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监管之弦不应松懈
生活中人们总是习惯性把一个单位或地区的首要领导称为“一把手”,作为“一把手”在一定范围内的权力和责任都是最高的,然后近些年时常在司法纪检的公众号及官网上公布的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例中,看到不乏地方“一把手”的案例,让人看到了监管部门对党政领导的有力监管,同时也表明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时刻不得松懈。
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一把手”为何如此知法犯犯,堕落成为人们唾弃的罪人。
最重要的内因是其本身自律意识、党性觉悟的丧失。经受不住权力和金钱的诱惑,铤而走险,甚至于一些人秉着“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在职期间“疯狂”滥用权力或贪污受贿,最终“晚节不保”乃至于退休离岗后仍被追责服刑。
其次是“一把手”地位特殊,使人不敢也难以监督。作为一个地区或部门的“一把手”是处于党政班子的核心地位,在地方管理和决策中有着主导地位,对于下级部门是领导与监管的,时间久了容易出现“一言堂”,听不进他人意见批评的情况,更有甚者出现“拉帮结派”、“打压”等恶劣的领导氛围。
如何持续加强“一把手”的监督不松懈?源头预防是关键。从源头上预防与解决“一把手”贪污腐败,首先就要加强思想教育,从选人用人开始强化党性组织教育,形成自律,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格局。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管理,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无论职务高低都要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而且“一把手”的地位决定了他们必须带头接受监督,从而提高整个领导班子的监督自觉性。
从严从重是必须。党内外监督不松懈,发挥党内及党外监察机关职责,尤其是强化常态化对“一把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但凡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绝不手软,从严从重形成威慑。“一把手”的权利来源于人民,自然也必须接收人民的监督,从上至下,从内至外,时时紧绷警示监管之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