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夫妻双方共同生活,不要以性别去划分婚姻中的责任、义务而给婚前婚后造成阻碍

【本文来自《男人根本就不该对部分女性的婚姻观念指手画脚》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也不知道是谁把非性别的社会问题套上性别。

反正对在彩礼、房车之类的男女婚姻的“配置”上最不重视,反而更重视儿女是否幸福的我国的岭南(两广)、西南(比如重庆),不但不要高额礼金(正常情况下要几万办婚礼酒席,收到的婚宴红包给的也是新婚夫妻,婚宴的红包随礼的数额也只是酒席开销在席位上的平均数),女方父母帮买新房的也不少。

在这样的华南、西南地区,不会出现那种在主流上认为“我女儿嫁你家,你家得承担房车等一切”、“我女儿嫁你家,是你家赚了要掏钱给彩礼”、”我家办喜事是个赚钱的机会,从而宾客的随礼红包数额不能低“......这样的想法和观念,也不会出现父母参合儿女婚姻并以父母的要求为上的现象。

西南华南如此情况,要远比全国很多地方正在用这些想法去物化女性和强调婚姻里的性别标签——要好得多。

(PS:别以”赚到了“的想法都去想着娶这些地方的女性!这想法很龌龊,也是在反向物化女性和拿性别标签看待婚姻。这些地方是很重视自己的女儿的,在乎的是自己女儿是否幸福。如果自己女儿被男方欺负,绝对会站在自己女儿的一边,不说找上门算账,至少从此两家成陌生人乃至仇家。)

婚姻本就是两性共同结合生活,该强调的是两性去同心同力共担,而不是以性别去划分”责任“和”义务“,更不该由此在婚前就有失偏颇地预置了偏向一方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往往阻碍了婚姻的成立。责任虽然是婚姻中的一大重要内容,但假如把婚姻全看做责任和条件,并把责任和条件计较得极为清楚,乃至为此不惜阻止、拆散小两口的做法,本来就是悲哀和龌龊的。而你这种婚前就计算得失、责任和条件的想法,甚至不许对方反驳的立场,有何可自得的?!

当今这社会,多少男女因为房车彩礼之类的婚前就有失偏颇地预置了偏向一方的责任和义务事情,从而走向了婚前分手,更因此而对婚姻望而却步和晚婚不婚啊!几十年前的中国不这样的。试问,这是谁造成的,表现得”佼佼者“的又是谁?我想,北京估计是没资格自诩”自得“和“有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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