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壶关上好牢M1砖雕壁画墓仿木构形制及设计研究

宋金时期,砖石墓葬中的仿木构营造现象广泛见于中原北方地区。仿木构墓葬因具有原构保存度高、后期扰动少的史料特征,可作为补足地面木构建筑研究的重要资料。晋东南长治、晋城地区发现了丰富的宋金时期仿木构砖室墓遗存。从整体演变过程来看,晋东南宋金仿木构墓葬可分为北宋哲宗以前的发展雏形期(960~1079年)、北宋哲宗至金世宗大定前期的发展变化期(1079~1175年)以及金大定后期至金末的形制固定期(1175~1234年)三个阶段。其中,北宋晚期哲、徽宗二朝的仿木构墓葬,表现出了复杂的仿木结构及彩画装饰,体现了该地区墓葬装饰营造的最高水平[1]。

壶关上好牢M1砖雕壁画墓位于长治市壶关县西南部的上好牢村南侧,于2010年发掘,除部分壁面浮雕遭窃,基本保存了完整的仿木结构及壁画装饰,也因其复杂的装饰信息,受到了学界的高度关注[2]。2015~2018年,清华大学建筑历史研究所与山西省考古研究院合作,重新对该墓进行了精细测绘调查。本文以此为基础,首先分析了墓室各部分仿木构形制特征,从而进一步精确判定墓葬年代;其次分析了砖作技术特征,以及仿木构件的结构特征、搭接方式及模件组合,从而对墓室设计模数进行探究;最后通过装饰信息,讨论了从“木”到“砖”的材料转换下建筑形制的模拟、转译关系。

一  上好牢M1的仿木构形制分析

壶关上好牢M1由主室、西侧室和后室组成(图一)。主室东西宽2.356、南北长2.463米,平面近方形,穹隆顶。主室四壁采用砖雕及壁画装饰,每壁壁面底部砖砌须弥座,座中束腰上部饰尖状仰莲、下部饰宝装莲瓣各一层。壁面中部做出浮雕及绘画的二十四孝、伎乐、劳动场景、诗词等题材装饰[3]。壁面上部做出砖制仿木构斗拱、屋檐等结构,并做出完整的彩画装饰。西侧室及后室内部均做出砖砌棺床,两室四壁均绘有壁画装饰,但无仿木结构(图二)。以下将从大木作、小木作、屋檐做法三个方面,讨论该墓主室所见的仿木结构及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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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仿木构大木作

主室每壁须弥座上方各绘仿木壁柱两根,柱头间彩绘阑额,柱顶上方出普拍枋,普拍枋上方置铺作。每壁置柱头铺作2朵,柱间置补间铺作1朵,总计12朵(图三)。铺作形式多样,第一类为四铺作单杪[4],用于东西两壁的柱头及补间铺作,耍头为头内形(图四)[5];第二类为五铺作单杪单下昂,用于南北两壁的柱头铺作,跳头为计心重拱,用批竹起棱式下昂,耍头为平出批竹起棱式(图五);第三类为五铺作双杪,用于南壁补间铺作,跳头计心重拱,耍头形制同东西壁斗拱(图六);第四类为五铺作双杪出斜拱,用于北壁补间铺作,在栌斗中于左右45°方向出斜拱,跳头为计心重拱,令拱作鸳鸯交手,正面方向耍头为头内形,左右斜向耍头为平出批竹形(图七)。此外,四类斗拱之共有形制为,斗类构件的斗欹底部下撇出峰,扶壁均为泥道单拱承枋,跳头横拱均做出拱臂抹斜,其上散斗也做抹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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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仿木构小木作

主室南、北、西三壁壁面中心各出一券门,连通墓道与耳室。东壁因不连通耳室,于壁面柱间做出版门一扇,门扇周围砌出抱框,楣部砌出门簪4个,饰柿蒂纹,左右门框底部砌出门砧各一(图八)。各壁壁面于门左右砌出破子棂式假窗各一(图九)。

3、仿木构屋檐

各壁铺作承替木,北壁替木端头均作卷杀,东壁补间铺作替木端头作斜杀一道,柱头铺作替木端头截直,西壁和南壁替木均截直。替木上承橑檐枋,再上承椽飞,其中檐椽断面方形,飞椽尺度较小,断面圆形。其上为小连檐,上做柿蒂纹筒瓦和盆唇板瓦。南北壁仿木构屋檐在檐瓦与墓顶交界处用条砖砌出正脊形象,以示房屋正立面。东西壁则在檐瓦之上砌出搏脊与戗脊,其上砌出搏风版、排山勾滴、垂脊及正脊以示山花,表明此二壁为歇山顶房屋的侧立面。山花内表现有山面构架,蜀柱上单斗支替承脊槫,两侧有叉手,蜀柱顶部有顺脊串出头(封二、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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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壁屋檐互不相接,屋檐高度呈现北壁高于南壁、南壁高于东西壁的规律。具体来看,北壁底面须弥座较东西壁多砌条砖3层,加上斗拱高差,北壁屋檐比东西壁高出5层。南壁须弥座高度与东西壁相同,但普拍枋较东西壁多2层条砖,则屋檐比东西壁高出4层,比北壁低1层(图一〇、一一)。

4、上好牢M1的年代判断

《山西壶关县上好牢村宋金时期墓葬》一文中[7],因上好牢M1与出土地点相近的下好牢宣和五年(1123年)纪年墓形制相近,故判断两者年代接近,并将上好牢M1中的杂剧图像与金初屯留宋村砖雕壁画墓进行对比,得出上好牢M1宋墓年代为“宋末金初”的结论。本文希望利用该墓的仿木结构形制与特征,对该墓进行更高精度的年代判断。

综合排比上好牢M1与晋东南地区纪年宋金仿木构墓葬的斗拱昂形、耍头形、扶壁拱、令拱长度、横拱拱臂做法、屋檐高度、门窗做法等形制(表一),就各形制的出现年代求交集,可得出该墓的年代范围在北宋元祐七年(1092年)至宣和五年(1123年)之间(图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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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好牢M1与南村宋墓、下好牢宋墓两座同地区纪年宋墓对比,三者在墓室布局、装饰及砖制模件的制作技术等方面高度一致,因此推测三墓为同一批工匠所建。南村宋墓所见批竹起棱式耍头、拱臂抹斜、不出补间铺作的形制与晋东南地区北宋中前期所流行的斗拱形制相契合(图一三∶1、3)[8]。下好牢宋墓所见蚂蚱头、琴面昂、横拱拱臂平直、令拱长于泥道拱等形制,符合《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的斗拱形制,是晋东南地区受到《营造法式》影响之后的产物(图一三∶2、4)[9]。而上好牢M1所体现的斗拱横拱拱臂抹斜、批竹起棱式昂及耍头、扶壁单拱等形制[10],体现了较早期的形制特征,但琴面起棱昂[11]的形制又较南村宋墓更晚,与纪年为1092年的平顺县郊宋墓的昂形一致。由此,本文基于壶关上好牢M1所反映的仿木构建筑形制,推断上好牢M1的建造年代为北宋徽宗时期(1101~11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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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上好牢M1所见仿木构造的加工与设计

1、墓室整体砌筑方法及尺度特征

壶关上好牢M1采用长320~325、宽170~175、厚55~60毫米的长方形条砖砌筑(以下称标准砖),地面铺砌边长320毫米的方砖。墓室墙体大部采用顺砖平砌的砌筑方式,仅在须弥座上部、斗拱替木、斗拱橑檐枋位置使用丁砖平砌,主室壁面须弥座上部的二十四孝浮雕模件砖周围采用顺砖立砌。

壁面高度可分三段统计,下段为须弥座高度,中段从须弥座上皮到阑额下皮,上段从阑额下皮到橑檐枋上皮。各壁须弥座高度不一,东、西、南三壁高4层砖,北壁高7层砖。各壁中段均高20层砖,约1.18米[12],宽合8块顺砖长,约2.4米,整体长宽比约2∶1。南北壁上段高10层砖,东西壁上段高500层砖。

各壁斗拱间距900毫米,栌斗两侧拱眼壁铺砌顺砖2块。通过对基础数据处理及分析,该墓仿木构横拱、素方、华拱、耍头、替木等构件高度均接近60毫米,可知为了加工与施工的便利,仿木大木作的材广采用了标准砖的厚度尺寸;栔高则为40毫米,为材广尺寸的三分之二。材广与栔高的比例关系对墓室的一些细节设计也产生了影响。墓室北壁普拍枋以上部分表现出了明显的两端生起,通过观察细节可知此处通过调整砖缝的高度将北壁两侧柱头斗拱抬高,这一处理不仅使得立面效果更加协调,也弥补了北壁与东西壁因斗拱铺作数不同所产生的高度差,即北壁五铺作斗拱较东西壁四铺作斗拱高一材一栔(500标准砖厚)。若不采用抬高处理,北壁两端将与东西壁形成布砖的错缝,而将两端斗拱抬高,可将北壁与东西壁保持砖缝对齐的效果,体现了兼顾视觉效果与构造可行性的整体性设计(图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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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仿木构构件制作方法

壶关上好牢M1的仿木构形式通过标准砖砌筑、模件砌筑、壁画彩饰三种方式实现。

采用标准砖砌筑的部位有须弥座的无装饰部分、壁柱柱头、普拍枋、泥道枋、橑檐枋、屋檐脊部、东壁假门抱框等,均以凸出或凹于壁面砌筑的条砖表现。这些构件大多采用条砖平砌的砌法,少部分依据构件形状进行削切加工。采用模件制作的主要为不规则构件,包括斗拱内的所有斗、拱、昂、耍头、替木构件,以及屋檐椽飞、勾头滴水、假窗等(图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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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墓铺作层是用形态各异的仿木构模件拼装而成,同时考虑了结构稳定性。这些斗拱模件体现出三个特征:一为所有模件背部均与后方构件有接合,并尽量与墓室壁面相接,模件之间缝隙较少,除跳头华拱上方留有空隙以外,其他单材类构件的栔部均以砖块填实,散斗和横拱等构件的背部宽度较正面有所缩减,以体现构件脱离墓室壁面的立体效果;二为会将木作斗拱的某一构件分解成若干模件,如所有横拱的左右拱臂均为单独的两个构件;三为会将木作斗拱的左右、前后相邻构件整合成一块模件,如北壁补间铺作的斜向华拱与泥道拱、斜向耍头与令拱即为整合的构件。通过该墓斗拱模件特征可知,在将木作斗拱转化为砖制斗拱时,工匠应是先将木作斗拱整合为一整体,再对其进行分解切割,形成了各式的模件。

屋檐的椽飞和檐瓦均以标准砖为底进行模件制作。椽部每砖做出檐椽与飞椽各三组,两端各留半个椽当距离,以实现椽子的均匀分布。檐瓦部分每砖做出瓦当和滴水各两组,每块模件以滴水当心,左右做出瓦当各一,两端做出半块滴水,以实现檐瓦的均匀分布。

假窗窗棂以宽320、高250毫米的非标准砖制成。北、东、西三壁均刻出浮雕窗棂和边桯,南壁窗棂仅用颜色涂抹。

3、仿木构构件加工方式及设计模数

仿木构模件材厚数值不统一:横拱类构件的厚度与高度相等,均接近60毫米,采用了标准砖的厚度尺寸;出跳方向的华拱、昂、耍头等构件厚度为70~73毫米,较标准砖厚度尺寸更大。此外,泥道散斗、补间散斗、交互斗、斜散斗、齐心斗的高度也均接近标准砖厚60毫米。四铺作斗拱跳长均值为90毫米,五铺作斗拱第一跳跳长均值88毫米、第二跳跳长均值85毫米。

将模件尺寸与标准砖尺寸结合来看,可知高度与标准砖厚度相同的各类模件应是在标准砖基础上分解、切割加工而成的。例如散斗斗平长度为103毫米,接近标准砖长度的三分之一,推测加工时是依标准砖长边切割,每标准砖可制成散斗6个。又如泥道拱单边拱臂长138毫米,抹斜横拱单边拱臂长160毫米,接近标准砖长度的二分之一,则每标准砖可制成横拱模件4个。而长度明显超过标准砖长度的构件,则采用拼合的方法。例如替木以三块标准砖丁砖并砌而成,且当心一块边缘恰好与令拱散斗内缘对齐,体现了细节设计的巧思。出跳方向的华拱及耍头材广与标准砖厚相同,加工时应当是依标准砖短边分解,每标准砖可制成华拱及耍头模件2个(图一六)。而栌斗、下昂、北壁补间斜华拱和令拱等构件,其三维尺寸超出了标准砖的尺度范围,应为特制的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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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木构屋檐内的椽飞和檐瓦两类模件,其高度也与标准砖厚度相同,每块模件长240毫米,宽度与标准砖相当。南北壁铺砌椽飞及檐瓦模件各10块,东西壁因檐高较低,为了不与南北壁斗拱碰撞,屋檐铺砌椽飞及檐瓦模件各9块。

综上可知,上好牢M1以标准砖为基础进行尺度设计及模件加工,即以标准砖厚度(60毫米)作为材广及部分构件的材厚值。进而推知,大部分仿木构模件是依照标准砖进行切割、分解制成,少部分形状特殊的构件为特制。在全部的仿木构构件中,直接使用标准砖砌筑或对标准砖仅做细微加工的占32.05%,在标准砖基础上分解、加工制成的占62.95%,特制加工的占5%(表二)。

值得注意的是,因仿木构斗拱之材广与材厚尺寸采用标准砖的厚度值,各模件的长、宽数值同时受到了标准砖长、宽的限制,由此诸如拱长、跳长、耍头长等尺度无法超过标准砖的长度值(320毫米),在斗拱尺度设计时产生了限制。该墓五铺作斗拱耍头模件长度为301毫米,已十分接近标准砖的长度值。此外,考虑到五铺作斗拱四材三栔的高度,在斗拱栔值设为40毫米的情况下,三栔之高度与标准砖两层的厚度相当,加上栌斗平、欹之高与标准砖厚度等同的设定,使得五铺作斗拱的总高(栌斗底至橑檐枋下皮)恰合标准砖7层的厚度。因此可知,在出跳方向以标准砖长度为限安排出跳方向构件的尺度,在立面方向以标准砖厚2/3作为栔值,使得五铺作斗拱的总高与标准砖厚的整数倍相合,是该墓仿木构斗拱整体设计上的两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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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仿木斗拱构件的材份取值来看,若按《营造法式》规定的材广15份计算,该墓的份值即标准砖厚度的1/15,为4毫米,则各构件的材份取值几乎没有可与《营造法式》规定相对应的;若按足材广20份(与《营造法式》规定的足材广21份接近)计算,份值为5毫米,则材广为12份,栔高为8份,可发现栌斗总高、总长和耳、平、欹的份值,以及耍头长份值与《营造法式》规定的基本一致。从构件尺度的比例关系来看,泥道拱与令拱的拱长比,第一、二跳华拱出跳比均与《营造法式》接近。这些现象或许暗示了《营造法式》大木作材份制度及其所对应的相关比例关系对仿木斗拱设计的渗透(表三、四)。

进一步看,可建立一个以标准砖尺寸为基准的模数设计系统,即以标准砖的长、宽、高尺寸为基础,将墓室整体尺寸、仿木构模数尺寸、仿木构模件尺寸与标准砖尺寸一一进行比例关系的对比,并在此基础上考量各类尺寸之间的递进关系。具体而言,标准砖的厚度值因控制了仿木斗拱的材广与材厚,这一数值支配了数量最多的仿木构构件及模件的尺寸,是该墓仿木构设计的主要模数尺寸。在构件高度、厚度尺寸为标准砖厚度控制的基础上,仿木构件及其模件的长度方向尺寸则受标准砖长、宽尺寸控制,这两者成为该墓仿木构的次要模数尺寸。前述以足材尺寸的1/20算出的份值推测对栌斗的高、长、耍头的长度尺寸有影响,可认为是仿木构的一处隐形模数(图一七;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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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上好牢M1设计流程

最后,本文试图复原壶关上好牢M1砖雕壁画墓的设计过程。在墓室整体设计方面,确定主室边长为8块标准砖长,壁面高20层砖,高宽比约为1∶2,斗拱高10层砖,与壁面高度也形成1∶2的简洁比例关系。同时,通过调整台基用砖层数和斗拱铺作数量,实现了檐高的落差次序,从而突出了正壁的优先地位。

在仿木构造的设计方面,标准砖的厚度值被用作仿木斗拱的材广及材厚,并以其2/3作为栔高,为仿木构造设计之主要模数。而考虑到加工便利与材料节约,标准砖的长度和宽度值被用作设计之次要模数,控制了仿木构件及其模件的尺寸上限。而在构件的取值方面,在设定足材广为20份的前提下,该墓体现出了若干与《营造法式》构件份值相似的现象,则这一份值设置或成为设计之隐形模数。

该墓以标准砖厚度代替木构之材广和材厚尺寸,再通过份值控制、比例控制等手段确定各类构件的实际尺寸。这一设计逻辑正是仿木构造在由“木”到“砖”转译过程中的核心所在。

五  结论

本文基于三维扫描精细测绘及摄影测量成果,通过对仿木构大木作、仿木构小木作、仿木构屋檐及仿木构构造技法的梳理与横向排比,认为壶关上好牢M1砖雕壁画墓的建造年代范围在北宋元祐七年(1092年)至宣和五年(1123年)之间。该墓仿木构形制中所见泥道单拱承枋、横拱拱臂抹斜、斗欹下撇出峰、昂形耍头等形制,与北宋晚期以前晋东南地区木构斗拱的流行做法一致,而琴面起棱昂等形制应当是北宋晚期接受了来自中心区河南的影响之后所发展出的新形制。该墓体现了新旧木构斗拱的形制并存,也可作为晋东南地区木构形制在北宋晚期吸收外来影响的重要例证。

将标准砖厚度作为斗拱材广与材厚值,并以标准砖长、宽作为斗拱长度方向的控制尺寸的做法,普遍见于同时期中原北方仿木构砖室墓中。但北宋晚期晋东南其他地区,抑或是首都河南地区的砖制仿木构实例,大多采用了材厚、材广、栔高均为条砖厚度的简单设计逻辑。壶关上好牢M1所采用的栔高与材广不同、立面生起处理、斗拱出跳方向材厚增加、斗类构件耳、平、欹的比例处理、跳头横拱脱离壁面等设计、加工手法,无疑较同时期其他地区的实例表现出更高精度的尺寸设计和更为精细的加工操作,是北宋晚期壶关地区工匠高水平设计智慧的体现。

注释

 [1]俞莉娜、徐怡涛《晋东南地区的宋金仿木构建筑史料研究》,《建筑考古论丛第一辑:建筑考古学的体与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9年。

[2] 该墓已有研究包括: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山西壶关县上好牢村宋金时期墓葬》,《考古》2012年第4期;路方鸽《山西上好牢宋金墓壁题诗小考》,《中华文史论丛》2014年第3期;李清泉《壶关上好牢1号宋金墓“杂剧演乐图”壁画内容考释》,《文艺研究》2019年第12期等。

[3]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山西壶关县上好牢村宋金时期墓葬》,《考古》2012年第4期。

[4]《营造法式》中对华拱的别称有“杪”“抄”两种写法,本文据徐怡涛《“抄”“杪”辨》一文的结论,采用“杪”。见徐怡涛《“抄”“杪”辨》,《建筑史论文集》第17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

[5] 该墓头内的耍头形制实为琴面起棱昂的转化做法,无法对应到实际木构斗拱形制。

[6] 东西壁山面构架细部形制略有不同,此处描述为东壁形制。西壁山花未见顺脊串出头,其余做法与东壁相同。

[7]  同[3]。

[8]  图一三∶1,见长治市博物馆等《山西壶关南村宋代砖雕墓》,《文物》1997年第2期。

[9]  图一三∶2,见王进先《山西壶关下好牢宋墓》,《文物》2002年第5期。根据对晋东南地区宋金木构建筑的形制分期结论,以纪年为宣和元年(1119年)的泽州崇寿寺中殿为标尺,晋东南地区至迟在北宋宣和年间已接受到了来自首都地区的影响,表现为贴近《营造法式》大木作制度的形制特征。见徐怡涛《长治、晋城地区的五代、宋、金寺庙建筑》,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

[10] 壶关上好牢M1与壶关南村宋墓的仿木构斗拱中,横拱均采用拱臂抹斜的做法。就令拱与泥道拱的长度对比来看,两墓令拱拱臂外侧与泥道拱等长,而拱臂内侧因抹斜处理则长于泥道拱。本文认为这一形制特征与下好牢墓所反映的拱臂平直状态下令拱长于泥道拱的形制仍有所差别,故将上好牢M1与南村宋墓的此处形制描述为“令拱≥泥道拱”。

[11]上好牢M1东西壁斗拱采用内头式耍头,参考晋东南北宋及金代木构斗拱,并无采用内头或内蚂蚱头的实例。若将这种内头式耍头上下颠倒来看,与1092年平顺县郊宋墓的琴面起棱昂造型十分接近。由此判断,此处应是将琴面昂模件倒置后做出的耍头,是将木构斗拱转化为仿木构时的自我创作。

[12]前文提及南壁须弥座与东西壁同高,但普拍枋较东西壁高2层砖,因此南壁壁面中部高22层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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