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井说知天:(八)自由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但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自从人类有了语言,便同时有了咒语。人们相信咒语的神秘力量能够驱魔治病,能够协助自己抵御大自然的灾害,甚至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语言的出现,一方面促使人类走向文明,另一方面,因为人类必然会对语言产生深刻的依赖,也必然会受到语言的限制,人们会被语言所迷惑,把话语视为事实。咒语是伴随着语言的诞生而出现的,也一直伴随着人类的整个历史,形式会有所变化,却从来没有消失过。“市场看不见的手”、“ 历史的终结”、“文明冲突”、“修昔底德陷阱”等等,当这些被创造出来的话语概念得到广泛的宣传之后,对于迷信的人,这些都是具有魔法力的咒语,人类社会的某些方面便因为这魔法力,走向咒语预期的方向,不断上演“自我实现预言”,不管这是否对当事人有利或不利。在工业革命使生产力高度发展几个世纪之后,人类社会仍然未能有效解除“天启四骑士”的威胁,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现代巫觋的咒语,有没有扮演着极重要而不光彩的角色?问一下福柯便可以知道。
已经不知道是哪一年开始了,“普世价值”这个咒语横空出现,也从来没有问过世上的人是否同意,现代巫觋的咒语便是“事实”,是“命令”,也是“法律”,普世的人都必须接受和遵守这被强加的“普世价值”,当然,还有那些“民主”、“自由”、“人权”,等等。这些词都很漂亮,很高大上,都是人们必须遵守的“普世价值”。也不知道从哪一年开始,“普世价值”这个咒语可能不够用罢,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另一个同样强大的咒语“核心价值”出现了,“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等,一时间也都成了“核心价值”,当然,也没有必要先征询大家的意见,现代巫觋从来都是奉行“民主自由人权”的,如果有不同的意见,就是反“民主自由人权”,是逆天的,逆天的便要被消灭。在某一个时期,人们被告知要有“法治精神”,但是,到了另一个时期,又说要“违法达义”。现代巫觋,也就是那些战略家、政客、智库、学者、教授等,对咒语的创新,如潮水般涌来,而且黑白可以随时变换,由此,人心沸腾了,社会撕裂了,年轻人起义了,整体却沉沦了。不要问,不可问,不需要知道为什么,更不需要理解,跟着喊这些咒语就对了。重要的是,巫觋出口,年轻人要跟着出手,往前冲就对了,这不叫“笨”,这是会“独立思考”,懂不?
语言是人们思考的基础,我们通过语言来理解世界,表达概念,进行交流,思考问题,这时候,语言帮助人们进步,走向文明。如果我们不是通过理解和思考来使用语言,而是用相信的方式来接受别人的话语,那么,这些话语对于我们来说,都只是咒语罢了,不管那些词如何地漂亮,如何高大上,都是彻头彻尾的咒语,而且,这些咒语基本上都是有毒的。话语权是咒语存在的原因,正如在前面章节中谈及,话语权本没好坏,只要人们求知而不是相信,话语权和咒语,都可以回归语言的本来功能,帮助人们进步。物物而不物于物,对于语言,人们更应该重视求知,不要被话语所控制。
“自由民主”是一个经常可以听到的词组,“民主”和“自由”仿佛一对孖生,形影不离。也许是用来强烈对比“专制”与“禁闭”罢,暂且不去深究。但是“民主”和“自由”真的可以是一对吗?
我是一个手中有票的人,也曾经为了尽“市民的义务”,根据候选人的政纲做了选择。但是,当我排队准备投票的时候,看着前面的长长队伍,突然在心中产生一个疑惑,这一票投出去,有用吗?能够产生作用吗?我真的可以有选择的自由吗?我的选择不会被前面这些人稀释掉吗?更根本的问题是,根据简单的政纲和对候选人的无知来决定自己的选择,这明显在逻辑链条中存在断裂点,为什么这就是民主呢?就这样,在一片迷茫之中把票投了。事后回看这段经历,再看到社会问题依然,即便已过了几届任期,原来,在这种所谓的“民主制度”之下,社会问题的治理,基本是与自己无关的,只是在投票那一刻,有一种错误的感觉罢了。从那时开始已知,“神圣的一票”,只是一句咒语而已。
《联邦党人文集》第六十八篇,汉密尔顿在这一篇中谈及总统选举应该通过选举人来进行,并且寄予解决问题的希望。
「同样应予希望的是,直接选举能够由这样一些人来实现,他们最善于辨别适宜于这一职位需要的品质,可以在有利于慎重审议的条件下行动,并使一切理由和主张都能适当地结合在一起,以便作出选择。由人民群众普遍从本地同胞中选出的少数个人,最有可能具有进行如此复杂的审查工作所必需的见闻和眼力。」
汉密尔顿这一段文字的重点是,人民是无知的,因此不可能“具有进行如此复杂的审查工作所必需的见闻和眼力”。根据哈耶克“必然无知”这一论断以及无数的真实案例,这一点是难以证伪和否定的。
「最应寄予希望的是,要采取一切实际可行的步骤去反对结党营私、阴谋诡计、贪污腐化。共和政体的这些最危险的死敌,自然可以预期不会单独来自一个方面,但是主要还是来自外国妄想在我们政府机构占居上风的愿望。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最便当的办法岂不就是把他们自己的偶儡抬上联邦总统的高位么?然而,制宪会议已经对此予以最为精明、敏锐的注意,预防了一切这类危险。会议未使总统的任命依靠任何现成的组织,因为这种组织的成员有可能在事先受到贿赂而出卖其选票;而是从一开始就诉之于美国人民的直接行动,选出若干人来专门从事选任总统这样一项临时任务。而且会议还规定,凡根据客观情况可能被怀疑过分忠于现任总统的,均无资格接受此项委托。一切参议员、众议员、或任何受委或就雇于合众国的个人,均不能成为选举人。这样,除非全体人民均被收买,直接进行选举的代理人将至少可以不带任何邪恶偏见来开始从事此项任务。选举人团成员的临时性质,以及其各自分离的情况,将足以保证他们继续不带偏见直至任务终结。对这样相当众多的人,要想加以腐化是需要时间和金钱的。由于他们分散在十三个州,也不会很容易突然把他们根据某种共同的动机组织到一起来,这种动机虽然尚不能名之曰腐化,却仍然有可能具有使他们偏离本身职责的性质。」
汉密尔顿很清楚选举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为了不被“外国妄想”所左右,论证出“选举人团”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方法。虽然,仍然不知道“必然无知”的人民如何能够选出“有眼力”的选举人,而没有治国经验的选举人又如何有能力保证让合格的人当选总统,不会被腐败、无知或外国的阴谋等等各种问题所影响。“对这样相当众多的人,要想加以腐化是需要时间和金钱的。”汉密尔顿也许是低估了金钱的力量,也低估了金钱力量对话语权的塑造和掌握。
在汉密尔顿那个年代,人们便已知道,选举必须防止最危险的情况,“来自外国妄想”,“把他们自己的偶儡抬上联邦总统的高位”,为什么在21世纪的今天,还会有“一人一票进行普选就是民主”这种咒语存在?为什么会不断宣传,不断强调,只有奉行普选,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世价值?为什么很多国家甚至因此被侵略,然后强制走向普选?他们就不会受到“来自外国妄想”的影响吗?也许真实的情况是,这句咒语本身便是“来自外国妄想”。其实,汉密尔顿已经很诚实地告诉大家, “必然无知”的人民的选择是不可靠的,极有可能不是人民自己真实的选择,而是被影响的“邪恶偏见”的结果。
既然“外国妄想”可以左右总统的选举,为什么就不会左右议员的选举呢?在很多地方的议会中,都可以观察到存在一些“不务正业”的议员,没有在议会中为改善人民的生活而发言,反而去推动会损害自己社会利益的事,妨碍社会的治理和发展,便不难理解了。求知五步中重要的一步“笃行”,我们不可能每事都身体力行,但可以通过对事实的观察来加以求证,只要在遇到各种事情发生的时候,不要轻易接受媒体简单的答案,多问一点“为什么会这样”便可以了,当然,博学是必须的前提,需要不断努力和时间的积累。
萨托利和汉密尔顿一样,同样因为人民的“必然无知”而反对直接民主,「现代民主只能是被统治的民主,其关键在于有效制约统治的少数」。他在《民主新论》中写道:「民主政体属于人民的权力必须进行监督,厉行爱民利民。这意味着民主的结构必须保留,同时他必须容纳专家。民主政治最核心的两大群体是大众和政治家;专家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补充,弥补民选政治家的专业知识和相关能力不足。」虽然政治家是大众通过选举方式选出的,但是也会存在知的缺失,需要引入“专家的参与”,为政治家提供专业的知识,协助进行管治。
汉密尔顿所列举的,关于选举中存在的问题,其根源都是因为无知,而所建议的解决方案,是希望能够对无知的克服,从而不被“邪恶偏见”所影响。到了萨托利的民主观,“无知”已不只是大众的必然,而同时也是政客的必然,即是说,民主政治的两大主角,大众和政治家,都是必然无知的,因此,有必要引入专家这个角色来克服无知。由此可知,当人们讨论“民主”的时候,如果没有提及“知”,没有把“知”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来讨论,并且要尝试对无知的克服,则这些讨论都是不成熟的,没有涉及“知”的民主理论,都是虚假的。不知道萨托利的《民主新论》书中,无知的大众如何能够进行选举和监督政治家,无知的政治家又如何选择合适的专家来协助,而不会所托非人。当然,我们还必须假设,这些专家都是有能力的、正直廉洁的、大公无私而且有责任心的,不知道书中有没有建议,无知的大众和无知的政治家,是如何监督专家的。如果民主的模式,是建立在无知的链条之上,民主过程的输入和输出又都必然是无知的,没有被有效克服,这种民主还算是民主吗?
“民主”是众人的事,应该让大众在知的基础上去讨论,不是这本书的目的。在很多关于“民主”的书籍或文章中,“自由”都是最重要的目的和结果,几乎可以这样说,没有“自由”的就不能算是“民主”。表面看,“自由”是个人的事,个人的行动不被限制便是自由,相对于政治领域的“民主”,自由显得较为简单,也是很多人在谈论的,是普世的,也是核心的价值。
首先必须说,“民主”和“自由”都不应该是人们的价值,无论是从什么角度看。价值必须以我为主,必须从自身出发去思考和认定,而不是别人说的,便深信不疑。再者,“民主”和“自由”往往并不一致,两者间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简单的例子前面已提及,虽然我投票了,但是我选择的自由并没有实现,如果自由需要在此妥协,那么为什么说自由是价值呢?
“但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自由”怎么不是人们的核心价值呢?不是有诗为证吗?问题是,我们的核心价值,是凭一句诗来做决定的?这类文字的出现和被大力宣传,是一种用来进行潜移默化的咒语,尝试将似是而非的价值观,通过催眠洗脑植入懵懂少年的脑中,影响少年未来的一生。只因这少年思想反叛,不受羁绊,一直没有放在心上,才不至被下蛊。事实上,如果人们不了解写诗的人所处的具体情况,也不清楚“生命”、“爱情”和“自由”的真实所指,就凭这诗便把“自由”放到“价值”的位置上,是无知的懒汉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是文字咒语的力量得以展现的原因。少年虽然无知,也不晓得独立思考,却不是懒汉。
“自由”远没有人们直观感觉那么简单。“自由”是什么?或者,如何才是“自由”?坊间关于自由的书籍和文献,也是海量级别的,而且,直到今天,还存在着不同的解读,有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争论并没有停止。事实上,“自由”这概念,是本质上有争议的essential contested。没有共识的概念,只能是一种大家仍然需要思考,需要讨论的东西,可以是一种追求,一种理念,却远远不能称得上是什么价值,更别说是什么普世的东西了。只有那些自认为会“独立思考”的懒汉,才会轻易相信,被咒语所迷惑。当然,更不应该的是,因为迷信而将“自由”这个词的解释权交托在巫觋手上,这样一来,当这些会“独立思考”的人高呼争取“自由”的时候,实际上只是在The Matrix设定的模拟空间中做吶喊罢了。
当人们接受某个概念为核心价值的时候,便会受到这概念的限制,因为这是核心价值,是不可以反抗,不可以反对的,思想便因此而被禁锢起来,失去了选择权。如果人们对这概念是“知”的,则失去选择权本身应该算是自己的一种选择。但是,如果对概念蒙眬不清,概念本身又存在着争议,没有共识,解释权又不在自己手上,以之视为自己的价值,不只实质上失去了选择权,失去了自由,从此成为别人的奴隶也便自然而然了。人们可以有不同的追求,但是,如果要自始至终能够保持独立于天地间,在每一种追求上,必须先求“知”,切不可以做懒惰的会“独立思考”的人。可惜,现实的情况是,虽然人们还搞不懂“自由”的所指,因为咒语的魔法力,“自由”在蒙眬不清的心中早已留下深刻而模糊的印记,成为人们向往的一种追求,再经过The Matrix的顺势诱导,将“自由”这个词宣传提升到人们的核心价值位置,最后反过来限制了人们的自由,达到奴役人的目的。很多追求自由,以自由为核心价值的人,其实基本没有多少自由,只剩下一些动物本能的任性而已,My Body My Choice便是例子。人要保持独立,维护自己的自由,是不应该随便接受别人凭空认定的价值的。
所谓本质上有争议,是指概念本身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存在无法达致共识的争议,“自由”就是这样一种本质上有争议的概念,不同学者,在不同文献中,都有不同的解读,而且没有可以妥协以达至共识的可能。事实上,与人类社会有关的很多概念,都是可争议的,这是由人的复杂性,以及人的认知能力的不足所决定,例如,民主、自由、平等、正义、人权等等。由于概念的可争议性,在无法获得共识的情况下,概念的解释主导权一直是人们争夺的焦点,而争夺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得到最合理的解释,而是为了可以根据自利的需要进行不同的解读。这些无法有定论的概念的复杂性,却也造就了其咒语化的可能。当然,能够咒语化,之所以能够被强制成为普世价值、核心价值,是需要建立在人的无知和迷信之上。
在众多的“自由”观中,以赛亚•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即“消极自由”Negative Liberty和“积极自由”Positive Liberty,是最受人关注和讨论的,关于“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介绍和分析文章,以至有专门研究的书籍,也是汗牛充栋。分析和讨论某个受到关注的议题,也许是应该的,但是,因为迷信,不加思考便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则需要避免。事实上,迷信才是学术自由最大的限制因素,是很可惜的。
“消极自由”要回答的问题是:「主体(一个人或人的群体)被允许或必须被允许不受别人干涉地做他有能力做的事,成为他愿意成为的人的那个领域是什么?」简单地说,就是指在一设定的领域内,行为不受干涉的自由,而领域的大小范围则决定自由的程度。
“积极自由”是:「“自由”这个词的“积极”含义源于个体成为他自己的主人的愿望。我希望我的生活与决定取决于我自己,而不是取决于随便哪种外在的强制力。我希望成为我自己而不是他人的意志活动的工具。我希望成为一个主体,而不是一个客体;希望被理性、有意识的目的推动,而不是被外在、影响我的原因推动 ……」简单地说,就是做自己想做的事的自由。
伯林认为“消极自由”才是好的,是真正的自由,而“积极自由”由于存在被滥用的可能,容易成为极权主义的美丽借口,反过来会侵犯人们的自由。
孟扬于1913年发表的《论个人之自由》「个人之自由可谓之为个人之领域。在此领域以内,个人得以其一己之自由意思而行动。政府既不得而侵入,且对于他人之侵入者更须为之防止」。「个人之自由有消极与积极之两种。从消极之方面而观察之,所谓自由者,含有不羁之性质。从积极之方面而观察之,则所谓自由者,以权利为其内容者也」。「法律上之自由,消极的方面也。政治上之自由,积极的方面也」。另外,也是在1913年,汪彭年在民国宪法起草委员会中提出「自由权可分为消极的自由权与积极的自由权」。「消极的自由权乃天然之自由权,人民于法律范围内得享一切自由权」。「积极的自由即参政权,要求国家行为之权,及关于公益、私益对于立法、司法、行政保护请求权」。
孟扬和汪彭年已经清楚地指出,自由的本质是权利。“消极自由”是自治范围内的权利,“积极自由”是社会参与的政治权利,都应该放到人的权利层面来讨论。在权利的视角下,不管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所有的权利必然是有边界的,也必然会涉及到平等、正义等问题,对权利的实现,还会同时涉及到责任和义务等。以权利的视角将“自由”袪魅之后,人们便可以更理性地看待,没有了“价值”这层外衣,妥协便成为可能,也必须如此,唯其如此,人们才可以有更大的更真实的自由“权利”。此外,也不管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如果人们无法建立在“知”之上,而受到“拘于虚”、“笃于时”和“束于教”的限制,则所谓的“自由”或“权利”,都只是虚假的自欺欺人而已。
我们可以注意到,那些被人吹捧为“价值”的民主、自由、人权、平等、正义等等,在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和具体如何实践的讨论的时候,不只各自本质上存在争议,彼此之间往往还会出现不可调和的冲突,而且,冲突的地方也经常会发生在当涉及到利益的分配的时候。我们同时可以注意到,对于这些“价值”的解释和宣传,也往往会止步于此。很明显,这些名词概念的意涵深处,是彼此存在冲突的,也绕不开人们的利益博弈这道鸿沟,因此,不可能是人们宣称的所谓“价值”,更不要提什么核心了,几个核心价值居然会彼此冲突,是说不通的。要知道,创建违背事实的理论又能够逻辑自洽,不是想象中的容易,能够有如此多的信众,那是因为“必然无知”这一事实所造成的。另外,也许咒语也是有等级的,热门的高级咒语如民主、自由、人权等,出现的频率相当高。不知是否因为耳背,平等、正义等等,便没有前面的咒语那么响亮,为什么呢?好罢,这些都是漂亮美好的词,要相信,要独立思考,要接受普世价值,懂不?当人们开始“独立思考”,巫觋们会满意地笑。
伯林:「如果我患的是贫困之病,即因为贫困而无力购买面包……就像残疾使我无法行走一样,那么,这种无能力并不能必然地称为缺乏自由,更不能说是缺乏政治自由。」将“自由”分拆为“消极”的和“积极”的,然后再将“自由”独立于真实生活之外,作为一种价值来讨论,这一定就是自由吗?这就是人们真实需要的自由吗?无家可归的人,整整一天没有东西下肚了,患了贫困病的他身无分文,只能无奈地躺在街角,忽然,嘴角划过一丝笑意,他选择用睡觉来忘记饥饿的感觉,他知道没有人会干涉他的选择,他是自由的。
为什么这些“价值”的讨论,都会在利益分配的地方止步呢?为什么又都会在这里产生冲突?是不是意味着“利益分配”才应该是人们需要关注的重点?而不是这些所谓的“价值”?当人们花掉大量时间和精力去独立思考这些“价值”的时候,是否会意识到,自己是被带着在花园里游荡?走不出别人设下的框框,还有什么能耐去认真看待社会真实的,核心的问题?也许,这些价值都是虚的,利益的分配才是实的。
“自由”应该用来特指能够建立在“知”之上的,不受“拘于虚”、“笃于时”和“束于教”限制的思考和抉择,真正由人的理性决定的选择。因为“知”的难以获得,“自由”当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相应的,当上述的这些限制越小,能够掌握大知,则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反之,如果受到的限制越大,只能掌握小知,则有较小的自由。思想可以是自由的,但是,当“自由”的思想体现为具体的行为的时候,则又必须回到权利这一层,权利必然会有边界,而且责任会和权利同时出现。思想的自由,是真实权利的依据,没有思想自由的权利是虚构的,往往是被人强加的,不是真实的,或者只是个体“不羁”的任性。由于井井永远的存在,思想自由是有限的,哲学上的“可知论”,在现实世界中相当困难。因此,求知必须永远在路上,人们才有能力获得更大的自由,实践更真实的权利。当人们开始求“知”,巫觋们会失望发愁。
人是复杂的存在,由人组成的社会,更是一个超级复杂的系统。也许因为人们的能力有限,在研究这个复杂系统的时候,往往只抽取其中一个片面来做分析,关于人或关于社会,都是如此。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等等,都是社会的一个片面。我不知道,通过研究其中的一个片面,来了解其全部是否可行,但是,我可以肯定,以其中一个片面来对具体某一个社会进行定性,这是“民主社会”,那是“法治社会”,这是“自由世界”,那儿“没有人权”,绝对是一个错误。一只大象的整体才是一只大象,瞎子即便是很详细地研究那根鼻子,把鼻子摸得再透,结论也只能是一根粗绳子,不可能知道这是一根鼻子,更别说要知道大象是长啥模样了。虽然是很复杂的一个系统,不从整体角度进行研究,是不应该的,今天的信息技术应该可以提供更好的帮助,进行这样的研究。能够以整体的视角来研究社会,便可以避免那些冲突,就如一只大象的整体那样,是和谐一体而没有冲突的,这样就可以更精准确定哪些问题才是社会最根本的,最核心的问题,从而可以把时间精力投到实处,更有效地推动社会可持续的发展。
在我们讨论思想的自由的时候,不应该只停留在“我的自由”这一层,而必须将思考延伸到“我们的自由”,而且必须得到足够的重视,两者一起进行思考。只有当“我们的自由”是真实的,并且是有保障的时候,“我的自由”才有机会成为真实,也会得到保障。如果没有“我们”,“我”便不会获得“我们”的支持,则一切都要从“无”开始,也无法获得学习的机会,再通过学习来摆脱“拘于虚”、“笃于时”和“束于教”的限制,因为没有获得“知”的途径,“自由”是无从谈起的。没有“我们”的支持,不可能有“我的自由”,当然也不会有“我的权利”。现实例子很多,如很多没有“我们的自由”的人们,基本上是处在“低种姓”的地位,这时去谈“我的自由”,则完全是一种错误知觉,或者自欺欺人。事实上,不只是“我们的自由”要先于“我的自由”,“我们的权利”也是先于“我的权利”的。生活在不同的社会中,人们能够享有的权利,基本上是与所处社会的发展程度相关的。人必须生活在社会之中,也只有在社会之中时才成为人,才有可能有自由和权利。人脱离了社会,什么也不是。
我现在拥有生存权,是因为“我们”有生存权,因为我们有能力阻止战争;我可以带上身份证和手机,自由随意地花一天的时间游走于几百公里范围内的地方,因为这里有良好的基础设施;社会的发展,也允许我有较充裕的资源和时间,可以有更多的选择,让我自由支配。当“我们的权利”既真实又有保障的时候,我自然可以随时享用“我的权利”了,这也是“我们的权利”先于“我的权利”的目的,因为“我们的权利”里面是包含有“我的权利”的;社会的发展,也提供较充裕的资源,使我们能够更好地解决贫困之病,为更多的我提升“我的权利”。这些今天我们感觉很自然的“我的自由”和“我的权利”,放眼当今世界,却不是普遍地必然的。我们之所以能够拥有这些“我们的自由”和“我们的权利”,都是由我们共同努力,作出贡献和牺牲,一点一滴建立起来的,也必须由我们共同来守护,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殷周之际,发生了一件影响我们深远的思想革命。周人以小邦之力,起而打败大邑商,期间历尽各种艰难辛苦,同时目睹强大的商朝也会一朝覆灭,不得不让周人反思长治久安的方略,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便是“德”观念的产生。周人在不排斥天命的同时,提出了人的主宰地位这一命题,天命不是恒常不变的,君主有德才能获得天的授命而有天下,君主失德则天命会被收回而失天下。“德”观念的产生是革命性的。
《周书•召诰》「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国命,嗣若功。王乃初服。呜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贻哲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
周人以夏商为鉴,认为「天命靡长」,「唯德是辅」,指出必须行德政,才可以“天永命”。“德”观念的产生,直接导致了天的绝对权威由此被动摇,天命不再是唯一的得天下掌天下的标准,因为唯德是辅,人和天都必须服从于一个新的共同的标准,“德”,而人在“德”的工夫上,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主宰的地位。“天命”在“德”思想的影响下,也逐渐失去“天的命令”的意思,而变成“命定”的意思,而且,即便是“命定”也不是绝对的,会受到是否有“德”的限制而发生改变。因此,周王便多了一项责任,必须修德,才能够保持“天命”。人必须通过自觉的努力,才可以保持或改变自己的命运,由此,人们的思想便从“天的命令”的绝对性,从由鬼神决定一切等等的桎梏中被解放出来。从此,决定一切的是我们自己,这是对“我们的自由”一场极为重要的革命,决定了我们历史发展的大方向,也奠定了我们哲学思想的底色,成为我们文化基因的主要组成部份。也是因为这是一次“我们的自由”的解放,才具有足够的力量和韧性,推动和保障“我的自由”同样获得解放,而且历经三千年而不衰。因为修德的需要,周人的民本思想也由此有更进一步的发展。《周书•泰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皇天无亲,唯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要修德,必须先知何为德,因此,周王必须“自我民视”,“自我民听”,知人事,重人事,才可以做到敬天保民,才是有“德”的。当然,我们应该同时注意到,自由与责任是同时产生的,多一分自由,必然会多一分责任,因此,由那时候开始,「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也是在殷周之际,颛顼时期因为「绝地天通」而形成的巫觋专业户,“重”和“黎”的后代都失去其原来的官职,转型成为了史官。巫觋能通鬼神的角色,因为周人对鬼神的逐渐疏离,变为较具理性的而且非常重要的记载历史的史官。有了史官,就能帮助人们更好地以史为鉴,在能够掌握更多“知”的基础上,可以更精确地继承前人的成功经验,吸取失败的教训,进行理性的思考,从而可以更有效地进行制度的更新或革命,这是我们历史上政治早熟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也是“我们的自由”的一次解放后,必然会导致的结果。先辈们留给我们的启发和智慧,必须好好继承和发展,切不可走向“相信”的回头路。“知”才是我和我们自由的源头,也是我和我们未来的所依。
单独的“我的自由”是脆弱的,单独的“我的权利”也是难以保障的,只有当“我的自由”是源自于“我们的自由”,“我的权利”是源自于“我们的权利”的时候,才有足够的力量来维持,才有足够的动力永续发展。人们要超脱The Matrix虚拟世界的束缚,需要让人们在知的基础上,来一次真正意义的启蒙。通过让“我们的自由”的再次得以解放和实现,来获得“我的自由”的解放和实现,通过让我们知,去不断扩展和丰富“我们的权利”,来获得“我的权利”的可持续的改善。
把“自由”定性 为“普世价值”,或者“核心价值”,极有可能出现伯林所预期的情况,即“存在被滥用的可能,容易成为极权主义的美丽借口,反过来会侵犯人们的自由”,放眼当今世界,是不是已有很多事例在不同程度上印证了伯林的想法?
1793年11月8日这一天,罗兰夫人说了她人生最后的一句话:“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未完待续)