会高强度出现,苍蝇嗡嗡叫而已。市场经济和所谓自由竞争,绝不能成为他们的护身符和政治正确。

6、面对内外大变局和日趋严峻的外部环境,非大无畏、大气魄、大刀阔斧不能去除隐患痼疾,温良恭俭让是不行的。

7、人心是最大的政治!节制资本,将资本关进笼子,把假偶像、伪英雄们拉下神坛,就是在守护人心。守好了人民的心,则无往不胜、无坚不摧!

这就是时代的大逻辑。

夏斐君

背景

滴滴被罚80.26亿!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的决定

根据网络安全审查结论及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违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的决定答记者问

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滴滴公司”)依法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的决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就案件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问:请简要介绍案件的背景和调查经过?

答:2021年7月,为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依据《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对滴滴公司实施网络安全审查。

根据网络安全审查结论及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滴滴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期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了调查询问、技术取证,责令滴滴公司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对本案证据材料深入核查分析,并充分听取滴滴公司意见,保障滴滴公司合法权利。经查实,滴滴公司违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当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二、问:滴滴公司存在哪些违法违规行为?

答:经查明,滴滴公司共存在16项违法事实,归纳起来主要是8个方面。一是违法收集用户手机相册中的截图信息1196.39万条;二是过度收集用户剪切板信息、应用列表信息83.23亿条;三是过度收集乘客人脸识别信息1.07亿条、年龄段信息5350.92万条、职业信息1633.56万条、亲情关系信息138.29万条、“家”和“公司”打车地址信息1.53亿条;四是过度收集乘客评价代驾服务时、App后台运行时、手机连接桔视记录仪设备时的精准位置(经纬度)信息1.67亿条;五是过度收集司机学历信息14.29万条,以明文形式存储司机身份证号信息5780.26万条;六是在未明确告知乘客情况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图信息539.76亿条、常驻城市信息15.38亿条、异地商务/异地旅游信息3.04亿条;七是在乘客使用顺风车服务时频繁索取无关的“电话权限”;八是未准确、清晰说明用户设备信息等19项个人信息处理目的。

此前,网络安全审查还发现,滴滴公司存在严重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以及拒不履行监管部门的明确要求,阳奉阴违、恶意逃避监管等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滴滴公司违法违规运营给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数据安全带来严重安全风险隐患。因涉及国家安全,依法不公开。

三、问:本案的违法主体是如何认定的?

答:滴滴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相关境内业务线主要包括网约车、顺风车、两轮车、造车等,相关产品包括滴滴出行App、滴滴车主App、滴滴顺风车App、滴滴企业版App等41款App。

滴滴公司对境内各业务线重大事项具有最高决策权,制定的企业内部制度规范对境内各业务线全部适用,且对落实情况负监督管理责任。该公司通过滴滴信息与数据安全委员会及其下设的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数据安全委员会,参与网约车、顺风车等业务线相关行为的决策指导、监督管理,各业务线违法行为是在该公司统一决策和部署下的具体落实。据此,本案违法行为主体认定为滴滴公司。

滴滴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对违法行为负主管责任。

四、问:对滴滴公司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的决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此次对滴滴公司的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与一般的行政处罚不同,具有特殊性。滴滴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结合网络安全审查情况,应当予以从严从重处罚。一是从违法行为的性质看,滴滴公司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置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于不顾,给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带来严重的风险隐患,且在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情况下,仍未进行全面深入整改,性质极为恶劣。二是从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看,滴滴公司相关违法行为最早开始于2015年6月,持续至今,时间长达7年,持续违反2017年6月实施的《网络安全法》、2021年9月实施的《数据安全法》和2021年11月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三是从违法行为的危害看,滴滴公司通过违法手段收集用户剪切板信息、相册中的截图信息、亲情关系信息等个人信息,严重侵犯用户隐私,严重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四是从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数量看,滴滴公司违法处理个人信息达647.09亿条,数量巨大,其中包括人脸识别信息、精准位置信息、身份证号等多类敏感个人信息。五是从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情形看,滴滴公司违法行为涉及多个App,涵盖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强制收集敏感个人信息、App频繁索权、未尽个人信息处理告知义务、未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保护义务等多种情形。

综合考虑滴滴公司违法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危害及情形,对滴滴公司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的决定的主要依据是《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

五、问:下一步网络执法的重点方向和领域有哪些?

答: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先后颁布了《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网信部门将依法加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执法力度,通过执法约谈、责令改正、警告、通报批评、罚款、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下架、处理责任人等处置处罚措施,依法打击危害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和有力震慑,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引导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运营,促进企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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