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我们公社有百货店、副食品店、布店各一家,都属于供销社,还有2家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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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所在地都有一家供销合作社,是国营单位,没有个体户,仅此一家。在上世纪六十和七十年代,是整个国家生活物质普遍匮乏的年代,商品品种比较少,农民的购买力也弱。到大队一级有一个代销店,商品由供销合作社提供,每月供销合作社还派财会人员去盘点一次。代销店的商品品种更少,农民购买的主品种是∶食盐、低价香烟、散装白酒、煤油和针头线脑之类。记得六十年代初学校里没有通电,学生从家里自带煤油灯去学校自习(住校的学生也自备了煤油灯),到自习时间结束;由于煤油灯的烟尘大,学生咳出的痰都是黑的。那时老百姓的生活都艰苦,但苦也不能公开叫苦,叫了,说不定给你扣上不满社会主义制度的帽子,那就惨了。纵向比较,现在社会进步了很多,年轻人都没有这种体验。
我们公社70年代街上有,百货店、副食品店、布店各一家,都属于供销社,还有2家食店(一大一小,真不叫饭店,哈哈),还有收购站、杀猪场、书店各一家,都是国营。这些就是当时街上的所有商业机构了。另外,卫生院一所,学校(含乡小学、乡初中)一所。全公社大概1万多不到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