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男子去世百万赔偿不判给亲属,却判给了村委会

作者|    老雾

来源|    雾满拦江

(01)

突发新闻。

500

事情不大,但在踩在人心最敏感处:

——你辛辛苦苦用命换来的钱,到底是谁的?

是你的?

还是隔壁老王的?

至少这条新闻说:你的钱,都是隔壁老王的——但隔壁老王的钱,却不是你的。

(02)

简单梳理事件:

打工男子坠亡,雇佣单位赔偿115万。

500

亡者无父无母无妻无子,两个叔叔分配这笔钱,争执不下,求村委会裁决。

村委会的裁决是——这钱归我!

当然村委会不能说得这么直白,而是向法院起诉,要求该笔赔偿金“作为公共事业款项”。

法官小槌一敲:咣叽,这笔钱由隔壁老王吃火锅……不是,由于死者与其叔叔之间,没有形成收养关系,所以这笔钱由村委会“代为管理”。

所以众网友议论纷纷:

第一个:村委会是谁?

村委会,是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法律对村委会,有很强的约束要求——但要求再严厉,仍是“群众自治组织”。

这就类似于你所在的单元楼道,拉一个群,隔壁老王是管理员。那么这个群就是“群众自治组织”,隔壁老王,就相当于村委会。

所以网友们认为:这起新闻的性质相当于:一个人死了,他的财产,叔叔不能继承——但隔壁老王可以。

所以大家炸毛。

第二个,为什么叔叔不能继承亡者遗产。

答案是——叔叔可以继承,但我们国家立法,没做这个规定。

我们读书,尤其是女性作家主笔的爱情故事,会发现女主人公都很穷,没钱还要专职恋爱,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作家这样解决:

“她有个远房叔叔(一般是爷爷的爷爷的兄弟的孙子的儿子),是个孤僻的亿万富豪,死后给她留下笔遗产。”

女主角有了钱,可以愉快恋爱了。

但我们国家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么个顺序来,没有把叔叔舅舅这些亲戚包括在内。

也就是说,我们国家的法律,默认一个人一定会有配偶。没有配偶也会有孩子,没有孩子也该有爹妈,如果爹妈过世,也应该有兄弟姐妹。兄弟姐妹也没有,那也一定有爷爷奶奶,爷爷奶奶也没有,姥爷姥姥就是标配。

但现在我们知道,当初制定这条法律的兄弟,脑壳进水严重。

这里真的就有这么一个人,没配偶没子女没父母没兄弟姐妹也没爷爷奶奶还没有姥爷姥姥。

有这么一个人,那就一定不是特例。

——孤儿院里出来的孩子,如果没有成家生育,那么这些孩子就是无配偶无子女无父母无兄弟姐妹无爷爷奶奶无姥爷姥姥。

所以,叔叔有没有权利继承侄子的财产,这个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那些生活在中国大地上,却没有任何亲属的群体,如果他们突然殁亡,财产是谁的?

500

*赔偿协商时村委开具的证明(受访者供图)

第三个,叔叔不可以继承财产,隔壁老王为什么可以?

网友惊诧,并非是要求叔叔继承财产。

法律已经这么规定了,那么叔叔就没有权利继承侄子财产,网友对此无异议。

网友们的意见是:

如果叔叔没有权利继承,隔壁老王凭什么就可以?

如前所述,村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

与亡者的关系,就如同隔壁老王。

尽管村委会的诉求是,这笔亡者拿命换来的钱,“作为公共事业款项”,但网友们更加不服。

亡者拼尽性命,并不是为“公共事业”义务筹款的。任何人打着“公共事业”的旗号花这笔钱,都是侵吞。

更何况,这笔钱一没监督,二没账目,你又怎么知道隔壁老王,不是把这笔钱花在“私人事业”上?

所以,网友们默认这笔钱,会被隔壁老王改善生活,如果亡者的亲叔叔都没资格继承,隔壁老王更不应该。

500

*判决书(受访者供图)


第四个,如果村委会无权代管这笔钱,那么谁才有权利?

网友也说不上来。

网友只是觉得这事太离奇,不合理。

总之网友只是吃瓜群众,并无提出妥善解决方案的义务。

500

*村民联名证明(受访者供图)

(03)

所以问题来了,法院判决这笔钱,由村委会代管,到底有没有问题?

答案是——没有问题,恰如其分。

咦,你这样说话,如果村委会把钱吃掉了怎么办?

村委会把钱吃掉,这就对了。

咦,你到底什么意思?

你这样设想一下:法院判决这笔钱由村委会代管,而且村委会果如网友判断,立即愉快的把钱,吃了肥牛火锅。

然后呢?

三年之后,或五年之后,突然有个小朋友出来,去法院击鼓鸣冤:冤枉啊,法院把我的钱,给隔壁老王吃肥牛火锅了。

法院急问:堂下何人?状告本官……不是,法院问:小朋友,你是哪家幼儿园的?为何击鼓鸣冤?

小朋友出示DNA亲子鉴定报告,原来他便是几年前坠亡者的孩子,当时以为亡者无任何亲属,岂料人家也会遇到爱情,春风化雨,珠胎暗结,孩子长大寻父,依据DNA找来法院。

这时候法院就乐了:幸亏,幸亏没有把钱判给叔叔。

——如果把钱判给叔叔,大概率铺在生活上,想还也拿不出来了。

而且,万一叔叔拿到这笔钱,立即移民海外。到时候亡者的骨血孩子找来,法院可就麻烦大了。

可法院把钱判给了村委会,事情反倒好办了。

于是法院把村委会再叫来:情况是这样子的,当初那笔钱,是交给你们代管的。现在人家孩子找来了,可以把你们代管的钱,还给人家了。

可能这届村委会瞪大牛眼:这事跟我们无关,那笔钱早让上届村委,吃了肥牛火锅了。

这时候法院就可以说了:我们的判决,不是针对你们上届村委,也不是针对你们下届村委。而是针对你们村委的账目。这笔钱,如果上届村委用在“私人事业”上了,那就一边抓人一边退钱。如果是用在“公共事业”上了,那就再筹钱退给人家。

反正这笔钱不是你的,你只有“代管”的权利,没有花掉的资格,明白?

(04)

所以这起搞怪新闻,告诉我们了什么?

第一个,法律只是社会规则,公平是第一诉求。

人们到法院,是要找个说理的地方。

法院就是一个尽量给每个人以公平的地方。

当然,并不是每个人,都在法院得到了公平——但你没得到公平,有多方面的因素。而法院设立的初衷,一定是为了公平,而不是刻意制造不公平。

第二个,公平罕有,所以法院判决,以甩锅为主。

传说上古有种神兽,叫獬豸,又叫獬廌。

这种神兽状如羊,性凶狠,立于法庭之上,见有坏人来到,不由分说伸角就顶。

为什么会有这种传说神兽呢?

——因为公平这东西,是世间最稀缺的。你受了委屈,上诉法院,法官肉眼凡胎,不知道你们谁是谁非,只能是和稀泥,各退一步各打80大板。这时候你就会希望,要是神兽獬豸在场就好了,就能够给我公平了。

公平,是一种主观感觉,所有的法官都知道,自古人心最难平,无论你怎么判,当事人都哭成狗,觉得自己受了天大委屈。

所以法官就想,嗯,我能不能把“不公判决”的黑锅,甩出去呢?

——在这起诉讼中,村委会就成了接锅侠。你担心这笔钱会被村委会吃肥牛火锅,法官才不在意。除非这个自然村灭失,只要这个村子在,账目在,任何时候案情出现反复,都可以找到这里来。

第三个,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权利与义务必须要对等。

这起事件中,网友关注的是谁有资格花这笔钱。

法院看的是权力与义务的对等。

配偶成为财产继承的第一顺位人,那是因为家庭是由夫妻共同创建的。一个人是否有权利继承远亲的财产,至少中国法律,看的是你在这笔财产上有无贡献。

一个人对远亲的处境不闻不问,远亲死了之后白落大笔财产,这事只在小说上有。而现实是,国外有些人,死后宁可把财产留给宠物猫狗,也不留给冷血无情的贫穷远亲,这才是人间风景。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点击「雾满拦江」阅读原文  (ID:lwwuwuwu)

站务

最近更新的专栏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