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古代埃及新王国时期经济文献译注》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王晗
愿书万本诵万遍,口角流沫右手胝
1662年,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在其著作《赋税论》中写道:“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自古以来,经济行为便在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是以先秦诸子多富国之策,《史记》亦有“货殖”之篇。古代埃及文明煌煌三千余载,经济行为贯穿始终,新王国时期(New Kingdom,公元前1550年—前1070年)埃及文明达到其辉煌的巅峰,在经济层面,新王国时期的赋税制度相较前代更为完备,官方与民间的经济活动在空间与种类上都极大扩展,整个埃及社会呈现出勃勃生机。然而无论是对于国内的埃及学研究者还是古埃及文明爱好者而言,研究新王国时期的经济都并非易事,逐字翻译艰深晦涩的原始文献会耗费大量时间且无法保证正确性,而阅读原始文献的外文翻译总会给人以雾里看花的模糊感受,遑论其中又有大量的专业术语需要逐一厘清。而今,这样一部可供学生学者研究古代埃及新王国时期经济体系的文献集终于出版发行,这就是上海大学郭丹彤教授主编,郭丹彤教授、内蒙古民族大学杨熹博士、哈尔滨师范大学梁珊博士合著的《古代埃及新王国时期经济文献译注》(以下简称《译注》)。
《译注》共分为上、下两卷,共收录了79篇新王国时期含有一定经济信息的原始文献,每则文献都有着相应的文献原貌、铭刻体埃及语文字转录、拉丁化转写、译文与注释。全书共分为5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土地清册文献”,其中包含1个文献即“韦伯纸草”(Wilbour Papyrus),这个纸草为迄今为止已发现的行数最多的古埃及非丧葬功用纸草,详细记载了第二十王朝法老拉美西斯五世(Rameses V,公元前1147年—前1143年在位)统治时期埃及中部某地土地占有和土地税收情况;第二部分为“税收文献”,其中包含13篇文献,以“哈里斯纸草”(the Great Harris papyrus)和“都灵税收纸草”(Turin Taxation Papyrus)为主,哈里斯纸草主要书写于第二十王朝法老拉美西斯三世(Rameses III,公元前1184—前1153年在位)统治时期,其内容为新王国后期祭司集团经济力量膨胀的有力证据;第三部分为“财产交易文献”,其中包含37篇文献,文献类型以契约为主,具有数量多、篇幅短的特点;第四部分为“财产继承和转让文献”,其中包含23篇文献,以“瑙奈赫特遗嘱”和“收养纸草”为代表;第五部分为“社会经济状况文献”,其中包含5篇文献,以“亚眠纸草”(Papyrus Amiens)和“都灵罢工纸草”(Turin Strike Papyrus)为代表,这类文献可以如实反映新王国时期的经济运行情况。
总括起来,《译注》的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其一,全部文献使用铭刻体埃及语文字如实转录。《译注》中收录的原始文献最初或写于陶石片(ostraca),或书于纸草(papyrus),如果将它们原貌呈现在书中而不加任何阐释,那势必给读者带来极大的阅读困难,虑及此处,《译注》的作者们苦心孤诣,使用现代技术将这些原始文献上的文字全部转录为轮廓清晰、规格统一的铭刻体埃及语文字(Hieroglyphic Egyptian)。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在进行铭刻体埃及语转录的过程中,作者完全遵守了原始文献的字迹颜色,因而读者在研究之时完全可以放心引用。
其二,《译注》使用了科学严谨的分类索引。与欧美国家不同,国内的图书极少在结尾部分对书籍内容进行索引,这种做法固然极大压缩了书籍完成的时间,却对学者们的研究造成了极大不便,同时也未能使国内学人形成通过图书附录进行研究的习惯。有鉴于此,《译注》的作者们不惜工本,在本书的结尾部分对各文献中的专有名词做了分类检索,此系国内同类图书的首创,这一做法极大便利了国内外学人的研究,也标志了我国古代埃及原始文献研究的水平达到了世界前列。
其三,具有解释性的译文。古代埃及新王国时期大致与我国的商朝平行,其结束距今已有三千多年时间,古代埃及文明中的诸多元素均与现代文明有着重大隔阂,因此如果将这些原始文献逐字对译,读者在阅读时定然在一些语段理解上存在困难。有鉴于此,《译注》对文献的汉译在遵守古埃及文原意的前提下,对一些国内读者可能难以理解的地方进行了意译或解释性翻译,例如,在翻译“古拉布纸草残片”时,在纸草“背面•下b”这一部分的第1.5行有着“t nfr”这样一个词组,“nfr”在古代埃及语中通常意为“好的”或“漂亮的”,若是在文中将其直接译为“好的面包”,一则不符合汉语的语言习惯,二则难免令读者在阅读时产生困惑,因而作者在翻译时充分结合古代埃及实际情况,将其因地制宜地译为了“质量上乘的面包”, 此类的解释性译文在《译注》中俯拾即是,这极大优化了学人们的阅读体验。
其四,带有研究性的注释。本书在贴切的文献翻译之外,还具有相当程度的研究性,这主要就体现在本书的注释上。与大多数文献翻译类书籍不同的是,《译注》的注释在对文献中专业词汇与晦涩之处进行阐释的基础上,对于一些有争议的地方还加入了作者个人的理解与研究成果,例如,在“瑙奈赫特的遗嘱”中,当翻译到“他们不应该参与我的1/3财产分割,但是他们可以参与他们父亲的2/3财产分割”这样一句话时,作者即进行了如此的脚注:“按,古埃及夫妻共有财产中,2/3归丈夫(或其继承人),1/3归妻子,任何一方无权处理另一方名下财产”, 此类的研究性注释不胜枚举,这样不仅可以快速解答读者困惑,更能引领读者对古代埃及文明的认识更上层楼。
其五,精妙的文献选择。《译注》一书的文献选择有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为体裁齐全涉及广泛,第二个特点为学术性与趣味性兼顾。在本书所选文献中,新王国时期重要经济文献无一漏网,从尼罗河三角洲直至埃及南疆,从第十八王朝的强盛直至第二十王朝的没落,提及每一个重要地点、每一个重要时间节点,我们均可从《译注》中觅到相关代表性文献。无论你是抱有进行学术研究的坚定理想,还是只想对古代埃及人的经济活动和经济思想怀好兴趣,本书都适宜你的阅读,你或可以从“韦伯纸草”的一串串数字中发掘出新王国时期土地清册上的细节,进而发表新作,或可以在“麦地那305号陶石片”看到普通农夫的日常经济活动。
本书除了拥有以上5个亮点之外,如果从文献翻译和古代埃及经济研究的角度来考量,《译注》一书的印行还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
从文献翻译的角度来审视,《译注》在转录、转写、翻译、注释方面均质量上乘,其信、达、雅的译文便利了国内学者的研究工作,其清晰精准的铭刻体埃及语文字和转写亦足以使此书成为国内学生的新埃及语(Late Egyptian)修习教材。在国内,本书在古代埃及原始文献整理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主要作者郭丹彤教授亦实现了对其前著三卷本《古代埃及象形文字文献译注》(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的自我突破;在国外,如《译注》这样规模宏大、体例齐全、图文并茂的经济文献译注也鲜有问世。在本书印行之前,埃及学界最知名的新王国经济文献当属德国埃及学家沃尔夫冈•赫尔克(Wolfgang Helck)的丛书《新王国经济史资料》(Materialien zur Wirtschaftsgeschichte des Neuen Reiches),但丛书以译文为主,对铭刻体埃及语文字原文和对应拉丁化转写缺乏关注。
从古代埃及经济研究的角度来审视,本书的出版是这一领域的一个突破,尽管世界范围内专研古埃及新王国时期的学者众多,但在新王国时期经济方面所取得的突破性研究成果却并不很多。目前学界研究新王国时期经济的最主要论著仍为德国埃及学家大卫•沃伯顿1997年的博士论文《古埃及的国家机器与经济:新王国时期的经济专词》, 此外,荷兰埃及学家雅克•詹森的《拉美西斯时代的物价:对底比斯墓葬群工匠村的经济学分析》 、加拿大埃及学家萨利•卡塔利的《拉美西斯时代的土地所有权》 等书亦堪称个中翘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本书印行之前,埃及学界尚未有学者如此系统地搜集、整理、翻译新王国时期的经济文献。如此,就更足以凸显《译注》的弥足珍贵。
尽管《译注》在诸多方面取得了突破,但其仍有一定的进步空间。例如,本书对一些中欧地区学者名字的中文音译存在不准确的情况,但好在《译注》的结尾列有中外译名对照表,因而这些微小的失误丝毫不会影响大家的阅读体验。
然瑕不掩瑜,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评析,《译注》都是我国埃及学研究的一部突破性著述。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作为本书姊妹篇的《古代埃及新王国时期法律文献译注》、《古代埃及新王国时期军事文献译注》等书籍的陆续完成与出版,届时新王国时期各方面的文献将会以它们最佳姿态精准呈现在人们眼前,古埃及新王国时期的研究也将得到进一步的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