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开倒车,允许各州禁止女性堕胎,动摇美国国本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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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一个电影,十几年前的好莱坞电影,《革命之路》,主演是凯特·温斯莱特和莱昂纳多,也有人称为结婚后的捷克和露丝。

这个片子很好,但看的过程会让人很压抑,很致郁。故事不是很复杂,就是一对中产夫妇,妻子是一个过气的不入流女演员,丈夫是一个公司的小白领,住在市郊很远的地方,丈夫每天一早赶火车进城上班,妻子在家看孩子。妻子对这样的生活很不满,希望能活得更自由、自在一些。

两人关系不好,经常吵架,丈夫甚至在盛怒之下都举起了拳头,最终还是没有砸下去,妻子也经常歇斯底里的发作。好不容易两个人都同意,全家搬到巴黎去生活,而且还和隔壁的邻居告别了,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他们,邻居投来了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但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妻子发现自己又怀孕了。

妻子不想再生孩子了,希望打掉这个孩子,实施他们原来的计划,去巴黎生活。但丈夫刚好踩中了狗屎,鸿运当头,公司给他升职加薪了,他不想走。有了这个孩子,他更加理直气壮,希望能先生完孩子再说。两个人又吵了架,还是没有结果。丈夫上班,妻子让孩子们去邻居家玩一会儿,她吻了每个孩子,告诉她们妈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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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都走了,她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工具,想要自己堕胎,打掉肚子里的孩子。最终因为失血过多,晕过去了,邻居发现后赶紧送医院,却没有抢救过来。丈夫很后悔,连赶来探望的隔壁老王都哭了,因为她和女主也有过鱼水之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

首先是故事设定的背景是美国五六十年代,否则也不太可能一个人在公司里做电话销售,全家还能在郊区住别墅,妻子不上班,一家人也能过得轻松舒坦。要是到七十年代之后,美国的产业外迁,这个可能性就越来越小了,尤其是像男主这样除了会撩妹之外,一无所长的小混混,更加不可能。

也是在这个时期,美国女性的劳动参与率非常低,大多数普通美国妇女的日常生活就是在家里做家务,相夫教子,照顾孩子,并不出来工作。而且,在当时的美国绝大多数地方,堕胎都是禁止的。在有堕胎权之前,女性确实是受到大量的家务劳动和照顾子女的拖累,无法出去工作。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在家庭的地位就低。

一直到1968年席卷全球的进步运动之后,美国一些地方才开始逐步允许女性堕胎,女性才逐步从家务劳动和照顾孩子的劳烦中解脱出来,有自己的工作,有自己的收入,社会地位才提高。这也是女权运动在欧美的重要进步。之后堕胎问题就成了美国两党政治斗争的一个重要议题。大体上就是民主党一直把堕胎权当作自己的重要政治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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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大家都知道,每个州都有一定程度的立法权。而且,美国还是个普通法国家,判例可以作为法律被之后的判决提供合法性。所以,美国在堕胎问题上可以采取的办法有两个,一个是通过判例来允许女性堕胎,另一个是像美国的很多问题一样,在古老的宪法上打补丁,搞一个司法解释。

从效力的角度来说,司法解释的效力当然更高,但程序上更复杂,需要在美国参众两院进行辩论,两党之间需要长期的斗争,才能逐步推动。而搞个判决就简便多了,所以,在自由派在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人数占据多数的时期,就形成了一个判例,联邦法院禁止各州禁止堕胎,从而等于在事实上允许女性堕胎。这就是罗伊诉韦德案的判决。

现在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这个判决,等于取消了联邦对各州的这个禁止性规定,也就是允许各州自己决定是否给女性堕胎权。这当然是非常大的倒退,这一点没有问题。

但这个问题是不是已经严重到了动摇美国国本、让美国马上就分崩离析的程度呢?那也不至于。权利只是意味着你可以这样做,并不等于你就会这样做。允许你这样做和会这样做是两回事,这一点在美国也是一样的。即便是在共和党占优势的州,也不可能马上就全部都彻底禁止女性堕胎,让妇女都回家做家务抱孩子,不出来工作,因为这意味着会失去大量的女性选票,共和党不会这么蠢。

而且,这个斗争也还是仍然存在,而且会长期存在。欧美国家的性犯罪率是比较高的,如果出现性犯罪之后女性怀孕的情况,如果仍然禁止堕胎,强制要求女性受害者把这个孩子生下来,这酒太不近人情了。爱尔兰也是天主国家,之所以最终也允许堕胎,就是因为一个强奸案引起的轩然大波,最后允许女性堕胎。所以说,翻盘的可能性还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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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则是,美国虽然是两党制,但双方之前还是很默契的,在很多关键问题上都心照不宣,保持着基本的体面。特朗普时期,打破了这个默契,最糟糕的是他的政策几乎只考虑自己的支持者,而不考虑民主党的支持者,让两党之间陷入了恶斗。也是在他的任期里,保守派在最高法院占据优势,才导致现在这样的结果。

堕胎权这样的问题,在新中国其实从来都不是问题,至少在法律层面,女性是一直是有这个权利的。但在过去的很多年里,首先是经济发展水平低,社会发展程度也不高,所以到现在,很多基层的地方仍然不能完全尊重女性自己的意愿和诉求,而是要取得家属同意。比如在县乡的医院里,如果一个妇女要堕胎,都是要得到丈夫同意的。如果丈夫不同意,医院就不敢做这个手术,因为大家的法制观念都不强,医院也怕家属来闹。

我国的另一个问题是,在放开二胎之前,基层长期机械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强制一胎化,禁止生二胎,在基层执行层面一直存在强制堕胎的问题,尤其是在许多经济社会欠发达的地区,执行起来非常粗暴。八九十年代在农村生活过的人,可能对此都有比较深的印象。当时的问题是怕人口太多,而现在中国又出现了出生率比较低的问题,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鼓励生育二胎和三胎的政策,那么是不是会在堕胎问题上设置障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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