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永乐|移樽施教 :伍廷芳与 20 世纪初美国“门罗主义”的再定位

章永乐|北京大学法学院长聘副教授

1898年,美国赢得美西战争,占据了前西班牙殖民地菲律宾,在亚洲获得了一个重要立足点。新殖民地的开拓,迫使美国精英思考其传统的以“美洲”或“西半球”为限的“门罗主义”外交政策能否与新的状况相匹配。究竟是更新“门罗主义”解释,使其与美国的帝国雄心相适应,还是放弃“门罗主义”,诉诸其他论述来支持帝国扩张,成为一个非常紧迫的理论问题。

在这一关键的历史时刻,有敏感的中国政治精英作出了回应。1900年2月22日,清廷驻美公使伍廷芳应邀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发表演讲《论美国与东方交际事宜》(The Proper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the Orient),主张美国应当行华盛顿之遗教,乘着平定菲律宾之势,将“门罗主义”的适用范围扩展到菲律宾乃至亚洲。这一姿态简直可以说是“移樽施教”,引发了美国舆论界的广泛关注,仅1900年就有《纽约时报》《纽约论坛报》《华盛顿邮报》《芝加哥每日论坛报》《洛杉矶时报》等数十种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大众媒体的报道基本将重点放在其关于扩张适用“门罗主义”的主张之上,美国舆论界的敏感点由此可见一斑。美国的国际法学界、历史学界也有重量级学者回应伍廷芳,借其论述对“门罗主义”进行再定位。

伍廷芳的这一演讲值得今人重视,不仅是因为它在美国国内引发显著的舆论反响。首先,作为弱国外交代表,伍廷芳就对象国的立国理念和治理方式公开发表评论,某些表述甚至还不乏居高临下的指导意味,这在外交上无疑是有风险的。伍廷芳为何采取这样一种言说姿态,值得探究。其次,就美国“门罗主义”的演变与传播而言,《论美国与东方交际事宜》更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文本。在当时绝大多数中国士大夫对于“门罗主义”仍然一无所知的背景下,伍廷芳竟深度介入美国国内关于“门罗主义”再定位的关键辩论并产生实质影响,可见美国“门罗主义”在东亚绝非单向传播,像伍廷芳这样的中国精英的反馈,也为其在美国国内的继续演变提供了动力。从既有的史料来看,也许很难说伍廷芳的这一文本直接带来了美国“门罗主义”的理论创新,但其至少产生了一种鼓励作用,引导部分美国精英思考“门罗主义”与“门户开放”政策的亲缘关系以及将“门罗主义”运用于西半球之外的话语方式,在“门罗主义”的发展史上留下了一个不可忽略的印记。

在国际法史与外交史的研究中,“门罗主义”与美洲区域国际法是一个方兴未艾的主题,但对于“门罗主义”与近代中国之关系,目前仅有少数研究涉及。至于伍廷芳的“门罗主义”论述在美国引发的反响,至今仍是研究空白。本文尝试在历史的语境中解读伍廷芳的“门罗主义”论述及其引发的各方反响。同时,这一研究也涉及“门罗主义”全球传播史与接受史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拙著《此疆尔界》将“门罗主义”传入中国的核心中介群体,界定为世纪之交的旅日精英,但尚未探讨伍廷芳这类旅美精英如何回应“门罗主义”。本文将就此进行补充研究。本文将伍廷芳的演讲文本视为针对特定历史情境和特定听众的修辞,而只有在细致探讨这些修辞成分的前提下,才能接近伍廷芳的意图,并发现其知识体系的力量与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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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廷芳

伍廷芳演讲的双重历史语境

作为一个半殖民地国家的驻美使节,伍廷芳一开始对于华盛顿决策者的影响相当有限。在此情况下,他经常采用“自下而上”的策略,积极在美国民间发表演讲,并在美国报刊上发表演讲文本,影响公共舆论。伍廷芳于1900年2月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发表的演讲《论美国与东方交际事宜》是其在美国发表的公众演讲之一,具有双重的历史语境:第一是随着美国势力范围越出西半球,“门罗主义”的解释面临着重大转型;第二是海外华人华侨正进行着反对美国“排华法案”的斗争,而伍廷芳比之前的清廷驻美外交官都更为积极地捍卫华人华侨的利益。

先来看第一重历史语境。“门罗主义”源自1823年美国总统詹姆斯·门罗 (James Monroe)针对欧洲“神圣同盟”干涉美洲革命图谋而发表的国情咨文,其最初版本包含了三个核心原则:第一原则反对欧洲列强在美洲建立新的殖民地;第二原则反对欧洲列强对已独立的美洲国家的干涉;第三原则声明美国不干涉欧洲国家的事务,经常被称为孤立主义(isolationism)原则。美国19世纪的“门罗主义”使用的标志性口号是“America for the Americans” (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是一个原本起源于1850年代本土排外主义运动的口号。在整个19世纪,“门罗主义”的话语一直基于对东西两个半球的空间划分,将“西半球”视为一个体现共和制原则的政治空间,与专制腐败的旧大陆相对立。

然而,1898年美国赢得美西战争,获得了对关岛、威克岛、菲律宾等非美洲土地的控制权,其势力越出了西半球,在太平洋西岸确立了一定影响力。而这就带来一个问题:“门罗主义”是否应当局限于原来的西半球?伍廷芳所介入讨论的,就是这样一个问题。 

此前,伍廷芳已经先于美国政府提出中国应当进行“门户开放”。伍廷芳从“均势”原理出发,认为要防止中国被列强瓜分,就需要让列强相互牵制,中国应进一步开放通商口岸。伍廷芳指出,欧洲像瑞士、比利时这样的小国都能在大国的夹缝中生存,关键在于“彼全国通商,重门洞开,示人以无可欲”,而“中国深藏固闭,转有以启其觊觎之心故也”。伍廷芳主张先在沿海省份试行与列强全面通商,等到时机成熟开放全国。他举例称,甲午战争中天津、上海作为通商口岸均免于战火,可见“通商之区,各国视为公地,平时均沾利益而莫之能专,有事互相箝制而莫敢先发”。伍廷芳甚至期待一旦实施全国通商,原本为通商而特设的租界即可收回。这一主张在原理上当然非伍廷芳所创。在冷战时期“均势”战略的理论家和操盘手亨利·基辛格看来,魏源早就提出了符合欧洲“均势”原理的主张:“与其使英夷德之以广其党羽,曷若自我德之以收其指臂。”伍廷芳的上级李鸿章就是长期采取这一方针。作为李鸿章的助手,伍廷芳受其外交思路影响很深。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多年推行“以夷制夷”战略的前提之下,伍廷芳提出“全国通商,重门洞开”的主张,丝毫不显突兀。1898年清廷电谕各封疆大吏:“现当海禁洞开,强邻环伺,欲图商务流通,隐杜觊觎,惟有广开口岸之一法。”在美国国务卿海约翰(John Hay)向其他列强发出“门户开放”照会之前,伍廷芳即在美国多次演讲,宣传中国的“门户开放”主张。美国精英当然不会将“门户开放”政策的起源归结为中国官员的建议。伍廷芳只能被动地接受美国版本的“门户开放”政策,进而通过解释的方法,试图将其引导到自己期待的方向上。同时,“门户开放”政策和“门罗主义”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在当时的美国,亦是一个在理论上缺乏回应的问题。1899年3月的《北美评论》(North American Review)上发表的《中华帝国的解体》(The Dissolution of the Chinese Empire)一文即指出美国面临的迫切理论需要:“为了回应菲律宾引起的较小的地方问题而引入的门罗主义修正,将需要被放大或扩展至能够包含巨大、复杂和丰富的中国问题。”而伍廷芳在其1900年演讲中,试图主动回应这一问题。

伍廷芳发表演讲的第二重历史语境则是美国的“排外”风潮以及他与美国政府关于排华法案的交涉。1868年,中美两国签订了《中美续增条约》,其第五条规定:“大清国与大美国切念民人前往各国,或愿常住入籍,或随时来往,总听其自便,不得禁阻。为是现在两国人民互相来往,或游历,或贸易,或久居,得以自由,方有利益。”该条约为中国人移居美国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随着美国西部淘金热的降温和中央铁路的完工,美国社会提供的就业机会减少,社会矛盾激化,加利福尼亚最早掀起排华风潮,并向美国其他地方蔓延。1880年,美国总统海斯(Rutherford Birchard Hayes)派遣使团前往中国,与清政府达成了《中美续修条约》,将美国当时已出现的一些对于华人移民的限制正当化。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更为激进的《关于执行有关华人条约诸规定的法律》(即1882年《排华法》),并由总统切斯特·艾伦·阿瑟(Chester A. Arthur)签署生效。美国的一些精英甚至用“门罗主义”话语来论证排斥华人乃至亚洲移民的正当性,比如“海权论”代表理论家马汉认定:“亚洲人的移民是违背门罗主义的,因为他们不能被同化,他们是在开拓殖民地,这实质上是吞并行为。”

伍廷芳于1897年美国“排华”高潮时出任驻美公使。赢得美西战争之后,1898年7月,美国国会通过决议,将《排华法》扩展到夏威夷群岛。“排华”风潮也延伸到了菲律宾。1898年美国占领菲律宾后,受命组织政府的奥迪斯将军(Elwell Stephen Otis)于8月26日发布命令,禁止中国人进入菲律宾,这一命令并没有议会立法作为基础。伍廷芳上奏清廷,并多次照会美国国务卿海约翰,但根本无法制止美国政府的相关决定。1902年,美国国会再次讨论《排华法》,进一步扩大限禁华人的范围,升级限禁措施。伍廷芳于4月29日照会海约翰,希望美国总统否决该项法案,但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在收到照会前已经签署法案,交涉无果。

伍廷芳一方面从“均势”原理出发,对美国寄予厚望,希望美国能够牵制其他列强对于中国的瓜分;另一方面,美国政府和美国社会对于华人不断升级的种族歧视,又让他感受到了深深的恶意。那么,他究竟如何平衡自己的希望和失望呢?他在演讲中主动触及美国“门罗主义”的适用范围这一议题,究竟出于什么意图,又产生了什么效果呢? 

伍廷芳的言说姿态

伍廷芳1900年2月22日在宾夕法尼亚大学的英文演讲“The Proper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the Orient”(《论美国与东方交际事宜》)在光绪年间出有石印中译本,出版年月不详,后收入《伍廷芳集》,具体内容与美国报章报道一致。伍廷芳为中译本加上了一个序言,该序言可以更清晰地表明其演讲意图:“美国保邦旧例,自守封圻,以杜外衅,不欲用兵于他洲,亦不欲他洲之兵加于同洲之国。中、南两洲各小国弱而不亡者,维此是赖。比年来,时异势殊,稍稍多事。自战胜西班牙后,吕宋一岛割隶美属,与我为邻,相距闽、粤,直衣带水耳。履霜坚冰,当防其渐,有心时事者,所宜动念也。顾遗谟具在,公论犹存,美既与我同洲,如能以保美洲者保东亚,则东亚可安。列邦虽多觊觎,亦将观望,而不敢遽发,或亦因势利导之一策乎?至禁工苛例推行吕岛,此犹得失之小者耳。”

这段话表明,伍廷芳对于美国占领菲律宾充满警惕,担心美国以菲律宾为跳板,吞并中国沿海省份。这种恐惧并非是1900年之后才滋生的。在发表于《北美评论》1900年7月号的《中美互惠互利》一文中,伍廷芳已经指出了菲律宾因素对于中美关系的重要意义:“中国很有兴趣地注意到,星条旗已经插上了菲律宾诸岛,这将使美国成为中国未来的邻国。美国一直是中国的朋友,所以,中国真诚地希望,美国不要利用她的新海岸来妨碍亚洲人民,而应抓住这一机会加强两国间互利的友好关系。”而他对这一时局的回应方式,则是将“门罗主义”引入菲律宾乃至东亚。他对“门罗主义”的文字描述充满善意,相信美国运用“门罗主义”来排斥欧洲列强对美洲的干涉,保护美洲各共和国,且并无吞并美洲各国之心。如此,将“门罗主义”运用到菲律宾乃至东亚,就意味着美国不仅不会吞并中国,而且会“以保美洲者保东亚”。如果中国可以得到美国在这方面的保证,那么即便美国将《排华法》适用于菲律宾,对中国而言也并不算大的损失。

在剖析伍廷芳声明的意图之后,现在让我们转向探讨其修辞手法。根据《纽约时报》的报道,伍廷芳2月22日的演讲在宾夕法尼亚大学音乐学院举行,当日的活动旨在庆祝华盛顿诞辰以及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院新楼落成。伍廷芳首先感谢主办方的邀请,将演讲的时势表述为美国“开拓日广,新得土疆,远及东亚”。接下来,他赞扬了华盛顿总统的功业和德性,并称华盛顿在中国享有盛名,常被类比于尧舜。美国如今成为中国的邻国,“两国交谊从此日敦,此不佞所深喜而乐道者也”。接下来,伍廷芳称美国与亚洲的交往,必将以和平为主。而要维持和平,美方首先就要研究亚洲各族群的风俗习惯,实行因俗而治。伍廷芳提到了华人与欧洲人、华人与美国人之间因不了解彼此风俗而引发的误解和冲突,隐晦地指向《排华法》背后美国人对于华人的种种误解。伍廷芳指出,要促进对亚洲的理解,就要培养熟悉东方语言和习俗的人才。宾夕法尼亚大学可以在这方面发挥作用,他建议“速设汉文教习”。同时,他还建议以英语为万国通用语言,促进东西方各国之交流。接下来,伍廷芳又从万国通用语言,讲到“公法”的研习,强调“公法”对于各国交往的重要性:“各国行事,以强弱异势,多背公法。背之者多,则恐习之者少矣。”这当然也是劝诫美国尊重“万国公法”,以增强“公法”之权威。

伍廷芳接下来的论述会令许多当代读者感到惊异:他给美国治理菲律宾提出建议,希望美国因俗而治,不要轻易变更土著风俗;希望美国平等对待菲律宾各族群,不要厚此薄彼。伍廷芳对于族群平等的提议,隐含了他对美国在菲律宾推行“排华”的不满。伍廷芳指出,统治万里之外的族群,并非美国之所长,美国不妨向邻近的英法殖民地学习。但最重要的是遵守华盛顿1796年“告别演说”中的遗训。伍廷芳赞扬华盛顿的遗训与孔子所说的“言忠信,行笃敬”不谋而合,“为天下各国指南之助”。

由此出发,伍廷芳将“门罗主义”论证为“华盛顿之道”的具体化,是“保邦致治之隆规”。他将美国政府最近的“门户开放”照会内容概括为“共保中国洞辟门户,毋许侵陵”,符合华盛顿公正和平之宗旨。下一步,伍廷芳“移樽施教”,提出了将“门罗主义”运用于菲律宾乃至亚洲的主张。伍廷芳论证“门罗主义”适用于亚洲的基本逻辑如下:(1)菲律宾已是美国领土,因而“门罗主义”自然可在菲律宾推行;(2)亚洲大陆与菲律宾有“谊属同洲”的连带关系,亚洲大陆距离菲律宾的距离,比美国佛罗里达距离加勒比海上的波多黎各更近,因此适用于菲律宾的“门罗主义”,当然也可在亚洲大陆推行。而将“门罗主义”扩用于亚洲,必将大大增加美国的国际声望。伍廷芳未必充分意识到的是,他认为理所当然的“‘门罗主义’适用于菲律宾”的观点,在当时的美国却构成一个很大的理论难题。

伍廷芳将“门罗主义”与华盛顿“告别演说”的精神联系起来,显然是强调“门罗主义”与华盛顿所深恶痛绝的老欧洲的野心与竞争存在根本差异,从而将扩张主义视为“门罗主义”的对立面。将这样的“门罗主义”推广到亚洲,也就意味着美国不会像欧洲列强那样侵占亚洲的领土,反而会为了保护亚洲弱小国家而牵制欧洲列强。伍廷芳诉诸华盛顿权威的做法,在清末民初知识界并不罕见。当时诸多论者将华盛顿描绘成“异国之尧舜”,并通过对华盛顿形象的塑造,表达对美国政治制度的肯定和向往。不过,伍廷芳对华盛顿的赞美显然具有特定目的——他对美国不无戒心,试图劝说美国在“门户开放”和“门罗主义”的实践中忠于华盛顿之道,在亚洲维持和平,从而牵制欧洲列强的侵略。这实际上是期待美国“作茧自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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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看来,伍廷芳预设了“门罗主义”是美国秉承华盛顿“告别演说”精神、保护邻邦领土完整与维持和平的原则,而不是干涉和侵略邻邦的原则。我们并不清楚伍廷芳是否了解“门罗主义”的黑暗面。事实上,“门罗主义”早已充分呈现出其服务于扩张主义与干涉主义的一面。19世纪上半叶,美国总统詹姆斯·波尔克(James Polk)就是以“欧洲列强不得干涉美洲大陆人民中的一部分组成一个独立国家而建议要和我们的联邦合并”为借口,论证美国对得克萨斯的吞并的合理性,甚至试图吞并墨西哥的尤卡坦半岛。1870年,格兰特总统提出“从此以后,这片大陆上的任何领土都不能被转让给欧洲国家”,目的在于吞并多米尼加共和国。至于以“防止欧洲干涉”为名,对拉丁美洲国家内政进行干涉,从来都是美国“门罗主义”实践的有机组成部分。伍廷芳1914年出版的英文著作America, Through the Spectacles of an Oriental Diplomat也没有触及“门罗主义”的这些黑暗面。不过,当时不仅是他一个人采用这样的言说姿态。即便到了1915年,中国留美学生在反对日本强加给中国的“二十一条”的时候,也是树立一个光辉的美国“门罗主义”典范,与日本对“门罗主义”的模仿进行对比。直到1920年代早期,在中国的“联省自治”运动中,“门罗主义”仍然呈现出非常正面的形象。

在其1900年演讲最后部分,伍廷芳强调,统治“新附异族之人”靠的不是“善战勇敢”,而是政治家的“擘画经营”,需要以德服人。美国“代有伟人”,宾夕法尼亚大学将培养后起之秀,承担大任。伍廷芳最后呼吁:“星旗招展,不仅为自由之帜,且以为仁义之准,吾将拭目俟之。”

伍廷芳非常重视自己的这次演讲。同年3月他在美国刊物上发表文章《中国与美国》(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末尾带着一丝自豪写道:“美国人应该了解的事情很多。那天,我在费城讲话时,冒昧地向菲律宾群岛的政府建议,派一些士绅到邻近的殖民地——特别是英法殖民地——去研究他们的历史和管理方法。那些殖民地政府富有统治亚洲人的经验。为此,他们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美国人会从这些经验中获益的。理论并不总是可靠的;而经验却十分可贵。”一个半殖民地政府的外交使节,向新进的殖民者传播老殖民帝国的治理之道,这是否显得怪异呢?结合伍廷芳的个人经历,这一行为似乎不难理解。伍廷芳出生于新加坡,后入香港圣保罗书院,又前往英国留学获博士学位,回到香港担任律师,其早年教育及生活经历与大英帝国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因此,他在美国听众前不经意间透露出某种对大英帝国的认同,也是非常自然的。但伍廷芳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都在于维护中国在殖民秩序中的安全。向美国“移樽施教”,以赢得美国的好感,目的是在《排华法》交涉中获得美国的一定让步。即便这一目标无法达成,如果能够说服美国主动在亚洲维持“均势”,牵制欧洲列强瓜分中国的图谋,也不失为一种收获。 

1921年华盛顿会议召开之时,伍廷芳在《华盛顿邮报》上发表署名英文文章,再次提到了他在1900年的这次演讲:“犹忆当年杜威大将军占领斐列滨群岛后,余料该岛将为美国领土,即献议于海约翰氏与美国其他政治家,谓欲保兹岛之安全,必须将门罗主义推广至太平洋。但当时以余之建议为太早,计今日则时机已至。余以为此问题应受严重之考虑矣。”彼时伍廷芳公开向华盛顿会议建议将“门罗主义”推广于太平洋及其沿岸各地,意在赢得美国政府好感,使其尽快承认孙中山领导的南方政府。不过,伍廷芳对其1900年演讲内容的概括却不尽准确:他当年的公开修辞并非为了保护菲律宾的安全,而是将“门罗主义”用于美国新属地视为理所当然,进而将重点放在解释为什么亚洲大陆也应该纳入“门罗主义”适用范围。

伍廷芳出于“均势”原理,积极将美国引入东亚,这一思路在当时中国的精英中又处于什么位置呢?19世纪末,由于德国占领胶澳,俄国进一步加强对中国东北的控制,中国大量精英将德、俄两国视为头号威胁,试图借助英、美、日的力量牵制德、俄。康有为在1898年力主联合英、美、日,甚至提出“中、英、美、日”四国“合邦”。章太炎于1897年曾在《时务报》发表《论亚洲宜自为唇齿》一文,主张联日拒俄,“亚洲和亲”。到了1899年,章太炎对东亚形势的观察,仍将德、俄视为最大威胁,因而认为中国可以联合日、英、美来牵制德、俄。章太炎甚至认为美国占据菲律宾对于东亚是利大于弊,有助于美国发挥对欧洲列强的均势作用。可见,伍廷芳的“联美”思路,在当时的中国国内实际上是比较常见的主张。

然而时势的演变对于部分旅日精英产生了较大冲去。1898年美西战争爆发。阿奎纳多的菲律宾革命政府积极联络日本军方,其代表堂·福斯蒂诺·利肖科(Don Faustino Lichauco)在书面回答日本情报人员的问题时,举出美国在美洲推行“门罗主义”、排斥欧洲列强的例子,希望日本与菲律宾联合,共同反对西方对本区域的侵略。日本贵族院议长、东亚同文会会长近卫笃麿在当年大讲“亚洲门罗主义”,鼓吹“东洋是东洋人的东洋”。受到日本“亚洲主义”深刻影响的孙中山,也将美国占领菲律宾视为对亚洲整体的威胁。1898年12月梁启超在日本横滨主持创办《清议报》,其“叙例”(创刊词)就使用了“亚粹”“黄色种人”等颇具日本“亚洲主义”色彩的词汇。《清议报》团队密切关注菲律宾人民反抗美国殖民的战争,将美军的侵略视为对“亚洲”的侵略。欧榘甲称赞菲律宾人的反抗呈现出来的“菲律宾者菲律宾人之菲律宾”的意识,称“曰亚洲未有能倡自主者,有之始于菲律宾”。在菲律宾反抗势力步步败退之时,蔡锷想到的是“东亚人之东亚果如何耶”,担忧“黄族”之命运。

1900年中国遭遇八国联军入侵,面临被瓜分的危机。在《论今日各国待中国之善法》中,梁启超仍肯定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对于“保全”中国土地与自主权的意义,又称“英国为世界文明先进第一之国,日本为我东方兄弟唇齿相依之交,其待中国之心,亦与美国略同,美国肯力任其难,英日必联袂而起”。这是寄希望于美、日、英三国牵制其他列强,从而保持中国的领土完整和政治自主。但在1901年《灭国新法论》中,梁启超指出,即便是美国倡导的“门户开放”,也不过是一种“灭国新法”:“举全国而为通商口岸,即举全国而为殖民地。”1902年,在《论美菲英杜之战事关系于中国》一文中,梁启超大赞菲律宾抗击西班牙与美国,认为菲律宾“实我亚洲倡独立之先锋,我黄种兴民权之初祖也”。菲律宾如果取胜,“可以为黄种人吐气,而使白种人落胆”。可以说,在19、20世纪之交,美国参与的美西战争和美菲战争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旅日中国精英的危机感,促使他们去讨论“帝国主义”概念。对于“门罗主义”与“帝国主义”的关系,旅日精英见解不一,有的认为美国正在放弃“门罗主义”,转向“帝国主义”;有的认为“门罗主义”本身就是“帝国主义”。但绝大部分人都同意,美国占领菲律宾,正是“帝国主义”的一种体现。可以说,日本朝野在美国占领菲律宾时所产生的危机感,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旅日精英对于时势的判断。

作为清廷驻美外交使节,伍廷芳既没有受到日本朝野危机感的影响,也没有参与旅日中国精英发起的对于“帝国主义”的讨论。梁启超将美国的托拉斯组织视为“二十世纪之巨灵”,是“帝国主义”的重要组织基础,而伍廷芳只是轻描淡写地将其视为使资本取得最大效益的组织方式。伍廷芳不乏“亚洲”的观念和认同,但倾向于将欧洲列强视为对“亚洲”的威胁,而将美国看作牵制欧洲列强的力量。伍廷芳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李鸿章的“均势外交”的思路。在列强利益冲突显著并存在对抗意志时,这一战略在一定范围内也是有效果的。然而,弱国打大国牌、强国牌,始终面临着一个根本困境:当列强相互之间存在活跃的“大国协调”(concert of powers)之时,“均势”战略往往会落空。而1814—1815年建立并扩展到欧洲之外的维也纳体系,恰恰是以“大国协调”为特征的,列强之间不仅有不定期的会议,而且有很多秘密外交渠道相互协调立场。如果列强之间有充分的沟通,就不仅可以建立相对稳定的利益边界,而且可以反过来假借寻求在华“均势”之名,向中国要求更多利益。

比如,李鸿章将包括美国在内的列强引入朝鲜,希望牵制日本。但这些列强却相继与日本达成协调,在日本吞并朝鲜的过程中,发挥的牵制作用极其有限。甲午战争之后,俄国自认为在“三国干涉还辽”中大大有功于中国,李鸿章也推行“联俄制日”的方针,于1896年与俄方签订《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即《中俄密约》)。俄国不费一枪一弹,就将中国东北变成了它的势力范围。1897年11月德国占据胶澳(今青岛)。12月14日,俄国以“中俄联盟”遏制德国的名义,将舰队驶入旅顺。德俄两国以牵制对方的名义,分别要求在胶澳与旅顺长期驻扎,但事实上,两国之间存在着顺畅的协调关系。李鸿章希望以俄国牵制日本,日俄两国却于1898年4月25日在东京签订协议,将朝鲜半岛划为日本的势力范围,而日本默认中国东北为俄国的势力范围。日俄战争之后,日俄两国也通过多次协调,在中国东北重新划分了势力范围。而伍廷芳自己的“均势”主张也曾遭遇过“大国协调”的打击。《辛丑条约》签订后,伍廷芳倡议中国东北开门通商,原计划借助美国在东北遏制俄日,但美国与日本达成交易,于1908年签订《鲁特-高平协定》,美国承认日本在中国东北的利益,而日本也承认美国对菲律宾的占领。

凡此种种,都说明“均势”战略与“大国协调”之间的深刻张力。魏源在《筹海篇》中提出“与其使英夷德之以广其党羽,曷若自我德之以收其指臂”,这一“均势”战略规划的着眼点在于利用列强相互牵制赢得时机,从而“师夷长技以制夷”。然而清政府无力奋发自强,其结果只能是在“以夷制夷”的自我安慰中陷入越来越深的半殖民地状态。没有实力支撑,像伍廷芳这样的外交官在谈判桌上再努力,也无法达到“均势”战略的预期目的。

伍廷芳与美国的“门罗主义”再定位

伍廷芳在1900年2月发表涉及“门罗主义”的演讲,而这正是美西战争之后美国国内围绕“门罗主义”与美国的帝国扩张之关系激烈辩论的时刻。领导行政当局的麦金莱(William McKinley)总统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态度:既不能将菲律宾还给西班牙,也不能交给美国在东方的商业竞争对手法国或德国,更不能交由没有自治能力的菲律宾人自治,美国唯一的选项是接管菲律宾,并“教化”菲律宾人。然而国会议员围绕着美国对菲律宾和夏威夷的吞并是否违反“门罗主义”,产生了极大的分歧。

在美国国会中,一部分议员认为吞并菲律宾本身就是对“门罗主义”精神的背叛,因为这意味着美国在遥远的亚洲做了它禁止欧洲列强在美洲做的事情,有此先例,美国怎样才能直起腰板继续禁止欧洲列强殖民美洲呢?这些议员主张允许菲律宾人自己组织政府,而非吞并菲律宾。另一些议员则认为,吞并菲律宾并没有违反“门罗主义”。来自俄亥俄州的众议员博朗维尔(Jacob H. Bromwell)主张“门罗主义不应该再被局限于宣称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而应当被扩展至意味着全世界处于美国的商业与美国国旗的保护之下”。还有一些议员虽然承认吞并菲律宾会违反“门罗主义”,但认为可以采取办法来规避,如将菲律宾卖给其他国家,或拿菲律宾交换位于美洲的英国殖民地,这样美国既可发一笔横财,也无需担心违反“门罗主义”。1899年参议院就吞并菲律宾的美西条约进行表决的结果是57比27,赞成票比表决通过的门槛仅多两张。

美国政界的讨论,甚至影响了旅日中国精英对于“门罗主义”的理解。梁启超在日本横滨编辑的《清议报》第2册(1899年1月2日出版)曾刊发日本“亚洲主义者”山本宪的学生片冈鹤雄的一篇译文《极东之新木爱罗主义》,译文称美国某参议员阐发了“极东之新木爱罗主义”(即“远东新门罗主义”),并认为借此可以理解美国对菲律宾的占领。根据译文,这一主义的实质是“美、英二国操持世界共通之新帝国主义”,取代古罗马的帝国主义,其关键内容是英国、美国、日本、荷兰相互协商,防止欧洲列强瓜分中国,并建立国际仲裁机构解决各国之间的纠纷,美国属地对各国开放,自由通商。译文未交代是哪位参议员发表了上述见解,但至少表明,美国政界关于如何扩大“门罗主义”运用的讨论,早在1898年即已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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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00年美国总统大选的两党角逐中,“门罗主义”与帝国政策议题在政纲辩论中占据着重要地位:1900年6月在费城召开的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政纲宣布共和党将严格遵循“门罗主义”,而在野的民主党于7月发表政纲,也宣布自己将真正尊重“门罗主义”的表述和精神实质,反对共和党的“帝国主义”扩张政策。在两党围绕“门罗主义”与帝国扩张激烈辩论之时,一位中国公使对美国“门罗主义”的适用范围发表意见,必然引起美国精英的兴趣。美国的主流报刊对于伍廷芳的演讲进行了充分报道,而且将重点放在伍廷芳对于“门罗主义”扩用到亚洲的探讨之上。

波士顿的《锡安信使》(Zion’s Herald)杂志评论指出,伍廷芳提醒听众马尼拉距离亚洲大陆比波多黎各距离佛罗里达更近,有一种幽默的意味,其实上是在暗示《排华法》不应被适用于菲律宾。波士顿的《公会主义者》(Congregationalist)杂志1900年7月19日发表的一篇综述称伍廷芳为“杰出的外交家”(eminent diplomat),将其观点概括为:如果美国要维系贸易上的“门户开放”,就需要将“门罗主义”适用于亚洲。在义和团运动的背景之下,该文认为伍廷芳主张中美友好互助的观点在一般情况下会激发美国进一步与中国交往,但在当下,中国需要先纠正自己的错误。纽约出版的周刊《独立报》(The Independent ... Devoted to the Consideration of Politics, Social and Economic Tendencies, History, Literature, and the Arts)在1900年4月5日发表社论《国务卿海伊与门户开放》(Secretary Hay and the Open Door),盛赞美国国务卿海约翰,认为本届美国政府通过门户开放政策的协商,不仅为自己获得了荣誉,而且向全世界表明,虽然有“门罗主义”,美国在海外仍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它能够就亚洲的未来发言并在必要时采取行动。这篇社论在第二段就搬出了伍廷芳:“在华盛顿的中国公使提醒我们对于中国而言,‘门户开放’相当于将美国的‘门罗主义’转移到太平洋的另一边。‘门户开放’政策向中国默示的,正是美国对美洲大陆积极明示的内容。”社论对此进一步展开分析:“门户开放”虽然没有直接禁止俄国、法国、德国或英国吞并中国领土,但它以保护美国贸易利益的名义,使得欧洲列强或日本不能通过夺取中国的任何部分来获取商业利益,间接达到了这个目的,中国被瓜分的风险已经大大降低了。如果中国在这种状态下继续被保护十到二十年,就能通过改革最终实现自我防卫。社论主张,美国还要提防俄国吞并中国东北并向其他列强征收高额关税。如果这一情况发生,美国作为一个太平洋大国,有必要联合日本与英国出手阻止。

以上美国舆论界的代表性论述并没有认为“门罗主义”可以直接适用于菲律宾乃至亚洲,但其中已有论者注意到伍廷芳关于“门户开放”与“门罗主义”具有一致精神的论述,并展开了发挥。在这个议题上,西奥多·罗斯福总统于1901年作出了进一步论述。其在1901年10月11日致德国外交官赫尔曼·斯佩克·冯·斯特恩堡(Hermann Speck von Sternberg)的书信中指出,“门罗主义”与“门户开放”是高度相似的,甚至可以说“门罗主义”就是南美洲的“门户开放”。信中希望中国也实行和南美各国类似的政策:不做恶劣的事情,商埠对于所有人开放,废除各种贸易限制政策。当然,中国也会因此像南美各国一样,保持自己的领土完整。我们不知道罗斯福是否阅读过伍廷芳对于“门罗主义”与“门户开放”的论述,但这一评论无疑标志着非常重要的理论发展。

而在美国学界,也有资深学者对于伍廷芳的论述进行了严肃的回应。历史学家阿尔伯特·布希奈尔·哈特(Albert Bushnell Hart)先后发表了两篇论文,探讨“门罗主义”的再解释,第一篇为发表于1901年《美国历史学评论》(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上的《“门罗主义”与永恒利益原则》(The Monroe Doctrine and the Doctrine of Permanent Interest)。第二篇是发表于1915年《美国国际法杂志》(The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上的《与“门罗主义”相近的太平洋与亚洲原则》,该文收入哈特在次年出版的专著《门罗主义:一个解释》(The Monroe Doctrine: An Interpretation)。

《“门罗主义”与永恒利益原则》全文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对“门罗主义”的历史沿革进行考察;第二部分分析当下国际局势的重大变化导致“门罗主义”已经束缚了美国的手脚,使其难以参与更广泛的国际事务,因此为了美国的国家利益,需要抛弃“门罗主义”原则,采用新的“永恒利益主义”原则。哈特赞同美国在西半球之外的势力扩张,但同时他对“门罗主义”的理解又是相对传统的,具有“西半球”的空间限制,这种理解使得他一开始只能得出“门罗主义”已经过时的结论。该文在第二部分提到了伍廷芳的主张,使用了一个状语“quizzically”,该词的含义是“带有疑问地”“嘲弄地”,这呼应了其他报刊对于伍廷芳“幽默感”的强调,同时表明作者仍不能充分确定伍廷芳的真实意图是否与其公开言论一致。

作为历史学家,哈特对于差异极其敏感。他认为原初的门罗主义本质上是一种“交换条件”:美国不干涉欧洲事务,欧洲也不应干涉美洲事务。这只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提出的一项主张,并非国际法准则。原初的“门罗主义”包含三个前文已经概述的主张,但也包含了三项保证:一是保证不干涉欧洲在美洲已有的殖民地;二是保证不干涉美洲各国事务,不谋求在美洲的霸权;三是保证不干涉欧洲各国事务。哈特分析了詹姆斯·波尔克总统在美墨战争期间对于“门罗主义”的创造性适用、国务卿西沃德(William Henry Seward)在1860年代干预墨西哥君主制复辟时的政策话语选择、1881年国务卿布莱恩(James Gillespie Blaine)面对法国开凿巴拿马运河时的理论回应、1895年国务卿奥尔尼(Richard Olney)在委内瑞拉领土争议上对“门罗主义”内涵的扩充等。在哈特看来,1823年后“门罗主义”演变的各个节点,都呈现出与原初“门罗主义”精神的差异。 

在文章第二部分中,哈特指出,全球局势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如果美国仍不尽快摆脱“门罗主义”的限制,那么就是向其他国家表明美国在美洲之外没有任何权力。那么,怎么摆脱“美洲”或“西半球”这个地理空间限制呢?哈特描绘了他心目中未来美国外交政策需要满足的要点:第一,美国不得不承认拉丁美洲各国政府存在的治理缺陷,因而不应坚持完全“不干涉”的立场;第二,必须承认欧洲各国在美洲的殖民地,尤其要承认英国在美洲事务中的地位;第三,要认真考虑美国在东半球事务中的地位。最后,作者提出了他认为合适的“永恒利益原则”,该原则在泛美事务中的基础体现为如下几点:第一,美国的领土不应被外国领土所包围;第二,美国与其美洲邻国之间的贸易不得受到来自欧洲的任何限制;第三,必须承认英国是一个美洲大国,正如承认美国是一个亚洲大国一样;第四,必须解决连接太平洋与大西洋的运河问题,但美国需要保证该运河为全人类的利益服务,不能擅自关闭;第五,美国应履行其在美洲承担的义务;第六,如果美国要保持其影响力,就必须避免进一步吞并拉丁美洲领土。“永恒利益原则”并不意味着美国可以为所欲为,美国不能在国内外制造不必要的困难。最后,作者认为“永恒利益原则”代表着美洲的和平主义以及东半球的国际友好主义,代表着值得向全世界传播的文明。

在这里,哈特放弃了“门罗主义”概念,另起炉灶,提出“永恒利益原则”,作为解释美国外交政策演变的核心原则。这在当时并不是主流的选择。仍然有不少的理论家试图通过重新解释“门罗主义”来解决美国如何越出西半球的问题。耶鲁大学教授爱德华·伯恩(Edward Gaylord Bourne)在1907年出版的《菲律宾群岛的发现、征服和早期历史》(The Discovery, Conquest, and Early Histories of the Philippine Islands)中论证:虽然菲律宾群岛就地理和居民而言属于亚洲世界,但是在有史可稽的前三个世纪,它们在某种意义上是美洲的附属。它们是西班牙领地最西的边缘。伯恩的这本著作并没有据此公开得出“门罗主义”可以适用于菲律宾的结论,但已经提供了足够多的暗示。1908年3月马萨诸塞历史学会的集会上,詹姆斯·罗德斯(James Ford Rhodes)将伯恩对于菲律宾是否属于西半球的论述作为帮助“门罗主义”突破西半球限制的重大理论贡献加以介绍。哈特在这次集会上聆听了他的同行们对于伯恩的讨论。他发表于1915年的《与“门罗主义”相近的太平洋与亚洲原则》一文开头就提到,伯恩的这个理论必然导致“门罗主义”可以适用于菲律宾群岛的结论。

由今天的眼光来看,伯恩的理论似乎可以填补伍廷芳论证中一个关键环节的缺失:“门罗主义”为何可以自然地运用到美国的亚洲属地菲律宾?但哈特引用伯恩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与伍廷芳对话,而是用它引出“门罗主义”与太平洋地区之关系的问题。哈特在《与“门罗主义”相近的太平洋与亚洲原则》中指出,门罗总统在发表其声明之时,并未试图与美国边疆向西靠近的太平洋一侧产生关联。“门罗主义”是被缓慢地扩用到亚太地区的。接下来,作者分别谈到了美国在太平洋诸小岛、夏威夷群岛、亚洲的菲律宾群岛以及针对中日的相关政策。针对夏威夷和太平洋诸岛,美国外交官员曾经宣布排斥其他国家以征服或殖民为目的占领这些岛屿,而美国最终吞并这些地方,诉诸的理由也是它们已经无法单独抵御欧洲列强的觊觎。

之后,哈特论述了美国在亚洲的利益及外交政策。美国在亚洲的早期利益首先是商业利益,其次是宗教利益,最后才涉及领土利益。而自从1899年签署吞并条约之后,菲律宾便成为美国领地。菲律宾群岛距离香港只有600英里,处于太平洋贸易的中心地带,自此美国也成为在亚洲拥有殖民地的域外国家。美国国内一直存在反对吞并菲律宾的声音,认为这并不符合美国政府应遵循的原则,但菲律宾自身缺乏“在欧洲殖民势力或者中国、日本前保卫自身所需的人数、手段、团结性或训练”,因此解决这一矛盾的方式便是将“美国主义”(the American Doctrine)延伸到菲律宾,禁止外国势力干涉菲律宾群岛事务。在菲律宾有能力实现自治之后,美国便应允许其独立。哈特在该文讨论亚洲部分的开头引用了伍廷芳1900年将“门罗主义”运用于亚洲的主张,评论指出,伍廷芳的这句“俏皮话”(quip)里有一些实在的东西:“虽然门罗主义很难跨越太平洋,但美国的‘最高利益’(paramount interest)问题可以很好地运用到这里。”

哈特接着指出,当时的东亚与一个世纪之前的南美洲有着很多共同之处:都是孱弱不堪、一盘散沙的种族面对一群充满活力、饥饿难耐的欧洲列强。当然,与南美不同的是,亚洲有一个庞大的中华帝国,欧洲列强早已向它强加了自己的政治制度,控制了它的命运,蚕食了它的诸多领土,并频繁地对它进行干预。哈特认为,美国不可能占有中国领土,或者给中国带去自己的政治制度,它对中国的兴趣主要是宗教和商业上的。因此,美国在中国能够追求的,无非是一种“商业门罗主义”。1899年美国国务卿海约翰提出的“门户开放”政策就是这样的“商业门罗主义”。通过这一原则,美国可以帮助中国避免被欧洲列强瓜分。哈特认为,“门户开放”原则体现了“门罗主义”的精神,即对欧洲殖民主义的反抗,同时,“门户开放”原则将欧洲列强“势力范围”所引入的商业体制类比为一种政治体制,出于美国的利益考量而予以反对。

《与“门罗主义”相近的太平洋与亚洲原则》将“门户开放”称为“商业门罗主义”,与前文所提到的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观点非常相似。哈特在1913年1月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已经运用了这种视角。在这篇文章中,他认为英、法、德、日、美、俄六国垄断对华借款与修路业务的银行团,其实是针对中国的“神圣同盟”(Holy Alliance)。为此,哈特甚至将日本也称为“一个新的欧洲势力”。哈特指出,美国参与这样的“神圣同盟”是不光彩的,它违背了“门罗主义”的精神。历史上,美国在拉丁美洲反对“神圣同盟”的干预,在巴拿马运河的修建上也排除与欧洲列强的合作,那么在中国,它与欧洲列强的合作也是不光彩的。而当时的事实是,美国在六国银行团中与日俄的矛盾上升,越来越难以通过银行团实现自己的利益。1913年3月,威尔逊总统宣布美国退出六国银行团,打出的旗号是“借款条件有损中国行政主权”。这一冠冕堂皇的理由和哈特所给出的原因在话语结构上是共通的,都可以追溯到美国“门罗主义”与“门户开放”的话语传统。 

哈特在1915年发表的这篇文章,与其1901年的文章相比,在修辞上采取了更具调和性的立场。他仍然坚持将美国的国家利益作为根本的原则,并称其为“美国主义”(The American Doctrine),但不再明确宣布“门罗主义”已经完全过时,而是认为美国的外交实践正秉持“美国主义”的精神,以一种类比的方式,将“门罗主义”投射到亚太地区。哈特将“门户开放”视为一种“商业门罗主义”,就是这样一种基于类比的判断。这或许是作者对美国理论界在相关方向上的探究的让步与吸纳。他坚决捍卫美国的帝国利益,但同时又清晰地意识到,美国在亚洲扮演的实际上是欧洲列强在美洲扮演的殖民主义者角色。而且,美国将“门罗主义”运用到亚洲之后,未来必将与日本版本的“门罗主义”发生冲突。

综上所述,尽管伍廷芳本人没有为美国的“门罗主义”再定位提供现成的理论,但他关于“门罗主义”与“门户开放”精神一致的论述,以及美国应当将“门罗主义”运用于菲律宾乃至亚洲大陆的提议,对于具有类似倾向的美国精英是一种强烈鼓励。可以看到,许多美国精英正是在他所倡导的方向上,不断进行理论创新,放松“门罗主义”的“西半球”空间限制。 

余论

1900年2月中国驻美公使伍廷芳在其宾夕法尼亚大学演讲中提出将“门罗主义”扩用到菲律宾乃至整个亚洲,在美国引发了重大舆论反响。前文对这一演讲的历史语境、论证逻辑和历史影响进行了初步考察。这一研究可以证明,伍廷芳是晚清中国旅美精英解读和传播“门罗主义”话语的一个重镇,甚至做到了一定程度上反向对美国精英“输出”自身的“门罗主义”主张。伍廷芳的演讲鼓励了部分美国精英进一步思考和阐发“门罗主义”与“门户开放”之间的亲缘关系,探索“门罗主义”可以被运用于西半球之外的具体论述方式。其所带来的冲击在美国“门罗主义”的发展史上留下了不可忽略的印记。

伍廷芳试图在美国成为中国邻国的时势下,运用“均势”原理,以“门罗主义”为修辞,借助美国势力来牵制欧洲列强。而从其诸多论述来看,他对“门罗主义”的描述始终带有某种倾向性:他将“门罗主义”视为华盛顿“告别演说”精神的某种延续,而没有论及后续的美国总统如何利用“门罗主义”在美洲大陆上扩张领土或深入干涉拉美国家内政。这一论述方式在19、20世纪之交的中国具有一定典型性,当时有许多论述者将“门罗主义”与“帝国主义”视为对立的两极。然而,从旅日精英群体的讨论来看,尽管他们对于“门罗主义”与“帝国主义”的关系有不同理解,但基本上都认为美国在美西战争后的发展态势体现的正是“帝国主义”的方向。作为一位在大英帝国完成早年教育、后转入中国外交事业的精英,伍廷芳甚至还念念不忘向美国传授英国的殖民统治经验。他并没有加入当时中国知识界围绕“帝国主义”概念展开的讨论,也没有对此表现出明显的兴趣。他对美国占领菲律宾有所顾虑,但总体上还是将其视为牵制欧洲列强的机会。相比之下,很大一部分旅日精英则将美国侵占菲律宾视为对亚洲区域的威胁。

伍廷芳的1900年演讲契合了世纪之交美国舆论界的主流问题意识。面对美国于美西战争后在美洲之外获得属地和势力范围的现实,传统的“门罗主义”应当如何重新解释,成为许多美国精英共同的困惑。一系列美国主流媒体报道评论了伍廷芳的演讲,对其意图加以猜测。有的媒体发表文章回应伍廷芳的论述,进一步阐述“门罗主义”与“门户开放”的相似性。而在其评论者阿尔伯特·哈特的论述中,可以看到不同的路向:一种路向是放弃“门罗主义”作为一个统摄性的概念,另起炉灶发明一个“永恒利益原则”,以消除“门罗主义”面临的空间限制;另外一种则是支持以类比的方式在亚太地区适用“门罗主义”,但其根本基础还是美国的国家利益。哈特很显然受到了伍廷芳论述的激发,将相关讨论纳入美国需要回应的问题之中。

而从美国人的回应来看,伍廷芳试图用他所理解的乔治·华盛顿“告别演说”的精神来框定“门罗主义”的解释,多少显得有些“一厢情愿”。哈特将美国的国家利益视为根本的原则,而任何外交传统原则都需要在此基础上运用。后续美国决策精英实际上也是这么做的。威尔逊总统于1916年10月5日在奥马哈(Omaha)发表的演说中重新解释了华盛顿的“告别演说”:“你们知道,我们永远怀念和尊敬伟大的华盛顿的建议,他建议我们要避免卷入外交事务。依据这个建议,我理解他指的是要避免卷入其他国家充满野心和民族主义的目标。”这就对华盛顿的意图进行了限缩解释,使得美国可以卷入欧洲国家那些并不涉及所谓“野心与民族主义”的事务。在此基础上,威尔逊于1917年1月22日在参议院发表了后来被称为“没有胜利的和平”(Peace without Victory)的演讲,对“门罗主义”作了新的界定,彻底突破了“西半球”或“美洲”的空间限制。这从表面上看和伍廷芳的目标一致。但是,威尔逊本人正是一个满口理想主义修辞的干涉主义者,他在总统任内数次发动对拉美的军事干预。让“门罗主义”突破“西半球”的限制,意味着美国得以在全球范围内,以反对其他列强干涉的名义,实施美国自己的干涉主义。而这明显与伍廷芳所描述的充满利他精神的“门罗主义”具有不同的气质。

1921年华盛顿会议召开之时,伍廷芳再次在美国报刊撰文,主张将“门罗主义”推广至太平洋及其沿岸地区,在对“门罗主义”的态度上,可谓“有始有终”。我们无法完全排除这样的可能性:伍廷芳其实了解“门罗主义”的阴暗面,但“两害相较取其轻”,他仍然选择利用美国来平衡其他对中国更具危险性的帝国主义势力。不过,此时追随孙中山的伍廷芳也作出了这样的评论:“中国非外界所能救,救国之道,全仗内力。此内力足以引起和平与兴盛,国家之得救,亦即在此。”作为外交家,伍廷芳一生运用“均势”原理,力保中国安全,却每每遭遇挫败;晚年的伍廷芳目睹了新的提升“内力”方法之端倪,而未见其完整施行,不无遗憾。在华盛顿会议召开百年之后,中国外交官早已不需要以伍廷芳的姿态来捍卫中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安全,但伍廷芳充满能动性的探索,仍然值得今人的回顾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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