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居委并不是只对应一个小区,事实上,一个居委往往对应着好几个小型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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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居住的浦东某街道居委为例,从小区封闭到现在,且居委书记和我们住同一栋楼,二十多天了该书记未加入小区的任何微信工作联系群,仅有的一次露面还是在小区门口被业委会人员拦住禁止外出”?——居委党支部书记在小区门口被业委会人员“拦住禁止外出”?请问,你确定这个“居委书记”是你们小区所在的居委的书记吗?
上海的居委很多,所以,“居委书记”也很多。
这些局委书记只在他(她)所在的那个居委是书记,而不是所有居委都是他(她)当书记。很多居委书记自己居住的小区与其当书记的小区并不属于同一个居委甚至不在同一街道、同一个行政区!如果这个居委书记居住的地方不在他任职的居委所在地的话,那么,对于他居住的小区而言,他也只是一个居民而已!还有,一个居委并不是只对应一个小区,事实上,一个居委往往对应着好几片(每片约2、3百户)小型居民区。
再说说居委工作人员配置问题。一个居委由居委委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委员)、聘用的社工、居民区党支部书记组成。其中,居委委员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不一定都拿工资的。只有通过招聘考试成为社工或辅工后才有工资。而通过招聘进来的社工或辅工不一定是居委委员,居委成员可通过招聘考试录取成为社工或辅工。按规定这些人都是所属社区居民。那么,什么算社区居民呢?按户籍?很多人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按房产?很多人自己的房产租给了别人,自己在外地工作;按实际居住地?很多人常常由于工作需要不时地变更租住地且从不报居委或其它部门。总之,各有各的情况。本人觉得,事情千头万绪,人是最重要的!
本人倾向于按实际居住地常住人口。前提是必须报备登记(包括租户的话提交租赁合同),常住的意思是五年或五年以上(与居委任期一致)。
注意:凡居委工作人员要做好没有固定休息日、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准备。别人的节假日,可能是你最忙的时候,你不能和其他人一样说“我要回家过年”!
因为可能你分工负责的是整个居民区居委中的一、两个小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区),你走了,你那里的居民们有事找谁去?你别以为你有什么权力,没有!法律没有赋予你任何的执法权!你有的只是义务!真正的没有权力的义务!财力呢?除了那点工资外,也没有!别以为打疫苗和这次封控中发的东西是居委的,不是的!是上面来的,是上面让你去分发给居民的!封控期间,你有为居民配送药物的义务,但哪家医院开、哪家医院关、哪家医院让你进或不让你进、各医院需要凭什么手续才让你进、哪些药可以开哪些不可以,这些,都不是你说了算!
顺便提醒你一句,配药的钱,无论多少,你得先垫上(因为这是事先不可能知道的)。封控期间,你有为居民保供给的义务,但哪个商家送快递哪家不送、什么时间送、哪个商家有什么或没有什么、价格如何、质量如何,也不是你说了算!封控期间,你有送危急病人去医院看病的义务,但让不让你去送、哪家医院接收、什么时候接受、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安排车辆,等等,都不是你说了算!你唯一的“权力”就是上报上报再上报、联系联系再联系,然后等回音。等你忙完了这些事回到家里,已经是晚上9点、10点、11点,目前我听说的最极端的是凌晨3点半!没有996,只有全天候、全时段。你别以为完成了这些,居民们会感谢你,不!这是你的义务,是你应该做的——噢!这句话不需你说,因为,这些确实是你的工作、你的义务,居民们也确实是这样认为的!
以上,我说了这么多,是不是在抱怨谁呢?不是!我只是说出我的所闻所见。其实,我都理解!上海此次疫情突发,来势凶猛,前所未有。病毒感染速度快,几乎无孔不入。防疫就跟打仗一样,又跟打仗不同,打仗,我们至少知道敌人在哪里。而病毒却是看不见、摸不着,它可能就在我们的亲戚朋友邻居身上,也或许就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不可能动员所有人都一起上阵杀敌!因为,人多了,反而会造成交叉感染,与防疫目标背道而驰,那么,找谁呢?只能找离居民生活最近的居委会!
我想说的是,我们应该尽量地支持配合居委工作,尽可能地支持和鼓励我们现在最可爱的人——志愿者,如果我们有什么可用于防疫的力量(包括人脉、经验、办事能力、好办法等等),与其指点江山,不如身体力行,申请加入志愿者的队伍!我们的居委会也要善于物色能苦干又能巧干的志愿者,补上因大规模疫情而造成的工作量徒增、人力不足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