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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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十三姐

公众号|格十三(GSSW13)

陕西咸阳的王先生暴打妻子的视频,想必很多人都看过了。

从视频里看,这男的动作连贯娴熟,下手毫无保留,连孩子在旁边哭喊都不管不顾,对妻子一顿连续爆头、锁喉、抱摔,场面暴烈不堪。

很多人说看完后气得肝疼,恨不得亲自上去揍那个男人一顿。

更可怕的是家人(不确定是不是婆婆)跑过来之后,云淡风轻地劝阻了一秒钟之后,拉着孩子,收拾了茶几上的东西,又云淡风轻地走了。

只要是个正常人,相信都能基本推断出这个家平时的“家风”了吧?

网友们看完视频后热血沸腾,义愤填膺,就在大家都等待这个男人被绳之以法、期待看到这位妻子起诉离婚、走出阴暗生活、甚至希望借此事推动法制改革支持家暴入重刑的时候,一个大和谐的结局出现了——

夫妻二人经过了警方的批评教育,互相道歉、原谅、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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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我反复看了又看,心想这到底什么玩意?这像是一个法治国家针对一起暴力事件写出来的通报吗?

后来,我越看越明白了,这不但是一个通报,还是一篇教科书级的家暴纠纷处理指南,以后再遇上家暴的女性们,你们可要好好学习,长点心。

我先来给各位梳理一下这份通报表达的主要意思:

1. 18日晚上这两口子吵架,妻子王某言论过激,惹怒了丈夫王某飞,于是丈夫就动手打人了。

2. 经过我局干预,双方已经认识到各自的错误。

3. 但毕竟我国有个《反家庭暴力法》,根据法规,丈夫必须得处以五日拘留。

4. 也要对妻子王某进行批评教育。

5. 以此为鉴:夫妻间应该互相关爱,和睦相处,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冷静处理。

好家伙,是不是写得特别漂亮,面面俱到,充满正能量。

虽然一开始会感觉这通篇就像一只大手,严丝合缝地把网友那多管闲事的嘴给堵上:“这是人家家务事,当事人都互相道歉谅解了,你们还瞎逼逼啥?”

但后来,我们仔细研究才能发现其中的玄妙。从这里面,我们虽然看到了对家暴行为的掩埋、弱化、转移重点,以及受害者有罪论,但我们也学到了女性以后应该怎么保护自己呀,比如根据通报里的内容就能总结出——

1. 要不是妻子出言不逊激怒丈夫,就不会发生丈夫打人的行为了。

2. 为了安定团结、和谐稳定,这个妻子是必须批评的,谁让你跟你老公吵架来着?谁让你占用社会公共资源曝光你家的监控视频来着?

所以我们学到了,不吵架就能避免家暴。但正常夫妻能不吵架吗,不能,所以啊,不结婚才能不被家暴。

我们还可以学到:家暴原来是分不同种类的——

也许只有那些无缘无故施暴、不管三七二十一上来就动手、打残了甚至打死了的,才叫“不可谅解的家暴”;而那些先吵架再动手的,可能就是另一个性质了,可以定义为“只是个升级版的吵架”,“属于家务私事”,互相谅解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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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觉得太好笑了,但这确实是真实案例啊,我们能不学着点么。

说真的,起初我并不关心这男的为什么家暴,我只关心他有没有家暴。

但现在我明白了,即使你是被家暴的一方,你也有可能是助长了家暴的“共犯”。就像通报里说“家暴是夫妻吵架、妻子言语刺激引起的”,所以妻子有错。

我从这个通报里,学习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识,比如“只要是夫妻吵架引起的家暴,都是有情可原的,而且吵架是双方的,双方都有错,各打50大板”。

那作为相对弱势的女性,在婚姻里是不是以后连吵架都不能吵了,万一哪句话惹怒了对方引发暴力行为,自己还要被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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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还是忍不住想对这个通报说一句:拜托,你们不是居委会大妈,劝和不是你价值的体现。

法治工作者做出的很多决定,其实是代表了一种最高级别的定性,每个事件都可能成为中国人民赖以借鉴和参考的有效案例。

所以,这个案例,让我们借鉴和参考到了什么?

通报通篇没有一个字在强调这男的违法行为之可怕,没有一段甚至一句话在强调不管什么原因,暴力都是要被严惩的。

既然如此,已婚女性以后遇到家暴应该怎么做?怎么保护自己?而已婚男性又能从这个案例中吸收到什么信息,你们真的思考过吗?

我也想问问出这个通报的领导们,你们让被家暴的一方也道歉、原谅、和解的同时,有没有告诉她:以后再挨打的时候,到底是上网曝光呢,还是有困难找警察呢。

看样子,她下次哪一方都不想找了吧,都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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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无权去评判这个被家暴的女性到底是不是有错,但可以肯定的是,但凡这女的思维清醒且正常,也不会在曝光视频后选择把头埋进沙子。如果不是真的想求助,你们的打打杀杀又互相谅解的家务事,真的可以在家自己解决,解决不了找派出所或居委会,然后相互原谅就行了,用不着曝光到网上来,你们一点正面作用没起,反倒有可能给那些正在家暴的男性提升了自信和勇气。

这件事情让人最唏嘘的是什么,是仿佛全网女性都比这个被家暴的女人自己更愤怒。她似乎把网络当成了居委会,絮叨絮叨,让大家跟着吐吐槽,日子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但这其实是对其他真正需要求助的女性的伤害。

但是我想说,以后,我们还要为那些曝光家暴的女性发声吗?

当然要。

我们的发声和呼吁,可能最后不了了之,甚至得不到当事人的回应,让我们很费解很气恼,但是如果我们都不发声,就会有更多真正想要求助的人被掩埋了。

其实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中,提到“存在家暴行为的可以跳过冷静期直接判定离婚”,但我们如今却又发现了新情况——有些被家暴的女性,被别人仅用居委干部的三成功力劝和不劝分就妥妥地谅解了,甚至还道歉了,小孩子都知道,什么人需要道歉?做错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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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通报带着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中国式人文情怀,影响其实一点不小。前有某地“仅出轨不能起诉离婚”的法规,后有“家暴后互相道歉并谅解”的案例,这无疑会让更多年轻女性对婚姻的向往又减退了一分。

其实想说的还挺多,但越说越觉得无力,女性自己不先站起来,谁扶都没用。最后也想对这个一片和谐的通报说一句:写得真不错,以后别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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